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宁明县乡镇供水巩固提升工程-那堪镇水厂及配套供水管网工程EPC工程总承包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乡镇供水巩固提升
金额
4884.08万元
项目地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09/2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e4514002886002728001001
预算金额
4884.08万元
招标公司
宁明边境经济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
巫工0771-8623590
招标代理机构
广西品格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韦工0771-2298386
标书截止时间
-
投标截止时间
-
公告正文
宁明县乡镇供水巩固提升工程-那堪镇水厂及配套供水管网工程EPC工程总承包 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E4514002886002728001001) 项目所在地区:广西壮族自治区,崇左市,宁明县 一、招标条件 本宁明县乡镇供水巩固提升工程-那堪镇水厂及配套供水管网工程EPC工程总承包已由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4884.08万元,招标人为宁明边境 经济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初步设计完成后施工图设计完成前:在建设规模、建设标准、投资限额及工程质 量、进度要求确定的条件下,依据初步设计进行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施工的工程总承包内容 招标。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宁明县乡镇供水巩固提升工程-那堪镇水厂及配套供水管网工程EPC工程总承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宁明县乡镇供水巩固提升工程-那堪镇水厂及配套供水管网工程EPC工程总承包) 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 程)专业丙级及以上(含丙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丙级及以上(含丙级)或工程设计综合 甲级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备注:1、招标人应当根据国家法律 法规对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相关规定及招标项目特点,合理设置企业资质等级,不得提高资 质等级要求资质设置为施工总承包已可满足项目建设要求的,不得额外同时设置专业承包 资质;2、轨道交通、隧道、综合管廊、大型桥梁、控制价2亿元及以上房屋建筑或市政工 程项目招标时,注册地在广西的建筑业施工企业与区外建筑业施工企业采用联合体形式参与 投标的,联合体资质按最高的企业计取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 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投标人已录入“桂建云”并处于有效状态。3.2主 要负责人员要求:3.2.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①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或二级及以上 注册结构工程师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 工程师和中级及以上职称(联合体投标的,需为牵头单位员工)。②已录入“桂建云”并处
于有效状态,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施工项日 经理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作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 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及桂建管(2016)70号、桂建管 (2020〕11号文除外)。③要求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经理 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注1、拟建项目相类似的工程规模与3.3 企业业绩要求一致,但不限制担任过的时间;2、如不要求企业业绩时,此处由招标人定义 相类似的工程类型:市政公用工程项目)3.2.2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级及以上注册建筑 师证书和市政工程类专业高级职称。【备注:涉及市政道桥专业等尚未实行注册制的设计相 关专业高级职称要求即可】3.2.3施工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二级以上(含二 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和中级及以上职称,已录入“桂建云”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有效的安 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 第一名的施工项目经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作为施工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 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及桂建管(2016〕70号、桂建管(2020〕11 号文除外)。3.2.4项目施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已录入“桂建云”并处于有效状态, 具备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3.3业绩要求:无要求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 投标。联合体成员可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42 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 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负有连带 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3.4.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 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3.4.4联合体各方应 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4.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 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3.4.6注册地在广西的建筑业施工企业与区外建筑业施 工企业采用联合体形式参与轨道交通、隧道、综合管廊、大型桥梁、控制价2亿元及以上房 屋建筑或市政工程等项目投标的,联合体诚信综合评价分按最高的企业计取,其余情况,联 合体中施工企业的信誉实力分按联合体成员中施工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最低的企业认定。 3.4.7联合体中设计企业的信誉实力分按联合体成员中设计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最低的企 业认定。3.4.8/3.5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其中所有标
