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哈密市伊吾县下马崖乡民族团结示范乡建设项目(施工)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224.1万元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08/2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XJMTZBCG(2024)-014
预算金额224.1万元
招标联系人-13999680427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蒙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莉0902-2205055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哈密市伊吾县下马崖乡民族团结示范乡建设项目(施工)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9月03日 10: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MTZBCG(2024)-014 

    项目名称:哈密市伊吾县下马崖乡民族团结示范乡建设项目(施工)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2241072.76  

    最高限价(元):2241072.76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哈密市伊吾县下马崖乡民族团结示范乡建设项目(施工) 

   数量:1     

   预算金额(元):2241072.76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广场文化墙、新建民族团结乡村舞台。(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包含的全部施工内容)。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2024年11月30日内完成全部内容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须按要求提供中小企业申明函或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投标人需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供应商提供相关内容承诺或者说明等证明材料);
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在本单位注册(提供近期任意一个月社保证明),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不得有在建项目(提供无在建项目企业承诺书);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提供相关内容承诺或者说明等证明材料);
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提供相关内容承诺或者说明等证明材料)。
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如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search/cr/)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22日2024年08月30日,每天上午09:30至13:30,下午15:30至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9月03日 10:3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4年09月03日 10:30 (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有意向参与新疆区域电子开评标的供应商,可访问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方网站(https://www.xjca.com.cn/)或下载“新疆政务通”APP自行进行申领。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0991-2819290;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采购中心/代理机构不予异常处理,视为供应商自动弃标。
4、供应商操作指南详见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办事指南—操作指南。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伊吾县下马崖乡人民政府

地 址:下马崖乡人民政府

联系方式:1399968042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蒙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哈密市伊州区向阳东路东河源底商三楼(光华大厦对面)

联系方式:0902-22050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莉

电 话:0902-2205055











附件信息:

  • 最终-哈密市伊吾县下马崖乡民族团结示范乡建设项目(施工)-竞争性磋商文件(2).pdf

    626.7K

  • 传-哈密市伊吾县下马崖乡民族团结示范乡建设项目(施工)-招标资料.rar

    94.4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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