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广州市执信中学、广州市司法职业学校、广东华侨中学维护维修监理服务比选参选人征集公告
金额
58.31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5/10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市教育局广州市执信中学区庄校区运动场地及功能场室维护维修经费、市教育局广州市司法职业学校东校区整体校园功能微改造一期维护维修经费、市教育局广东华侨中学两校区教学设施及场地维护维修经费是经批准的财政性资金项目。广州市教育基建和装备中心就广州市执信中学、广州市司法职业学校、广东华侨中学维护维修监理服务进行比选,现进行参选人征集,有关事项具体如下:
一、项目名称:广州市执信中学、广州市司法职业学校、广东华侨中学维护维修监理服务
二、项目概况:
本项目拟委托完成市教育局广州市执信中学区庄校区运动场地及功能场室维护维修经费、市教育局广州市司法职业学校东校区整体校园功能微改造一期维护维修经费、市教育局广东华侨中学两校区教学设施及场地维护维修经费3个项目的监理服务并提供相应技术服务支持。
三、服务地点、服务内容与期限:
(一)采购项目内容:项目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包括协助采购人做好开工前准备工作,负责安全、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及合同管理、设备材料进场检查,组织协调各方开展工作、落实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组织各类验收,组织、审核竣工资料。
(具体采购人需求以比选文件发布为准)。
(二)服务期限:具体以项目施工合同约定的工期为准,采购人保留调整项目开工时间的权利。
(三)采购预算金额(最高限价):58.3149万元(暂定,其中:市教育局广州市执信中学区庄校区运动场地及功能场室维护维修经费监理服务21.1479万元;市教育局广州市司法职业学校东校区整体校园功能微改造一期维护维修经费监理服务19.826万元;市教育局广东华侨中学两校区教学设施及场地维护维修经费监理服务17.341万元)。
四、参选人资格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①、由采购人于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打印存档。②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参选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8.具有有效的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或以上)资质。
9.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选本项目。
10.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选本项目。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五、公告发布及报名时间
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2024年 05 月 10 日至2024年 05 月 13 日
报名开始日期(含本日):2024年 05 月 11 日
报名截止日期(含本日):2024年 05 月 13 日
报名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六、报名文件递交方式及地点
1.现场报名,地点:广州市教育基建和装备中心(地址:广东省广州市人民中路394号2栋203室 招标采购部)。
2.网络报名,资料提交邮箱:geiec_zbcgb@gz.gov.cn
七、报名时提交的资料
本项目参选人应提交的资料包括: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或以上)资质证书,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
4.报名登记表。
报名资料均应加盖公章(网络报名的应为加盖公章的扫描件)。
八、本次参选人征集公告在广州市教育基建和装备中心网网站发布。
九、若因政策调整或项目需要,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采购人有权通过公告形式进行调整,参选人不得因此向采购人请求赔偿。
十、潜在参选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公告有异议的,向采购人书面提出。异议受理人:广州市教育基建和装备中心,电话:020-81739943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人民中路394号2栋203室。
十一、参选人应承担其报名文件编制与递交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在任何情况下采购人对上述费用均不负任何责任。
附件:报名登记表
采购人:广州市教育基建和装备中心
联系人: 陶工
联系电话: 020-81739943
日期:2024年05月10日
一、项目名称:广州市执信中学、广州市司法职业学校、广东华侨中学维护维修监理服务
二、项目概况:
本项目拟委托完成市教育局广州市执信中学区庄校区运动场地及功能场室维护维修经费、市教育局广州市司法职业学校东校区整体校园功能微改造一期维护维修经费、市教育局广东华侨中学两校区教学设施及场地维护维修经费3个项目的监理服务并提供相应技术服务支持。
三、服务地点、服务内容与期限:
(一)采购项目内容:项目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包括协助采购人做好开工前准备工作,负责安全、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及合同管理、设备材料进场检查,组织协调各方开展工作、落实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组织各类验收,组织、审核竣工资料。
(具体采购人需求以比选文件发布为准)。
(二)服务期限:具体以项目施工合同约定的工期为准,采购人保留调整项目开工时间的权利。
(三)采购预算金额(最高限价):58.3149万元(暂定,其中:市教育局广州市执信中学区庄校区运动场地及功能场室维护维修经费监理服务21.1479万元;市教育局广州市司法职业学校东校区整体校园功能微改造一期维护维修经费监理服务19.826万元;市教育局广东华侨中学两校区教学设施及场地维护维修经费监理服务17.341万元)。
四、参选人资格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①、由采购人于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打印存档。②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参选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8.具有有效的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或以上)资质。
9.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选本项目。
10.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选本项目。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五、公告发布及报名时间
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2024年 05 月 10 日至2024年 05 月 13 日
报名开始日期(含本日):2024年 05 月 11 日
报名截止日期(含本日):2024年 05 月 13 日
报名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六、报名文件递交方式及地点
1.现场报名,地点:广州市教育基建和装备中心(地址:广东省广州市人民中路394号2栋203室 招标采购部)。
2.网络报名,资料提交邮箱:geiec_zbcgb@gz.gov.cn
七、报名时提交的资料
本项目参选人应提交的资料包括: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或以上)资质证书,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
4.报名登记表。
报名资料均应加盖公章(网络报名的应为加盖公章的扫描件)。
八、本次参选人征集公告在广州市教育基建和装备中心网网站发布。
九、若因政策调整或项目需要,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采购人有权通过公告形式进行调整,参选人不得因此向采购人请求赔偿。
十、潜在参选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公告有异议的,向采购人书面提出。异议受理人:广州市教育基建和装备中心,电话:020-81739943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人民中路394号2栋203室。
十一、参选人应承担其报名文件编制与递交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在任何情况下采购人对上述费用均不负任何责任。
附件:报名登记表
采购人:广州市教育基建和装备中心
联系人: 陶工
联系电话: 020-81739943
日期:2024年0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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