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际中心(含商务办公、商业,配建珠三角城际轨道交通
调度指挥中心)风柜、风机盘管设备采购项目补充公告
各投标单位:
城际中心(含商务办公、商业,配建珠三角城际轨道交通调度指挥中心)风柜、风机盘管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JG2019-1012]因故推迟,现补充及修改公告内容如下:
1.本项目答疑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地点、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地点、开标时间地点调整为:
1 |
招标文件答疑 |
(1)投标人应在2019 年3月20日下午16:00前,将需要澄清的问题盖章后扫描件和word可编辑版本发给招标代理。 (2)招标代理将以书面形式予以回复(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所有迟于上述时间递交的答疑问题将不再回复。(注:招标人将不另行召开投标答疑会) 收件人:何工 电话:020-37860739 邮箱:hemingzhe@ebidding.com |
2 |
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及截止时间 |
收件人: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07开标室 开始接收投标文件时间:2019年4月9日上午 8 时 30 分 截止时间:2019年4月9日上午 9 时 00 分 |
3 |
开标 |
方式一(商务、技术标与价格标先后分别开启) (1)商务、技术标开标时间:2019年4月9日 9 时 00 分, 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07开标室。 (2)价格标开标时间:2019年4月 10日 11 时00 分, 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07开标室。 |
2.本项目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
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含本日):2019年3月14日至2019年3月20 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
3.本项目招标公告内容调整如下:
(1)招标公告第九条投标人合格条件“5.投标人自
调整为:“5.投标人自
(2)删除招标公告第十一条内容:“十一、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3)删除招标公告第十五条内容:“十五、招标人须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
(4)招标公告附件2投标人声明中“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调整为:“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具体详见本补充公告附件2。本项目招标文件、招标公告中凡涉及“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统一改为“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5)本项目的广东省投资项目代码为:2015-440106-47-01-808457。
(6)本项目中的“风柜”指的是“柜式空调机组”。
4.招标文件及技术需求书中的调整内容及说明详见本公告附件1;附表投标人资格审查表调整内容详见本公告附件3;附表五商务标详细审查评分标准调整内容详见本公告附件4;附表七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标准调整内容详见本公告附件5。
5.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其它内容不变,本补充公告与原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不一致的部分以本补充公告为准, 已提交报名申请资料的投标单位仍然有效,并可在延长的报名时间内补充或者更新报名资料,未报名的单位可以继续参加投标报名。
广东省铁投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2019年3月13日
附件1:招标文件修改表
序号 |
原招标文件内容 |
修改后内容 |
1 |
招标文件第三章开标、评标办法,“8.5评标委员会按照“综合得分=商务分×商务分权重+技术分×技术分权重”的公式,计算各有效投标文件的综合得分。综合得分在75分以上(含75分)的投标人将被视作入围,进入性价比比较;若入围的投标人少于两家,本次招标失败。” |
调整为: “8.5评标委员会按照“综合得分=商务分×商务分权重+技术分×技术分权重”的公式,计算各有效投标文件的综合得分。先以综合得分75分为商务技术标详细审查合格通过线,即综合得分达到75分(含75分)以上的投标人将被视为入围,入围的投标人在3家或3家以上时,入围的投标人进行性价比比较;如果此次招标综合得分达到75分(含75分)以上的投标人不足3家,则将此次招标的商务技术标详细审查合格通过线降低到60分(含60分),即综合得分达到60分(含60分)以上的投标人将被视为入围,此时入围的投标人在3家或3家以上时,入围的投标人进行性价比比较;若此次招标的商务技术标详细审查合格通过线降低到60分(含60分)后,入围的投标人仍不足3家,则招标人终止本次招标,重新组织招标。” |