段(由招标人事先确定)。但投标人应就不同标段派出不同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 日经理和项目施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否则同一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或 项目施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所参与其它标段作否决投标处理(符合桂建管(2016)70 号、桂建管(2020〕11号文除外),/。3.6投标人信息以“桂建云”为准。3.7本项目属于 政府采购工程项目。;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9月20日00时00分到2024年10月21日09时59分 获取方式: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网站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1日10时00分 递交方式:应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 http://ggzy.jgswj.gxzf.gov.cn/提交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10月21日10 时00分 开标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网上开标子系统(不见面) 七、其他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宁明县乡镇供水巩固提升工程EPC工程总承包1标段2标段4 标段、8标段(项目名称)工程已由宁明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以宁发改字【2019】135号、宁发改投资【2020】27号(批文名称、文号、项目代码)批准 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宁明边境经济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0.0万元0.0%私有资金:0.0万元0.0%外国政 府及组织投资:0.0万元0.0% 境外私人投资:0.0万元0.0%财政资金:4884.08万元 100.0%其他0.0万元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团设计、口采购、囝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建设地点宁明县各乡镇建设规模 1、宁明县乡镇供水巩固提升工程EPC工程总承包1标段(宁明县乡镇供水巩固提升工程-那 堪镇水厂及配套供水管网工程EPC工程总承包):本项目在那堪镇给水厂内新建一套3000m /d给水净化处理构筑物,并配套建设岸边式取水泵房1座(取水口及泵房按600Om³/d规模 设计)、原水输送管线1.05km、清水输送管线 5.947km,以及加矾加药间、翻新仓库、机修 间、门卫、生产管理楼等建(构)筑物。并同时改造原有净水工艺,改造完成后达到总供水 规模6000m³/d的目标。2、宁明县乡镇供水巩固提升工程EPC工程总承包2标段(宁明县乡
镇供水巩固提升工程-那楠乡水厂、桐棉镇水厂及配套供水管网工程EPC工程总承包):(1) 那楠乡给水厂内新建一套1500m³/d给水净化处理构筑物,并配套建设原水输送管线6617m、 以及加矾加药间、翻新仓库、机修间、门卫、生产管理楼等建(构)筑物; (2)桐棉镇给 水厂内新建一套1500m³/d给水净化处理构筑物,并配套建设原水取水口和DN150输送管, 长11620m、以及加矾加药间、翻新仓库、机修间、门卫、生产管理楼等建(构)筑物;在 桐棉镇中学附近急水源旁新建取水井(作为备用水源)和DN150原水输水管,长577m。3、 宁明县乡镇供水巩固提升工程EPC工程总承包4标段(宁明县乡镇供水巩固提升工程-寨安 乡水厂配套供水管网工程EPC工程总承包):(1)新建供水主干管接入寨安乡:新建供水 管道全长约5416m,管径Del10~De315,各类阀门井共28座,一体化加压泵站1座(总流量 Q=140m³/h,水泵1用1备,扬程H=20m)(2)浦邱村一板祝村新建供水主管:新建供水管 道全长约2714m, 管径Del10~De200,各类阀门井共22座。4、宁明县乡镇供水巩固提升工 程EPC工程总承包8标段(宁明县乡镇供水巩固提升工程海渊镇水厂配套供水管网工程EPC 工程总承包): 新建供水管道全长约 3956m,其中主管管径DN400~DN500,各支管管径 De110~De315,各类阀门井共32座。本项目概算价:4884.08万元计划工期:本项目总工期 为730天(日历天)。2.2招标范围:初步设计完成后施工图设计完成前:在建设规模、建 设标准、投资限额及工程质量、进度要求确定的条件下,依据初步设计进行项目的施工图设 计、施工的工程总承包内容招标。2.3标段划分标段(包)编号:E4514002886002728001001, 标段(包)名称:宁明县乡镇供水巩固提升工程-那堪镇水厂及配套供水管网工程EPC工程总 承包2.4本项目不要求采用装配式技术。2.5本项目不要求采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 2.6公开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 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含丙级)或 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丙级及以上(含丙级)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 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备注:1、招标人应当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对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相关规 定及招标项目特点,合理设置企业资质等级,不得提高资质等级要求资质设置为施工总承 包已可满足项目建设要求的,不得额外同时设置专业承包资质;2、轨道交通、隧道、综合 管廊、大型桥梁、控制价2亿元及以上房屋建筑或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时,注册地在广西的建 筑业施工企业与区外建筑业施工企业采用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资质按最高的企业 计取;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 约能力。投标人已录入“桂建云”并处于有效状态。3.2主要负责人员要求:3.2.1工程总 承包项目经理①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或二级及以上注册结构工程师或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和中级及以上职称(联合体 投标的,需为牵头单位员工)。②已录入“桂建云”并处于有效状态,不接受有在建、已中 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屮标候选人第一名的施工项目经理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项 目总监理工程师作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 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及桂建管(2016)70号、桂建管(2020)11号文除外).③要求担任过与 拟建项目相类似的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经理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或工程总承包项 目经理。(注1、拟建项目相类似的工程规模与3.3企业业绩要求一致,但不限制担任过的 时间;2、如不要求企业业绩时,此处由招标人定义相类似的工程类型:市政公用工程项目) 3.2.2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证书和市政工程类专业高级职称。