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永泰县岭路乡人民政府云山毛茶烘干、晾晒场所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
金额
99.9万元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3/10/2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中恒达【2023】招字第063号
预算金额99.9万元
招标公司永泰县岭路乡人民政府
招标联系人钟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中恒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小王15394401716
标书截止时间2023/10/30
投标截止时间2023/11/03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云山毛茶烘干、晾晒场所建设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州市晋安区六一北路92号实发大厦12层福建中恒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1月0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中恒达【2023】招字第063号
项目名称:云山毛茶烘干、晾晒场所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9.901328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99.901328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永泰县岭路乡人民政府已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 竞争性磋商 方式组织 云山毛茶烘干、晾晒场所建设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福建中恒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展竞争性磋商活动。
1.项目名称:云山毛茶烘干、晾晒场所建设项目。
2.项目编号:中恒达【2023】招字第063号。
3.采购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及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信用记录:(1)信用记录查询渠道及截止时点:采购代 理机构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截止后,磋商工作结束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 (2)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采购代理机构将记录、打印各供应商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3)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依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对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响应文件在资格性审查中将被磋商小组视为无效响应:①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②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③属于《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重大违法记录”的。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
5.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和磋商文件第五章。
6、报名、磋商文件的获取【详见本章本条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
6.1磋商文件的获取时间、地点: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报价人,请于2023年10月24日起至2023年10月30日(双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双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同),在福州市晋安区六一北路92号实发大厦12层福建中恒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进行书面登记购买磋商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购买磋商文件的潜在报价人将失去投标资格。
6.2磋商文件的获取方式:现场购买。
6.3磋商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如需邮寄请另加邮寄费50元,我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丢失或损坏负责,磋商文件售后概不退还。
7、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详见本章本条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
密封的响应文件应于2023年11月03日9时30分(北京时间)之前提交到福州市晋安区六一北路92号实发大厦12层福建中恒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大厅,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并将其原封不动地退回报价人。
8、磋商时间及地点【详见本章本条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
8.1磋商时间:2023年11月03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8.2磋商地点:福州市晋安区六一北路92号实发大厦12层福建中恒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大厅。
9、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自发布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
10、询问和质疑
10.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
供应商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
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应当配合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的询问和质疑。
10.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可以质疑的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磋商文件之日;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供应商对本次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须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的内容须提供事实依据,否则不予接收。
11、发布公告的媒介
与本次招标有关的公告信息同时在以下媒介发布,请报价人关注。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12、银行账户信息
13、特别提示
13.1潜在报价人在磋商文件购买登记表所填写的信息须为真实、准确、完整,且不具有任何误导性。潜在报价人已详细审查全部磋商文件,包括修改文件(若有)和有关附件,将自行承担因对全部磋商文件理解不正确或误解而产生的相应后果。
13.2因竞争性磋商地点的电梯搭乘需排队,报价人在递交响应文件过程中要注意时间的合理安排。
13.3未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14、采购人:永泰县岭路乡人民政府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永泰县岭路乡岭路村2号
联系人:钟女士
联系方法:13705961926
代理机构:福建中恒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晋安区六一北路92号实发大厦12层
联系人:小王、林雄安、刘珍妃、余兆铭
联系方法:15394401716、0591-87571915
附:采购标的一览表
采购标的一览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内施工完毕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已落实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及竞争性磋商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0月24日 至 2023年10月30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州市晋安区六一北路92号实发大厦12层福建中恒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1月0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州市晋安区六一北路92号实发大厦12层福建中恒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1月0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州市晋安区六一北路92号实发大厦12层福建中恒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永泰县岭路乡人民政府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永泰县岭路乡岭路村2号
联系方式:钟女士1370596192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中恒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晋安区六一北路92号实发大厦12层
联系方式:小王、林雄安、刘珍妃、余兆铭15394401716、0591-8757191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王
电 话: 15394401716
云山毛茶烘干、晾晒场所建设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州市晋安区六一北路92号实发大厦12层福建中恒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1月0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中恒达【2023】招字第063号
项目名称:云山毛茶烘干、晾晒场所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9.901328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99.901328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永泰县岭路乡人民政府已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 竞争性磋商 方式组织 云山毛茶烘干、晾晒场所建设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福建中恒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展竞争性磋商活动。
