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天津市滨海新区公安局机关滨海新区公安局交管分局2023年交通行政强制措施事故、违法检验鉴定项目(项目编号:ZYGP20230802)公开招标公告
金额
259.61万元
项目地址
天津市
发布时间
2023/08/0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ygp20230802
预算金额259.61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中研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亚楠022-28227838
标书截止时间2023/08/15
投标截止时间2023/08/29
公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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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滨海新区公安局机关 滨海新区公安局交管分局2023年交通行政强制措施事故、违法检验鉴定项目 (项目编号:ZYGP20230802)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滨海新区公安局交管分局2023年交通行政强制措施事故、违法检验鉴定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天津市河西区台儿庄路118号海景广场写字楼220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8月2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YGP20230802
项目名称:滨海新区公安局交管分局2023年交通行政强制措施事故、违法检验鉴定项目
预算金额:259.61万元
最高限价:259.61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是否设置最高限额 预算(万元) 最高限额(万元) 采购目录 采购需求
第1包 89.67 89.67 其他鉴证服务 第一包为:法医检验鉴定1项。具体内容详见项目需求书
第2包 169.94 169.94 其他鉴证服务 第二包为:痕迹物证检验鉴定1项。具体内容详见项目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第一包: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具体内容以签订合同为准) 第二包: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具体内容以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2.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实质性资格审查环节中查询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3.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和财政部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0]19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型企业采购。 4.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5.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或司法鉴定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提供2022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扫描件(应包括完整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或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近3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提供2023年至今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等)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纳税零申报投标人应当按照以下方式提供相应证明文件:A.加盖受理章后的税务大厅零申报报表;B.网络申报截图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4)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注: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实际查询结果以采购代理机构于开标当日实质性资格审查环节中打印的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查询结果为准。 2.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要求及采购人的需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型企业采购。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注:中小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加盖公章,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加盖公章,监狱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定。 3.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如身份证、驾驶证、护照等);投标人若为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如身份证、驾驶证、护照等)(身份证明原件备查)。 4.投标人具备有效期内的《司法鉴定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鉴定业务范围须包含: 第1包:法医检验鉴定包含:法医临床鉴定、法医病理鉴定、法医物证鉴定和法医毒物鉴定。法医毒物鉴定必须包含:乙醇检测(或酒精检验)。 第2包:痕迹物证鉴定须包含:车辆安全技术状况鉴定;交通设施安全技术状况鉴定;交通事故痕迹鉴定;车辆速度鉴定;交通事故痕迹物证综合鉴定。 5.(1)本项目第一包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须符合以下要求: 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超过三家。 2)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满足上述(三)1、2的所有资格要求(实质性要求)。 3)投标须由联合体主体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若为联合体主体人的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在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如身份证、驾驶证、护照等);若为联合体主体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投标,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人代表授权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在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如身份证、驾驶证、护照等)(身份证明原件备查)。 4)联合体主体人须负责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协议书格式见本文件“附件四”),明确联合体主体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5)联合体组成后,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加或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次招标项目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本项目第二包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须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8月08日 2023年08月15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河西区台儿庄路118号海景广场写字楼220室
方式:请在规定时间内到天津市河西区台儿庄路118号海景广场写字楼220室现场获取公开招标文件。(请携带营业执照或相关证书复印件用以核对登记信息。)
售价:3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08月2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河西区台儿庄路118号海景广场写字楼220室(天津中研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第一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第一包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第二包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本项目兼投兼中。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滨海新区公安局机关
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营口道734号
联系方式:022-6632206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中研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台儿庄路118号海景广场写字楼2层220
联系方式:022-2822783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亚楠
电话:022-28227838
其他附件文件下载
项目需求书.docx
天津中研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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