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HY0007号
致:1、福建省明信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福建省三明市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3、福建省建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4、福建工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5、福建互华土木工程管理有限公司6、厦门天恒建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7、福建省冠成天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8、福建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9、福建恒实建设发展有限公司10、泉州三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11、福建省广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12、福建省建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13、厦门恒华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14、福建中枢建设发展有限公司15、厦门市筼筜新市区工程监理有限公司16、福建省明兴工程建设有限公司17、福建承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18、同舟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19、福建宏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福建新时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1、福建奂然建设工程有限公司22、晨越建设项目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3、福建源恒工程监理有限公司24、中联路海集团有限公司25、福建宏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6、福建省鼎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27、福建锦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8、泾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9、厦门建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30、福建利祥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31、中诚运玛咨询股份有限公司32、福建至诚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33、福建省全过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34、中禹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35、三明市博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36、福建闽华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37、福建鼎就建设有限公司38、福建正月建设有限公司39、福建云翔彬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40、福建省成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41、福建海源鑫盛建设发展有限公司42、福建中恒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43、福建金辉茂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44、福建省裕途建设有限公司45、福建省千勤工程管理有限公司46、宁泉工程咨询(福建)有限公司47、中龙建(福州)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48、安徽惠宏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49、福建德泽建设有限公司50、福建中晖立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51、玖安宏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52、福建南平佑暄建设有限公司53、惠安建设监理有限公司54、福建省玥豪工程管理有限公司、55福建万川工程管理有限公司56、中建骏业(福建)57、福建客佳仁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58、福建弘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59、福建中汀建设发展有限公司60、福建友腾建设有限公司61、中科思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62、厦门中达利工程管理有限公司63、福建永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64宏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65、福建中民泰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66、厦门中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67、福建昇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68、厦门建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69、恒昇纬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70、福建顺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71、福建春眠建设有限公司72、福建新濠建设发展有限公司73、之一建设有限责任公司74、福建世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75、合肥始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76、福建瑞凌万帆工程管理有限公司77、福建睿闽建设有限公司78、中连鼎中(福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79、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清流县龙城街街区综合整治项目监理(项目名称)已由清发改【2022】10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清流县津源城乡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建设单位多渠道筹措,招标人为:清流县津源城乡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厦门宏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邀请招标,邀请你单位参加该项目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三明市清流县龙城街。
2.2工程建设规模:龙城街街区综合整治,全长约560米,改造栋数27栋。改造内容包括:外墙面拆除28301平方米、外立面改造28301平方米、景观节点提升1028平方米、店招改造150个、夜景改造27栋、沿街配套设施改造560米、人行道铺装2705平方米、公交站台改造1座、绿化景观800平方米。
2.3招标范围和内容:本招标项目清流县龙城街街区综合整治项目全过程监理及按《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13)约定的监理工作。
2.4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和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
2.4.1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本工程建安费暂按22619327元;监理费按清城投(2019)26号文计取,如项目有在福建省建设工程监管一体化平台上备案,监理费约42.27万元,若项目未在福建省建设工程监管一体化平台上备案,监理费用约33.21万元(具体以结算审核后造价为基数计算)(专业调整系数1.0;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1.0;附加调整系数1.0)
2.4.2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包含在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中,不另行计取。
