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完善监管设施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金额
96.1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04/2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xzp2024042400103
预算金额96.1万元
招标公司南京市公安局
招标联系人王主任
招标代理机构南京安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曹工18138879711
标书截止时间2024/04/29
投标截止时间2024/05/15
公告正文
项目编号: XZP2024042400103
项目名称: 完善监管设施设备采购
建设单位:南京市公安局
招标条件
完善监管设施设备采购(招标项目编号:NJAC-2024001HW),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96.1万元,招标人为;南京市公安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开标时间及地点
其他
受南京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的委托,南京安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就完善监管设施设备采购(项目编号:NJAC-2024001HW)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项目概况完善监管设施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5月15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前在南京市玄武区中央路创意中央12C(开标室)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NJAC-2024001HW2.项目名称:完善监管设施设备采购3.预算金额:人民币96.10万元4.最高限价:人民币96.10万元5.采购需求:本次采购项目范围包括智能枪弹柜3台;多功能控制主机3台;无人机反制枪3套;岗楼门禁终端6对;岗楼门禁控制端1套;枪球联动6套;双屏拓展型岗楼集成箱4套;手持动态勤务终端1套;三屏拓展型岗楼集成箱3套;人脸识别2套。6.所属行业:制造业7.本项目是否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否。8.是否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否。9.核心产品:无人机反制枪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条件:根据《政府采购法》及宁财购通〔2021〕5号文要求,供应商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自然人的身份证明);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或202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其他会计报表等,成立不满一个月不需提供);1.3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1.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注:(1)第1.5条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2)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5.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注:本文件所称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6.拒绝下述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6.1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6.2投标人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6.3拒绝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04月24日至2024年04月29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方式:(1)现场获取:以下相关资料加盖公章递交至南京市玄武区中央路302号创意中央12C,标书工本费支付宝支付(支付宝账号:18138879711);相关资料:报名登记表、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和被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公章。(2)网络获取:以下相关资料加盖公章扫描件发送至邮箱857118284@qq.com。标书工本费支付宝支付(支付宝账号:18138879711),付款截图发送至邮箱857118284@qq.com。相关资料:报名登记表、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和被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公章。标书工本费(售价):人民币100元/份,招标文件获取后,工本费概不退还。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时间:2024年05月15日15: 00分(北京时间)地点:南京市玄武区中央路创意中央12C(开标室)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 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一式伍份(壹份正本、肆份副本),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电子版投标文件(盖章版 PDF 格式,U 盘)壹份,单独密封随纸质文件一并提交。当纸质副本文件、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2.有关本次招标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南京安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的更正公告。3. 本次招标不收取保证金。4.按以下第(2)种方式组织集中考察或答疑:(1)采购人不组织集中考察或答疑,供应商如果对采购需求有疑问请咨询采购单位联系人;(2)供应商代表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参加集中考察或答疑,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七、本次招标联系方式1.采购人信息名称:南京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地址:南京市建邺区茶亭东路188号联系人:王主任联系方式:189138769632.招标代理信息名称:南京安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南京市玄武区中央路302号创意中央12C 联系人:曹工联系方式:18138879711八、其他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1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1.2 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1.3 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1.4 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2. 请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详细填写和编制投标文件,进行必要的准备,并按招标文件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开标活动。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南京市公安局
地址:
南京市秦淮区洪公祠1号
联系人:
王主任
电话:
18913876963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
南京安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南京市玄武区中央路创意中央12C
联系人:
曹工
电话:
18138879711
电子邮件:
857118284@qq.com详情请下载附件!
项目名称: 完善监管设施设备采购
建设单位:南京市公安局
招标条件
完善监管设施设备采购(招标项目编号:NJAC-2024001HW),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96.1万元,招标人为;南京市公安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 预算金额:人民币96.10万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96.10万元 |
范围 | 完善监管设施设备采购; |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 2024-05-15 15:00 |
开标地点 | 南京市玄武区中央路302号创意中央12C |
其他
受南京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的委托,南京安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就完善监管设施设备采购(项目编号:NJAC-2024001HW)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项目概况完善监管设施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5月15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前在南京市玄武区中央路创意中央12C(开标室)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NJAC-2024001HW2.项目名称:完善监管设施设备采购3.预算金额:人民币96.10万元4.最高限价:人民币96.10万元5.采购需求:本次采购项目范围包括智能枪弹柜3台;多功能控制主机3台;无人机反制枪3套;岗楼门禁终端6对;岗楼门禁控制端1套;枪球联动6套;双屏拓展型岗楼集成箱4套;手持动态勤务终端1套;三屏拓展型岗楼集成箱3套;人脸识别2套。6.所属行业:制造业7.本项目是否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否。8.是否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否。9.核心产品:无人机反制枪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条件:根据《政府采购法》及宁财购通〔2021〕5号文要求,供应商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自然人的身份证明);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或202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其他会计报表等,成立不满一个月不需提供);1.3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1.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注:(1)第1.5条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2)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5.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注:本文件所称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6.拒绝下述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6.1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6.2投标人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6.3拒绝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04月24日至2024年04月29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方式:(1)现场获取:以下相关资料加盖公章递交至南京市玄武区中央路302号创意中央12C,标书工本费支付宝支付(支付宝账号:18138879711);相关资料:报名登记表、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和被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公章。(2)网络获取:以下相关资料加盖公章扫描件发送至邮箱857118284@qq.com。标书工本费支付宝支付(支付宝账号:18138879711),付款截图发送至邮箱857118284@qq.com。相关资料:报名登记表、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和被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公章。标书工本费(售价):人民币100元/份,招标文件获取后,工本费概不退还。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时间:2024年05月15日15: 00分(北京时间)地点:南京市玄武区中央路创意中央12C(开标室)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 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一式伍份(壹份正本、肆份副本),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电子版投标文件(盖章版 PDF 格式,U 盘)壹份,单独密封随纸质文件一并提交。当纸质副本文件、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2.有关本次招标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南京安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的更正公告。3. 本次招标不收取保证金。4.按以下第(2)种方式组织集中考察或答疑:(1)采购人不组织集中考察或答疑,供应商如果对采购需求有疑问请咨询采购单位联系人;(2)供应商代表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参加集中考察或答疑,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七、本次招标联系方式1.采购人信息名称:南京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地址:南京市建邺区茶亭东路188号联系人:王主任联系方式:189138769632.招标代理信息名称:南京安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南京市玄武区中央路302号创意中央12C 联系人:曹工联系方式:18138879711八、其他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1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1.2 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1.3 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1.4 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2. 请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详细填写和编制投标文件,进行必要的准备,并按招标文件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开标活动。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南京市公安局
地址:
南京市秦淮区洪公祠1号
联系人:
王主任
电话:
18913876963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
南京安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南京市玄武区中央路创意中央12C
联系人:
曹工
电话:
18138879711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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