2 |
招标文件第三章开标、评标办法,“8.11推荐中标候选人 由评标委员会确定排序的先后。评标委员会应按排序先后,在投标文件有效且入围的投标人中,向招标人推荐前3名投标人依次为第一中标候选人至第三中标候选人,若综合得分在75分以上(含75分)的投标人只有2名,则只推荐第一中标候选人、第二中标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 |
调整为:“8.11推荐中标候选人 由评标委员会确定排序的先后。评标委员会应按排序先后,在投标文件有效且入围的投标人中,向招标人推荐前3名投标人依次为第一中标候选人至第三中标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 |
3 |
招标文件第三章开标、评标办法,附表5商务标详细审查评分标准,序号3中“2017年审计报表”,指的是“2017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有审计资质)审计的财务报表。” |
|
4 |
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需求书,第一节总体要求“2、提供的所投设备须具有由中国制冷空调工业协会出具的“CRAA”产品认证。” |
调整为:“2、提供的所投设备须具有“CRAA”产品认证证书。” |
5 |
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需求书,第二节性能参数及要求,一、柜式空调机组(含组合式空调器、柜式空调器、新风空调器)“6.4风机、电机 (1)风机采用优质离心风机,选用品牌参照或相当于科禄格(广州)、洛森博格(上海)、冠带(上海)、亿利达(浙江台州)、奥众(广州)或相同档次品牌,具有高效率、高强度叶轮结构,经动、静平衡测试;风机结构合理,低噪音,性能稳定可靠; (2)叶轮和轴需在制造厂内进行静平衡和动平衡试验,并提供试验报告,空气处理机组生产厂应该对风机进行动平衡和静平衡测定及调整,叶轮平衡精度等级不低于G4.0,并符合产品性能所规定的参数。对变频驱动风机,要求风机的风量调节特性适应系统风量的变化要求,保证风机低转速运行时不会产生喘震。 ★(3)风机采用双吸前倾风机或双吸后倾风机,风量10000m3/h以下机组采用前倾式风机,风机全压效率不低于60%;10000风量(含)以上机组采用后倾式风机,风机全压效率不得低于75%,风机出风口风速均控制在8m/s以下。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风机选型计算书。 (4)风机轴承为免维护球轴承,选用品牌参照或相当于NSK、SKF、道奇或相同档次品牌。轴承寿命基于ISO281的L10标准,其寿命应不小于75,000小时。 (5)电机选用品牌参照或相当于西门子、东元、ABB或同档次品牌,为全封闭鼠笼式湿热型的标准产品,绝缘等级为F级,防护等级IP55,电源电压为380V/50Hz,电机转速不应超过1450rpm。 (6)电动机应能满足在温度≤45℃,相对湿度≤98%的环境中存储和连续运行。 (7)风机、电机均采用锥套装配型皮带轮,皮带应采用优质皮带。并设置精准可靠的皮带张紧力调节装置,确保皮带高效低噪声传动。 (8)风机、电机应设有弹簧隔振装置并配有制造工厂提供的减振架,减振采用弹簧减振,各减振点经严格选型计算,保证减振效率95%以上。” |
调整为:“6.4风机、电机 (1)风机采用优质离心风机,选用品牌参照或相当于科禄格(广州)、洛森博格(上海)、冠带(上海)、亿利达(浙江台州)、奥众(广州)或相同档次品牌,具有高效率、高强度叶轮结构,经动、静平衡测试;风机结构合理,低噪音,性能稳定可靠; (2)叶轮和轴需在制造厂内进行静平衡和动平衡试验,并提供试验报告,空气处理机组生产厂应该对风机进行动平衡和静平衡测定及调整,叶轮平衡精度等级不低于G4.0,并符合产品性能所规定的参数。对变频驱动风机,要求风机的风量调节特性适应系统风量的变化要求,保证风机低转速运行时不会产生喘震。 ★(3)风机采用双吸前倾风机或双吸后倾风机,风量10000m3/h以下机组可采用前倾式风机,10000风量(含)以上机组采用后倾式风机。 (4)前倾风机全压效率不低于60%;后倾风机全压效率不低于75%,风机出风口风速均控制在8m/s以下。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风机选型计算书。 (5)风机轴承为免维护球轴承,选用品牌参照或相当于NSK、SKF、道奇或相同档次品牌。轴承寿命基于ISO281的L10标准,其寿命应不小于75,000小时。 (6)电机选用品牌参照或相当于西门子、东元、ABB或同档次品牌,为全封闭鼠笼式湿热型的标准产品,绝缘等级为F级,防护等级IP55,电源电压为380V/50Hz,电机转速不应超过1450rpm。 (7)电动机应能满足在温度≤45℃,相对湿度≤98%的环境中存储和连续运行。 (8)风机、电机均采用锥套装配型皮带轮,皮带应采用优质皮带。并设置精准可靠的皮带张紧力调节装置,确保皮带高效低噪声传动。 (9)风机、电机应设有弹簧隔振装置并配有制造工厂提供的减振架,减振采用弹簧减振,各减振点经严格选型计算,保证减振效率95%以上。” |
6 |
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A8-22015年-2017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投标人应提交2015年-2017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相应的现金流动量表)和财务报表。” |