2.6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同施工工期。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资格审查办法
3.1本项目要求投标单位为具备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不低于丙级房屋建筑工程监理资质。
3.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要求为市政公用工程或房屋建筑工程。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
3.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监理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下称“评价系统”)查询,网址:http://www.fjjs.gov.cn:98/zjxypjweb2/gcjl。
3.6投标人“工程业绩”要求:不要求。
3.7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工程业绩”要求:不要求。
3.8其他资格要求:(1)根据闽建筑〔2015〕5号文要求,投标企业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2)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不属于《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法〔2007〕15号) 中从业限制的法人和自然人(3)通过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网址:shixin.court.gov.cn)查询投标人是否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包括其分支机构),若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应当否决其投标。(4)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www.gsxt.gov.cn)查询本招标项目投标人是否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包括其分支机构),若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应当否决其投标。
3.9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应确保所邀请企业符合招标项目资质和资格要求。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把关,在《建设工程招标代 理合同》中明确,招标代理机构对所邀请参加投标的单位资质和资格审核情况书面报告招标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11月17日至公告截止前,到“清流县政府门户网站”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1月21日下午将招标文件中的确认函盖章后送至地址:清流县龙津镇城南工业路39号1幢5层,逾期视为放弃。
5.评标办法
根据《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清政办[2021]78号文及其补充通知要求,本招标项目评标将按以下程序进行:
5.1招标文件发布3日后,即2022年11月22日09:00分由招标单位代表在业主单位相关工作人员见证下,直接在邀请并确认参加的企业中随机抽取三个中标候选人,程序如下:第一轮由招标单位代表随机抽取代表投标人的号码,并由相关工作人员进行登记(在场人员签名);第二轮由招标单位代表公开随机抽取其中三个号码,第一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三中标候选人,第二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第三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并由相关工作人员进行登记(在场人员签名)。以上公开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的过程,投标企业和社会各界人士均可参与监督。
5.2招标人当日在“清流县政府门户网站”公示抽取结果,公示期11月22日至11月25日);三名中标候选人要在公示期内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向招标人递交密封完整的投标承诺文件;对公开抽取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作出答复前,暂不发出中标通知书。
5.3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招标人向中标人直接发出中标通知书;在公示期内有异议的,由评标委员会对异议等进行评审并作出决定。评标委员会成员应从相应的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人(或3人以上单数),评标专家的抽取应在行业主管部门、招标人和相关纪检监察机构人员的监督下进行。中标单位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5个日历天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否则视为放弃中标。
6.投标文件的提交
根据《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清政办[2021]78号文及其补充通知要求,三名中标候选人要在公示期内按要求向招标人递交密封完整的投标承诺文件(一正三副);投标承诺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11月25日30分,提交地点为清流县津源城乡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逾期视为放弃。承诺文件格式附后。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投标邀请书在清流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fjql.gov.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清流县津源城乡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清流县龙津镇碧林北路5幢,邮编:365300
电话:0598-5324096,联系人:李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宏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清流县龙津镇城南工业路39号1幢5层 ,邮编: 365300
电话:13559899663,联系人:小罗
监督单位:清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清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清流县长兴北路536号景鸿世纪广场二楼
联系电话:0598-5322079
确认函
(招标人名称):
我方已于年月日收到你方年月日发出的 (项目名称)监理招标的投标邀请书,并确认 (参加/不参加)投标。特此确认。
被邀请单位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盖姓名章)
年 月 日11.17清流县龙城街街区综合整治项目监理.doc11.17清流县龙城街街区综合整治项目监理.doc
项号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1 | 1.1.2 | 招标人 | 招标人:清流县津源城乡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地址:清流县龙津镇碧林北路5幢,邮编:365300电话:0598-5324096,联系人:李先生 | |||||||||
2 | 1.1.3 | 招标代理机构 |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宏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清流县龙津镇城南工业路39号1幢5层 ,邮编: 365300 | |||||||||
3 | 1.1.4 | 招标项目名称、报建编号、招标项目编号和标段划分(若有) | 招标项目名称: 清流县龙城街街区综合整治项目监理招标项目编号:HY0007号 | |||||||||
4 | 1.1.5 | 项目建设地点 | 清流县龙津镇龙城街 | |||||||||
5 | 1.1.6 | 项目建设规模 | 龙城街街区综合整治,全长约560米,改造栋数27栋。改造内容包括:外墙面拆除28301平方米、外立面改造28301平方米、景观节点提升1028平方米、店招改造150个、夜景改造27栋、沿街配套设施改造560米、人行道铺装2705平方米、公交站台改造1座、绿化景观800平方米 | |||||||||
6 | 1.1.7 | 工程项目施工预计开工日期和建设周期 | 以开工令为准 | |||||||||
7 | 1.1.8 | 建筑安装工程费 | / | |||||||||
8 | 1.2.1 | 资金来源 | 建设单位多渠道筹措 | |||||||||
9 | 1.2.2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
10 | 1.3.1 | 招标范围 | 清流县龙城街街区综合整治项目监理全过程监理及按《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13)约定的监理工作。 | |||||||||
