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4年华新镇既有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和停放场所增设消防设施项目-2024年华新镇既有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和停放场所增设消防设施项目采购公告
获取标书剩余时间5
金额
304.22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4/11/1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HCG20241115019
预算金额304.22万元
招标联系人杨志威13761975381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协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江一峰15800575
标书截止时间2024/11/21
投标截止时间2024/12/10
公告正文

采购公告

2024年华新镇既有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和停放场所增设消防设施项目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2024年华新镇既有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和停放场所增设消防设施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财企业自有资金投资100%,招标人为上海华新城镇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规模:建安费304.22万元
范围: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上海市青浦区华新镇,本次招标内容拟对2024年华新镇既有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和停放场所增设消防设施等,具体包括:自行车充电棚、地下喷淋、摄像头、应急照明、烟感等。(以上仅为该工程的简要描述,正式施工时施工范围以招标人、设计单位双方共同确认的图纸和其它书面的工作内容及施工要求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及相应的经营范围,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公司资产状况良好,参加本次招投标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投标。
4、其他资格条件:
(1).具有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其以上资质,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负责人必为投标人本单位的工作人员,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专业须为机电工程。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现场获取,获取时间:2024年11月16日0:00至2024年11月21日0: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需提交如下资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2)资质证书(有效期)复印件加盖公章;(3)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有效期内)(加盖公章);(4)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5)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资料提供不全者将被拒绝,所有提交的资料必须完全属实,若发现任何隐瞒、虚报情况,其资格将随时被取消。
委派被授权代表携带上述需提交的资料至上海市浦东新区牡丹路60号1608室,招标文件1000元/本,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0日上午10:00时止
提交投标文件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牡丹路60号1608室(具体会议室见当天会务安排指示牌)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同递交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同提交投标文件地址
七、其他
发布媒介: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上海华新城镇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青浦区华新镇华腾路1288号
联系人:杨志威
电 话:13761975381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协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牡丹路60号1608室
联系人:江一峰
电话:158005753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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