调整为:“A8-2 2017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有审计资质)审计的财务报表。 投标人应提交2017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有审计资质)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相应的现金流动量表)和财务报表。” |
7 |
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A9银行资信证明和信用等级证明 1.银行资信证明。投标人银行在本项目开标前三个月内开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该原件的复印件(制造商)。(如有) 2.银行或信誉评估机构开具的有效的信誉等级证明(制造商)。(如有)” |
调整为:“A9企业获税务部门评定的最新纳税信用等级情况。 投标人提交获税务部门评定的最新纳税信用等级的网页打印件及有效网上查询途径(如有)” |
附件2:
投标人声明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示。
二、本公司保证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企业所在地、投标地或工程建设地任意一地的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中,本公司及法人代表没有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本公司没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围标串标行为(以行政主管部门或法院或检察院书面认定为准);本公司没有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及监理工作;本公司与承担本招标项目监理、检测业务、招标代理机构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年月日
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企业公章)
附件3:
附表
投标人资格审查表
项目名称:
序号 |
投标单位 评审内容 |
1 |
投标人须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同时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 |
2 |
投标人注册资本100万元或以上(如营业执照无注册资本信息,以开标当天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上公示的注册资本信息为准。); |
3 |
投标人必须是拟投货物(风柜、风机盘管设备)的制造商(或制造商集团公司或制造商集团下属的子公司);或制造商授权参加本次投标的唯一授权代理商; |
4 |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制造商与代理商同时参与投标申请的,只接受制造商的投标申请; |
5 |
投标人自2014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为人民币200万元或以上的拟投货物(风柜、风机盘管设备)的供货业绩[如投标人为代理商,应提供其代理过本次所投品牌设备的供货业绩],需提供1.合同;2.交货证明或经建设单位确认的验收报告或验收证明(业绩金额以合同为准,业绩时间以交货证明或经建设单位确认的验收报告或验收证明时间为准);3.投标人提供的业绩合同,可为拟投货物中的任意一种或两种设备,合同金额可包含相关安装服务金额; |
6 |
投标人已按照招标公告附件2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
7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8 |
未在以往工程中因不诚信行为或不充分履约行为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的。(本项目招标人无书面拒绝投标单位名单)。 |
9 |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及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开标当天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上公示的信息为准) |
注:1.每一项目符合的打“○”,不符合的打“×”;出现一个“×”的结论为“不通过”。
2.资格审查有一项不通过则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
3.如对本表中某种情形的评审意见不一致时,以评标委员会过半数成员的意见作为对该情形的认定结论。
4.投标人如营业执照无注册资本信息,以开标当天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上公示的注册资本信息为准。投标人注册资本信息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或评标委员会负责查询,查询结果作为评标时的判断依据。
5. 经营异常名录及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开标当天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上公示的信息为准。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或评标委员会负责查询,查询结果作为评标时的判断依据。