11 | 1.3.2 | 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限 | 同施工工期。 | |||||||||
12 | 1.3.3 | 质量标准 |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现行相关规程规范合格标准 | |||||||||
13 | 1.4.1 | 投标人资质要求、能力、信誉 | (1)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资质要求: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不低于丙级房屋建筑工程监理资质。(3)工程业绩要求(采用简易评标法的项目,不对投标人或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提出有关工程业绩方面的要求):1)投标人“工程业绩”要求:不要求。2)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工程业绩”要求:不要求。3)“工程业绩”应当根据现行《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的专业工程类别和等级表”,按照“同类、同等”的指标要求设置。(4)信誉要求: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下称“评价系统”)查询,网址:http://220.160.52.164:98/zjxypjweb2/gcjl/。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要加强与该系统对接,实现数据同步交换更新。注:①在每季度首月10日后开标的招标工程使用的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为投标人在上季度的信用综合评价日平均分值(下称“企业季度信用得分”)。而在每季度首月10日前(含10日)开标的,则为投标人在上季度前一个季度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②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下称“评价系统”,网址:http://220.160.52.164:98/zjxypjweb2/gcjl/,每季度首月10日前公布投标人上季度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行业季度平均分和各类行为的行业季度平均分。③对未参与信用综合评价(即评价系统无法查询到企业信息)的投标人,其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以评价系统公布的行业季度平均分确定,当行业季度平均分低于60分时,以60分计取。④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以项目截标时在评价系统已发布的数据为准。项目截标后不论何种原因变更的信用评价信息,不在变更前已截标的招投标项目中使用。⑤由于投标人名称变更,造成评价系统公布的与变更后的投标人名称不一致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附上名称变更证明材料的同时,还应当在投标截止前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将变更证明材料单独提交给招标人。应提交而未提交的,评标委员会可以按不利于投标人的情形认定。招标人应当做好接收工作,并由投标人授权委托人签字确认。(5)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要求为房屋建筑工程。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岗位名称人数最低资历要求专业监理工程师11、取得以下其中之一的岗位证书类别:①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拟任的专业以证书上注册专业为准;②福建省监理工程师岗位培训证书,拟任的专业以证书上从事专业为准。2、拟任的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监理员21、取得以下其中之一的岗位证书类别:①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拟任的专业以证书上注册专业为准;②福建省监理工程师岗位培训证书,拟任的专业以证书上从事专业为准;③福建省监理员岗位培训证书,拟任的专业以证书上从事专业为准;设区市及以上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监理员培训证书或岗位证书,拟任的专业以证书上注明专业为准。2、拟任的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投标人无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其他监理人员名单,只需承诺按招标文件要求配备其他监理人员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交《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到位承诺书》,中标后按招标文件要求承诺到位。(7)其他要求: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分标准”和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 岗位名称 | 人数 | 最低资历要求 | 专业监理工程师 | 1 | 1、取得以下其中之一的岗位证书类别:①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拟任的专业以证书上注册专业为准;②福建省监理工程师岗位培训证书,拟任的专业以证书上从事专业为准。2、拟任的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 | 监理员 | 2 | 1、取得以下其中之一的岗位证书类别:①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拟任的专业以证书上注册专业为准;②福建省监理工程师岗位培训证书,拟任的专业以证书上从事专业为准;③福建省监理员岗位培训证书,拟任的专业以证书上从事专业为准;设区市及以上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监理员培训证书或岗位证书,拟任的专业以证书上注明专业为准。2、拟任的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 |
岗位名称 | 人数 | 最低资历要求 | ||||||||||
专业监理工程师 | 1 | 1、取得以下其中之一的岗位证书类别:①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拟任的专业以证书上注册专业为准;②福建省监理工程师岗位培训证书,拟任的专业以证书上从事专业为准。2、拟任的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 | ||||||||||
监理员 | 2 | 1、取得以下其中之一的岗位证书类别:①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拟任的专业以证书上注册专业为准;②福建省监理工程师岗位培训证书,拟任的专业以证书上从事专业为准;③福建省监理员岗位培训证书,拟任的专业以证书上从事专业为准;设区市及以上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监理员培训证书或岗位证书,拟任的专业以证书上注明专业为准。2、拟任的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 | ||||||||||
14 | 1.4.2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 |||||||||
15 | 1.4.3 |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 不得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第 1.4.3 款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
16 | 1.9.1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但应明确告知招标工程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并在现场设置足以识别的相应标识。潜在投标人需要了解现场情况的,可自行到现场踏勘。 | |||||||||
17 | 1.10.1 | 偏差 | ☑不允许□允许,偏差范围:/偏差幅度:/ | |||||||||
18 | 2.1 |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 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文件等。 | |||||||||
19 | 2.2.1 |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 |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于2022年11月21日11:30前投标企业以纸质书面报告盖章后提交至招标人。逾期提交的视为无效。 | |||||||||
