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东北分公司+铁路装备新建包头维修中心工程+桩基础工程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4/07/09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
铁路装备新建包头维修中心工程 - 桩基础工程 桩基础工程 劳务分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BT WXZX- ZB- 002)
一、招标条件
铁路装备新建包头维修中心工程工程由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铁路装备新建包头维修中心工程项目经理部承建施工。项目业主为国能铁路装备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家与省级补助和地
方政府自筹,建设资金已落实。
根据我公司“ 工程劳务(专业)分包招标管理办法” 要求,本项目桩基础工程已具备劳务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铁路装备新建包头维修中心工程工程位于包神铁路北线万水泉南站国能煤炭经营分公司既有煤场内,由新建铁路线路机械化维护中心和非煤物流作业基地共同组成。
本标段工程包含新建包头维修中心铁路生产综合办公楼、铁路生产公寓、铁路10KV配电所、立体配件库、油脂库、特殊料具库、消防泵房、给水所、空压机间、换热站、废水处理站、门卫房、
汽车衡控制室等,同时配套建筑、结构、机械、电力、通信、信息、给排水、暖通、道路等工程。
2、招标项目名称及范围:铁路装备新建包头维修中心工程-桩基础工程。
3、工程地点:内蒙古包头市
4、计划工期:本工程预计开工时间为2024年8月1日。招标人根据征地拆迁进度及施工组织安排以书面通知形式下发节点工期及总体工期要求,中标人需无条件满足。正式开工日期以项目下
发“ 开工通知书” 日期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一定主体施工经验的施工企业;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
围,在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注册,且在合格供应商名录内。
(2)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符合本次招标条件的专业承包或劳务施工的资质条件;有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财务能力要求:注册资本300万元人民币以上,银行资信状况良好。
(4)业绩要求:近三年内完成的类似工程业绩并提供相应业绩证明资料(包括中标通知书、合同)。
(5)履约信用要求:良好,近年经营活动中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等级安全、质量、环保事故。无合同争议诉讼、仲裁、违法行为记录及有关行政处罚等相关情况。被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及中铁
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列入“ 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 、“ 不合格供应商名单” 或“ 供应商黑名单” 中,不得参与投标。
(6)其他要求: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同一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合伙人、股东等投标代表人不得以子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在同一项目中同时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获取程序:
(1)注册:投标人在中铁鲁班商务网(www.crecgec.com)进行供应商注册(注册联系:客服热线400-6010-100),注册成功、通过劳务企业认证审核并开通服务(本工程投标所需要的服
务标准为3级服务标准)。
(2)响应:经注册、审核后,投标人须登录网站--“ 劳务招标系统登录” ---点击“ 采购信息” ---在“ 采购名称” 中点击招标项目---点击相应“ 包件编号” ---填写“ 联系人、联系方式、输入密码、确认密码”
,点击“ 提交” —“ 响应” 。
(3)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7月 10 日至2024年7月25日,在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东北分公司(详细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新区同方世纪大厦B做22层)持本单位
营业执照、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材料领取纸质版招标文件。如需电子版请自带存储设备。
(4)注:投标人完成上述程序后,方可在中铁鲁班商务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www.crecgec.com)。投标人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后,应在中铁鲁班商务网(www.crecgec.com)上完成“
响应、澄清提问(如有)、澄清补遗确认(如有)、报价、递交标书” 等工作。
2、澄清提问:
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5天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
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劳务招标系统标书补遗中公开发布,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
2.3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劳务招标系统中及时响应,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
1.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1.1投标人应将装订好的投标文件封装,其正本一份、副本两份(未密封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信封应密封完好,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
1.1.2封面上写明以下各项(并注明哪一分册):
1.1.3未按本章第1.1.1项和第1.1.2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2 投标文件的递交
1.2.1投标文件必须在2024年07月25日10:00时之前递交至辽宁省沈阳市浑南新区同方世纪大厦B做22层;
1.2.2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1.2.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2、开标时间:2024年07月25日10:00时
3开标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新区世纪路5号同方世纪大厦b座22层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集团公司劳务招标群及中铁鲁班商务网http://www.crecgec.com发布。
七、资格审查方式
采取资格后审。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东北分公司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新区世纪路5号同方世纪大厦b座22层
联系人:姜帅
邮箱:512379788@qq.com
电话:15049695707
公告单位: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东北分公司
日期:2024年7月10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