评委签名:
附件4:
附表五
商务标详细审查评分标准
项目名称:
序号 |
评审项目 |
权重% |
评分范围(满分100分) |
|||
分值[75,100] |
分值(30,75) |
分值[0,30] |
||||
1 |
投标文件的整体情况 和主要商务资料 |
10 |
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填写了招标文件商务部分要求的全部内容 |
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填写了招标文件商务部分要求的内容,有缺漏项 |
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填写招标文件商务部分要求的内容 |
|
2 |
商务响应程度 |
对合同条款响应 |
20 |
优于招标文件A4-1 对合同条款的响应一览表的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A4-1 对合同条款的响应一览表的要求 |
对A4-1 对合同条款的响应一览表中的合同条款有所偏离 |
3 |
投标人 财务 经营状况 |
资产负债率 |
10 |
≤0.60 |
(0.6~0.80) |
≥0.80 |
总资产(万元) |
10 |
按投标人2017年审计报表载明的总资产值由高至低进行排序,排名为第1、2、3 名,得100分,排名为第4、5、6名,得70分,排名为第7、8、9名,得30分,排名为第10名以后均为0分。有名次并列情况时,按照并列名次计分,并占用排序名额,其后排序相应延后。 |
||||
营业额(万元) |
10 |
按投标人2017年审计报表载明的主营业务收入由高至低进行排序,排名为第1、2 、3名,得100分,排名为第4、5、6名,得70分,排名为第7、8、9名,得30分,排名为第10名以后均为0分。有名次并列情况时,按照并列名次计分,并占用排序名额,其后排序相应延后。 |
||||
4 |
投标品牌 制造商 综合实力 |
企业获税务部门评定的最新纳税信用等级情况 |
5 |
A级的,得100分。 |
B级的,得70分。 |
C级的,得30分; 其它等级得0分 |
体系认证证书 |
5 |
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以上证书均有得100分;只有两项得70分;只有一项得30分;均没有得0分。 |
||||
5 |
投标人履约信用 |
10 |
至2018年12月止获得“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连续10年或以上的得100分,连续8-9年得80分,连续5-7年得60分,连续3-4年得30分,其余不得分。 |
|||
6 |
投标品牌制造商业绩 |
20 |
投标品牌制造商自2014年1月1日至今, (1)完成过5个及以上单项合同金额为人民币200万元或以上的拟投货物(风柜、风机盘管设备)供货业绩的,得100分; (2)完成过5个以下(不含5个)单项合同金额为人民币200万元或以上的拟投货物(风柜、风机盘管设备)业绩的,每有1个得20分; (3)没有完成过上述业绩的,不得分。 需提供1.合同;2.交货证明或经建设单位确认的验收报告或验收证明(业绩金额以合同为准,业绩时间以交货证明或经建设单位确认的验收报告或验收证明时间为准);3.投标人提供的业绩合同,可为拟投货物中的任意一种或两种设备,合同金额可包含相关安装服务金额。 |
注:1.以上商务评审均仅对通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进行评审;
2.在上表中,“【”和“】”表示包含,“(”和“)”表示不包含;
3.财务经营状况以2017年度的数据作为评分依据;
4.需提供企业2017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有审计资质)审计的财务报表;
5.企业获税务部门评定的最新纳税信用等级情况需提供网页打印件并加盖公章及有效网上查询途径;
6.供货业绩需提供满足评标要求的合同,业主保留进一步核查的权利(供货业绩金额以采购合同为准,供货业绩时间以交货证明或经建设单位确认的验收报告或验收证明时间为准);
7.“守合同重信誉企业”证书以工商(市场)监管部门或工商(市场)相关的行业协会颁发的为准。行业协会须在民政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8.对合同条款响应情况以投标人提供的A4-1 对合同条款的响应一览表为准。
附件5:
附表七
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标准
项目名称:
评审等级 |
好 |
中 |
差 |
|||
评分范围 |
[75,100] |
(45,75) |
[0,45] |
|||
序号 |
评审项目和内容 |
参见第四章技术需求书 |
权重% |
评审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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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柜式空调机组 |
85 |
|
|
|
1 |
噪声 |
4.3 |
8 |
投标人在B1《技术标响应一览表》注明所投产品(柜式空调机组)的噪声声压级(单位:dB(A)),并在B3产品证明资料中提供国家权威机构出具的声压级检测报告。根据各投标产品的噪声声压级与对应型号机组的噪声限值(技术需求书★4.3条款)之间差值进行横向比较,按其差值由大到小进行排序,排名第1~第3名为“好”,排名第4~第6名为“中”,其余为“差”。有名次并列情况时,按照并列名次计分,并占用排序名额,其后排序相应延后。 |