20 | 2.2.2 |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 形式:招标人在上述时间前通过“清流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答复、澄清。 | |||||||||
21 | 2.2.2 | 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 | 形式:若招标人对招标文件有修改,在上述时间前通过“清流县政府门户网站”发出。 | |||||||||
22 | 3.1.1 |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 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 | |||||||||
23 | 3.2.1 | 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和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 | (1)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本工程建安费暂按22619327元;监理费按清城投(2019)26号文计取,如项目有在福建省建设工程监管一体化平台上备案,监理费约42.27万元,若未在福建省建设工程监管一体化平台上备案,监理费用约33.21万元(具体以结算审核后造价为基数计算)(专业调整系数1.0;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1.0;附加调整系数1.0)(2) 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包含在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中,不另行计取。 | |||||||||
24 | 3.3.1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截止时间后90日历天。 | |||||||||
25 | 3.4.1 | 投标保证金 | / | |||||||||
26 | 3.4.3 | 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 1.因中标人的违法行为导致中标被依法确认无效的;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
27 | 3.5.1 | 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 ☑无□有,具体要求:/ | |||||||||
28 | 3.6.1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 ☑不允许 □允许, | |||||||||
29 | 3.7.1 | 要求提交的投标文件内容 | 承诺文件:要求提交;1正4副。 | |||||||||
30 | 3.8.1 | 投标文件编制要求 | 1、承诺文件的密封和标识规定如下:1.1.1承诺文件的正本和副本一起密封在一个封套中。1.1.2封套的封面上应标明:(1)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2)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项所述的本招标项目名称、招标编号;(3)投标文件的内容(承诺文件)。 并写明投标人的名称与地址、邮政编码,以便出现招标人不予受理情况时能原封退回。1.1.3封套的封口处均应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 |||||||||
31 | 3.9.1 | 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单据要求 | 投标文件所附的证书证件、单据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应为其原件复印件。 | |||||||||
32 | 3.10.1 | 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要求 |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盖单位公章是指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个人盖章是指加盖相应人员的姓名章。 | |||||||||
33 | 4.1.1 | 开标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开标时间:2022年11月22日 09:30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11月25日 17:30 | |||||||||
34 | 5.1.1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1、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为3人,其中招标人代表0人,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0人。2、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确定方式:由招标人依法组建 | |||||||||
35 | 5.2.1 | 评标办法 |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为:按清政办[2021]78号文及其补充通知要求 | |||||||||
36 | 6.1.1 |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 | 公示媒介:清流县政府网http://www.fjql.gov.cn/公示期限:3日(2022年11月22日至11月25日) | |||||||||
37 | 6.2.1 |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 □是 ☑否 | |||||||||
38 | 6.3.1 | 履约保证金 | 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不要求 ☑要求 | |||||||||
39 | 6.4.1 | 签订合同 | 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5天内,应派代表与招标人联系,商讨签订合同事宜。 | |||||||||
40 | 7.1.1 | 监管部门 | 监督单位:清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41 | 8.1.1 | 本招标项目使用的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清流县政府网网址:清流县政府网http://www.fjql.gov.cn/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清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清流县长兴北路536号景鸿世纪广场二楼联系电话:0598-5322079 |
名称 | 数量 | 工作要求 | 提供时间 |
1. 工程技术人员 | 无派遣 | ||
2. 辅助工作人员 | 无派遣 | ||
3. 其他人员 | 无派遣 | ||
名称 | 数量 | 面积 | 提供时间 |
1. 办公用房 | 不提供 | ||
2. 生活用房 | 不提供 | ||
3. 试验用房 | 不提供 | ||
4. 样品用房 | 不提供 | ||
用餐及其他生活条件 |
名称 | 份数 | 提供时间 | 备注 |
1. 工程立项文件 | 1 | ||
2. 工程勘察文件 | |||
3. 工程设计及施工图纸 | 1 | ||
4. 工程承包合同及其他相关合同 | 1 | ||
5. 施工许可文件 | 1 | ||
6. 其他文件 | 1 | ||
名称 | 数量 | 型号与规格 | 提供时间 |
1. 通讯设备 | 不提供 | ||
2. 办公设备 | 不提供 | ||
3. 交通工具 | 不提供 | ||
4. 检测和试验设备 | 不提供 | ||
投标人名称 | |||||
项目名称 | 招标编号 | ||||
投标报价总价 | (大写) 元人民币(小写) | ||||
投标保证金 | 人民币: 元递交方式: | ||||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姓名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号 | 姓名: 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号: | ||||
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 | 日历天 | ||||
工程质量要求 |
基本账户开户银行 | 名称: | |
基本账户开户银行 | 地址: | |
基本账户开户银行 | 电话: | 传真: |
基本账户开户银行 | 联系人及职务: | |
基本账户 | 开户名称: | |
基本账户 | 账号: |
姓 名 | 身份证号码 | ||||||
职 称 | 性别 | 监理工作年限 | |||||
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号 | 注册专业 | ||||||
主要工作经历 | |||||||
项目名称 | 工程特征指标 | 工程质量 | 实际竣工验收日期 | 备注 | |||
序号 | 仪器或设备名称 | 型号、规格 | 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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