1.项目名称:云山毛茶烘干、晾晒场所建设项目。
2.项目编号:中恒达【2023】招字第063号。
3.采购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及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信用记录:(1)信用记录查询渠道及截止时点:采购代 理机构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截止后,磋商工作结束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 (2)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采购代理机构将记录、打印各供应商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3)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依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对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响应文件在资格性审查中将被磋商小组视为无效响应:①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②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③属于《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重大违法记录”的。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
明细 | 描述 |
供应商资质 | 本项目要求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需提供有效资质证书复印件。 |
简化资格证明材料(若有) | 供应商在投标时,若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采购文件相关附件)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同时,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报价人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
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应按以下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1、按照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供应商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由供应商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2、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否则其响应文件无效。本项目为工程类采购项目,中小企业行业划分标准为:建筑业。 |
5.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和磋商文件第五章。
6、报名、磋商文件的获取【详见本章本条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
6.1磋商文件的获取时间、地点: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报价人,请于2023年10月24日起至2023年10月30日(双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双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同),在福州市晋安区六一北路92号实发大厦12层福建中恒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进行书面登记购买磋商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购买磋商文件的潜在报价人将失去投标资格。
6.2磋商文件的获取方式:现场购买。
6.3磋商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如需邮寄请另加邮寄费50元,我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丢失或损坏负责,磋商文件售后概不退还。
7、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详见本章本条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
密封的响应文件应于2023年11月03日9时30分(北京时间)之前提交到福州市晋安区六一北路92号实发大厦12层福建中恒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大厅,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并将其原封不动地退回报价人。
8、磋商时间及地点【详见本章本条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
8.1磋商时间:2023年11月03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8.2磋商地点:福州市晋安区六一北路92号实发大厦12层福建中恒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大厅。
9、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自发布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
10、询问和质疑
10.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
供应商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
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应当配合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的询问和质疑。
10.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可以质疑的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磋商文件之日;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供应商对本次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须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的内容须提供事实依据,否则不予接收。
11、发布公告的媒介
与本次招标有关的公告信息同时在以下媒介发布,请报价人关注。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12、银行账户信息
竞争性磋商保证金汇入账户 |
开户名称:福建中恒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福建海峡银行福州晋安支行 |
银行账号:100057268200010001 |
特别提示 |
1、报价人应按照所投合同包的磋商保证金要求,缴交相应的磋商保证金。 2、报价人应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磋商保证金汇入以上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汇错磋商保证金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3、报价人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应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招标编号:***、合同包:***)的磋商保证金”。 |
13、特别提示
13.1潜在报价人在磋商文件购买登记表所填写的信息须为真实、准确、完整,且不具有任何误导性。潜在报价人已详细审查全部磋商文件,包括修改文件(若有)和有关附件,将自行承担因对全部磋商文件理解不正确或误解而产生的相应后果。
13.2因竞争性磋商地点的电梯搭乘需排队,报价人在递交响应文件过程中要注意时间的合理安排。
13.3未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14、采购人:永泰县岭路乡人民政府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永泰县岭路乡岭路村2号
联系人:钟女士
联系方法:13705961926
代理机构:福建中恒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晋安区六一北路92号实发大厦12层
联系人:小王、林雄安、刘珍妃、余兆铭
联系方法:15394401716、0591-87571915
附:采购标的一览表
采购标的一览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 | 合同包预算 | 品目号预算 | 工期 | 磋商保证金 |
1 | 1-1 | 云山毛茶烘干、晾晒场所建设项目 | 1(项) | 999013.28 | 999013.28? | 60日历天 | 19000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内施工完毕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已落实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及竞争性磋商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0月24日 至 2023年10月30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州市晋安区六一北路92号实发大厦12层福建中恒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1月0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州市晋安区六一北路92号实发大厦12层福建中恒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1月0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州市晋安区六一北路92号实发大厦12层福建中恒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永泰县岭路乡人民政府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永泰县岭路乡岭路村2号
联系方式:钟女士1370596192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中恒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晋安区六一北路92号实发大厦12层
联系方式:小王、林雄安、刘珍妃、余兆铭15394401716、0591-8757191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王
电 话: 15394401716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