||
2 |
过渡季节节能优化方案 |
5.1、5.2 |
12 |
有提供过渡季节节能优化方案且方案成熟可靠、满足并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相关图纸等技术文件齐全。 |
有提供过渡季节节能优化方案且方案成熟可靠、基本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相关图纸等技术文件基本齐全。 |
未提供过渡季节节能优化方案,或方案不合理、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3 |
节能检测报告 |
5.3 |
8 |
有提供国家权威机构出具的过渡季节节能检测报告,检测数据满足并优于招标文件要求。 |
已提供国家权威机构出具的过渡季节节能检测报告,检测数据基本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未提供国家权威机构出具的过渡季节节能检测报告,或检测数据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4 |
框架 |
6.1(1) |
2 |
框架选用的材质、壁厚、防腐性能等参数满足并优于招标文件要求。 |
框架选用的材质、壁厚、防腐性能等参数基本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框架选用的材质、壁厚、防腐性能等参数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5 |
箱板 |
6.1(2)、(3) |
2 |
箱板采用的材质、厚度、保温材料等性能参数满足并优于招标文件要求。 |
箱板采用的材质、厚度、保温材料等性能参数基本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箱板采用的材质、厚度、保温材料等性能参数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6 |
防冷桥技术 |
6.1(2) |
7 |
有提供国家权威机构出具的箱板冷桥因子及传热系数检测报告,检测结果满足并优于招标文件要求。 |
有提供国家权威机构出具的箱板冷桥因子及传热系数检测报告,检测结果基本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未提供国家权威机构出具的箱板冷桥因子及传热系数检测报告,或检测结果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7 |
箱体变形率 |
6.1(4) |
6 |
有提供国家权威机构出具的箱体变形率检测报告,检测结果满足并优于招标文件要求。 |
有提供国家权威机构出具的箱体变形率检测报告,检测结果基本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未提供国家权威机构出具的箱体变形率检测报告,或检测结果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8 |
漏风率 |
6.1(5) |
7 |
有提供国家权威机构出具的机组漏风率检测报告,检测结果满足并优于招标文件要求。 |
有提供国家权威机构出具的机组漏风率检测报告,检测结果基本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未提供国家权威机构出具的机组漏风率检测报告,或检测结果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9 |
净化过滤段 |
6.2 |
8 |
有提供净化过滤装置相应的检测报告及其他技术文件,选用的型式、效率等性能参数满足并优于招标文件要求。 |
有提供净化过滤装置相应的检测报告及其他技术文件,选用的型式、效率等性能参数基本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净化过滤装置相应的检测报告及其他技术文件不齐全,或选用的型式、效率等性能参数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10 |
表冷器 |
6.3(1)~(5) |
5 |
表冷器铜管、翅片采用的材质、管径、厚度等性能参数满足并优于招标文件要求。 |
表冷器铜管、翅片采用的材质、管径、厚度等性能参数基本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即完全满足本项“▲”条款要求同时其他项全部满足要求或只有一项负偏离。 |
表冷器铜管、翅片采用的材质、管径、厚度等性能参数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即本条不完全满足“▲”要求或者其他项有两项或以上负偏离。 |
11 |
盘管选型参数及技术文件 |
6.3(1) |
5 |
盘管选型参数满足并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盘管选型报告及迎风面尺寸等技术文件齐全。 |
盘管选型参数基本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盘管选型报告及迎风面尺寸等技术文件基本齐全。 |
盘管选型参数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盘管选型报告及迎风面尺寸等技术文件不齐全。 |
12 |
冷凝水盘 |
6.3(6) |
2 |
冷凝水盘所采用的材质、厚度、型式等性能参数满足并优于招标文件要求。 |
冷凝水盘所采用的材质、厚度、型式等性能参数基本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冷凝水盘所采用的材质、厚度、型式等性能参数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13 |
