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尚志市哈牡高速沿线部分乡镇燃气特许经营项目
金额
5765.58万元
项目地址
黑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10/1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5765.58万元
招标联系人刘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国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先生0451-82278507
标书截止时间2023/10/19
投标截止时间2023/11/02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二次)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尚志市人民政府批准,资金来源为其他,招标人为尚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国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单位为尚志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尚志市哈牡高速沿线部分乡镇燃气特许经营项目;
2.2项目实施地点:尚志市区域内哈牡高速沿线所辖部分乡镇(帽儿山镇、一面坡镇、苇河镇、亚布力镇、乌吉密乡、马延乡、鱼池朝鲜族乡);
2.3招标内容:本次招标内容为本项目特许经营主体资本方,承担本项目投资、建设、运营、管理、维护及抢修、抢险等,自负盈亏,最终以招标人实际委托为准。中选的资本方以开放式气源供应方式,接收输配各路各类气源,保障经营区域居民、商业、工业生产和汽车用户安全稳定供气;
2.4招标范围:完成天然气场站建设和配套管网建设,办妥各项审批手续,并顺利供气;分阶段逐步推进各乡镇天然气场站及配套管网建设,适时建设区域天然气输气管网;
2.5项目总投资:5765.58万元;
2.6特许经营期限:本项目的特许经营期限为20年,以正式签署特许经营协议并生效之日起,计算20年的特许经营期限。特许经营期间,投资人不得擅自将本特许经营权及相关权益转让、出租和质押给任何第三方。违反该规定,招标人可终止特许经营权,并实现接管。经营期间或期限届满发生协议纠纷、续期、处置、回收按照建设部《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六部委令〔2015〕第25号)以及尚志市人民政府批复的《尚志市哈牡高速沿线部分乡镇燃气特许经营项目实施方案》及相关规定进行办理。特许经营期限届满时,如须延期,由中标投资人与招标方协商确定。决定重新选择特许经营权实施方的,在同等条件下,本项目的中标投资人具有优先获得特许经营的权利;
2.7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燃气经营许可证》或类似行业经营许可证;
3.3信誉要求:
3.3.1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包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投标人自行到“中国裁判文书网”进行查询,查询网址https://wenshu.court.gov.cn/),如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3.2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为准,查询网址:http://zxgk.court.gov.cn/shixin/),近三年若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将被拒绝;无涉及较重及严重失信行为的情形(失信不包括集团或总公司下属独立法人或负责人性质的分公司);
3.3.3未被相关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及违法税收黑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准,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近三年若有被列入异常经营名录和税收违法黑名单的,投标将被拒绝;
3.3.4未在全国范围内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没有被项目所在地政府或国家部委禁止市场准入等情形;
3.4其他要求:
3.4.1近三年为发生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3.4.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5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3年10月12日09时00分至2023年10月19日09时00分截止(北京时间,下同)。
4.2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02日09时00分。
5.2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 开标方式
6.1开标时间2023年11月02日09时00分;
6.2开标方式: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各投标人自开标时间起在单位远程解密即可)。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 其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登记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阐述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局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9. 联系方式
监督单位:尚志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451-56757031
招 标 人:尚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尚志市东浦新区
联 系 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451-56757082
代理机构:黑龙江国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国际会展中心黄河路214-2号(强军科技孵化器)315室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451-82278507/0451-82278508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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