中标
泉惠石化工业区配套污水排放管系统工程陆域排放管二期工程的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4/01/05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第一章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被邀请参加投标的单位名称):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泉惠石化工业区配套污水排放管系统工程陆域排放管二期工程已由惠安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重新批复泉惠石化工业区配套污水排放管系统工程陆域排放管二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惠发改审[2023]87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惠安兴港公用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企业自筹及争取银行贷款,招标人为惠安兴港公用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江海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泉惠石化工业区、东桥镇、净峰镇;
2.2. 工程建设规模:建安造价约人民币42311629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该项目起点位于泉惠石化工业区中化一期炼油项目七号门外,终点位于现状泉惠石化工业区排海管高位井处。建设污水压力管道13Km,管材采用球墨铸铁管,管径DN600,配套建设阀门井、压力检修井、排气井、排泥井等压力管道附属设施,设计规模为3.45万m3/d。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招标图纸和设计文件的所有内容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市政综合工程、建安造价约人民币:42311629;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市政综合工程、建安造价约人民币:42311629元;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本项目不要求类似工程业绩;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42311629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36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一个标段;
2.7.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并达到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一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一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①企业法人、拟派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仍处于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认定的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管理期限内。②企业在福建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评价结果为D级。其他资格要求:1、省外建筑企业参加投标,应按《关于推动全省建筑 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闽建筑[2015]35 号文) 、《关于做好建筑施工企业信息 与工程招投标活动衔接的通知》(闽建办筑[2016]8 号文) ,办理入闽登记手续。2、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 (子) 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详见闽建办筑函〔2021〕10 号文规定) 。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2月07日08时00分至2023年12月11日17时00分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ggzyjy.quanzhou.gov.cn),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海迈电子标书软件最新版本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5.2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3 年 12 月 28 日 17 时 00 分前到账。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第1标段800000元。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投标人可以使用以下任意一种方式提交:① 采用现金形式: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 形式,汇到招标文件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注明工程招标编号;或②采用年 度投标保证金形式:可采用泉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参与本项目 投标 (具体根据《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实行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的通知 (试行) 》泉建筑[2019]54 号) 规定执行) ;或③采用电子保函形式:投标人需 按闽建筑〔2020〕8 号、泉发改〔2020〕79 号、泉建筑〔2020〕26 号、泉建筑 〔2020〕68 号、泉发改 (2022) 3 号以及泉建筑 (2022) 24 号文要求,通过泉 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具体项目信息页面购买电子保函。投标人缴纳的保函手 续费应当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转出到商业银行、保险 公司、工程担保公司等保函开立人公司账户,并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招标 项目编号。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以及保函开立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到账证明扫 描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年12月29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请于(具体时间)前使用本单位CA证书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予以确认。超过具体时间未予以确认的,视为不参与本项目投标。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ggzyfw.fj.gov.cn/)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惠安兴港公用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惠安县辋川镇泉惠石化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邮编:362100
电子邮箱:/
电话:15695951790,传真:/
联 系 人:王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江海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泉州市丰泽区东泽路32号泉州水务工程大厦五层北半部,邮编:362000
电子邮箱:/
电话:13395959525,传真:/
联 系 人:黄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网址:http://ggzyjy.quanzhou.gov.cn
联系电话:0595-22135508 22135505 (FAX)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惠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惠安县螺阳镇禹州大厦八楼惠安县住建局建筑业股
联系电话:0595-87887569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惠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惠安县螺城镇惠兴街螺兴大厦二层 (中闽百汇隔壁)
联系电话:0595-87378669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