风机 |
6.4(1)、(2)、(5)、(8) |
5 |
选用的风机型式及风机轴承等性能参数满足并优于招标文件要求。 |
选用的风机型式及风机轴承等性能参数基本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选用的风机型式及风机轴承等性能参数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14 |
风机选型参数及相关技术文件 |
6.4(4) |
5 |
风机出风口风速、效率等选型参数满足并优于招标文件要求,并能按技术需求书要求提供齐全的技术文件。 |
风机出风口风速、效率等选型参数基本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并能按技术需求书要求提供齐全的技术文件。 |
风机出风口风速、效率等选型参数不能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未能按技术需求书要求提供技术文件。 |
15 |
电机 |
6.4(6)~(7) |
3 |
选用的电机型式及性能参数满足并优于招标文件要求。 |
选用的电机型式及性能参数基本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选用的电机型式及性能参数不能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
|
二、风机盘管机组 |
10 |
|
||
16 |
噪声 |
4.3 |
4 |
投标人在B1《技术标响应一览表》注明所投产品(风机盘管机组)的噪声声压级(单位:dB(A)),并在B3产品证明资料中提供国家权威机构出具的声压级检测报告。根据各投标产品的噪声声压级与对应型号机组的噪声限值(技术需求书★4.3条款)之间差值进行横向比较,按其差值由大到小进行排序,排名第1~第3名为“好”,排名第4~第6名为“中”,其余为“差”。有名次并列情况时,按照并列名次计分,并占用排序名额,其后排序相应延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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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壳体、水盘 |
5.1~5.2 |
2 |
壳体及水盘所采用的材质、厚度等性能参数满足并优于招标文件要求。 |
壳体及水盘所采用的材质、厚度等性能参数基本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壳体及水盘所采用的材质、厚度等性能参数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18 |
风机、电机 |
6.1~6.2 |
2 |
选用风机、电机的型式及性能参数满足并优于招标文件要求。 |
选用风机、电机的型式及性能参数基本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选用风机、电机的型式及性能参数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19 |
表冷器 |
6.3 |
2 |
表冷器铜管、翅片采用的材质、管径、厚度等性能参数满足并优于招标文件要求。 |
表冷器铜管、翅片采用的材质、管径、厚度等性能参数基本满足并招标文件要求。 |
表冷器铜管、翅片采用的材质、管径、厚度等性能参数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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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用户需求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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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项目管理团队 |
4.1 |
2 |
项目团队组织架构满足并优于招标文件要求。 |
项目团队组织架构基本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项目团队组织架构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21 |
售前、售后服务 |
9.1 |
2 |
制造商在广州地区设有维护保养机构,有技术人员及材料配备,有详细完整的售后服务体系, |
制造商在广东省内设有维护保养机构,有技术人员及材料配备,有详细完整的售后服务体系, |
制造商在广东省外设有维护保养机构。 |
9.3.1.1 |
1 |
售后服务承诺保障在1小时内人员到达现场,12小时解决报修(大修除外)问题(应提供承诺书,格式不限)。 |
售后服务承诺保障在2小时内人员到达现场,24小时以内能解决报修(大修除外)问题(应提供承诺书,格式不限)。 |
没有售后服务承诺或售后服务承诺保证超过2小时人员到达现场或超过24小时以内解决(大修除外)问题。 |
注:1.以上技术评审均仅对通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进行评审;
2.在上表中,“【”和“】”表示包含,“(”和“)”表示不包含。
附件: 风柜风机-补充公告V4-发布版.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