【备注: 涉及市政道桥专业等尚未实行注册制的设计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要求即可】3.2.3施工项目经 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和中级及以上职称,已录 入“桂建云”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不接受有在建、 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施工项目经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作 为施工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及 桂建管(2016〕70号、桂建管(2020〕11号文除外)。3.2.4项目施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 人员:已录入“桂建云”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 合格证书(C类)。3.3业绩要求:无要求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 满足下列要求: 3.4.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可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 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 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4.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 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 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3.4.3组成联合体进 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 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3.4.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 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3.4.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 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3.4.6 注册地在广西的建筑业施工企业与区外建筑业施工企业采用联合体形式参与轨道交通、隧 道、综合管廊、大型桥梁、控制价2亿元及以上房屋建筑或市政工程等项目投标的,联合体 诚信综合评价分按最高的企业计取,其余情况,联合体中施工企业的信誉实力分按联合体成 员中施工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最低的企业认定。3.4.7联合体中设计企业的信誉实力分按联
合体成员中设计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最低的企业认定。3.4.8/3.5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 日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其中所有标段(由招标人事先确定)。但投标人应就不 同标段派出不同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和项目施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否则同一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或项目施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所参与其它 标段作否决投标处理(符合桂建管(2016〕70号、桂建管(2020〕11号文除外),/。3.6 投标人信息以“桂建云”为准。3.7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项目。4. 招标文件的获取 2024年09月20日00时00分至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止(不少于30日),由潜在投标 人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网站免费下载招标文件。5. 投标文件的 提交及不见面开标说明5.1投标文件应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 http://ggzy.jgswj.gxzf.gov.cn/提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0 月21日10时00分。5.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含弹出的输入框中需 填写的专职投标员、拟投入的项目主要管理人员身份证信息)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 西壮族自治区)http://ggzy.jgswj.gxzf.gov.cn/成功上传。投标截止公布投标人名单后, 由招标代理机构点击进入投标人签到、投标文件解密环节,签到、解密时间为60分钟。在 签到、解密时间结束前投标人须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网上开标子系统 (http://219.159.240.111:8081/BidOpening/)使用专职投标员个人CA锁签到,使用加密 投标文件的CA锁解密投标文件(如专职投标员到现场参加网上开标的,需持本人身份证原 件或公安系统生成的电子身份证现场核验如法定代表人到现场参加网上开标的,需持本人 身份证原件或公安系统生成的电子身份证及本企业专职投标员的身份证复印件现场核验), 并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网上开标子系统自动验证有效,否则,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 (注投标单位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过程中,须在弹出的输入框中填写专职投标员及拟投入 的项目主要管理人员身份证信息并仔细确认。)投标人拟投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 目经理被标注为注册状态异常的,拟投入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经理本人须持本 人身份证原件(或公安系统生成的电子身份证)出席开标会现场,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该投 标人投标。5.3广西壮族自治区网上开标子系统(不见面)登录方式:各投标人使用IE浏 览器(IE11版本)打开登录页面(登录地址http://219.159.240.111:8081/BidOpening/) 使用CA锁或“桂交易移动CA”登录。使用“桂交易移动CA”投标的操作流程,详见“桂交 易移动CA"APP下载5.4以“桂交易移动CA”制作的投标文件,只能用生成投标文件时加 密投标文件的“桂交易移动CA”证书解密。以CA锁制作的投标文件,只能用生成投标文件 时加密投标文件CA证书解密。6.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详见招
标文件合同专用条款【备注政府投资项目应严格执行工程预付款制度,工程预付款应不低 于合同总价(扣除暂列金额)的10%(最高不超过30%,并与工程进度款分期按约定比例抵 扣)】进度款支付方式:同内按工程计量周期内完成工程量的详见招标文件合同专用条款, 合同外按工程计量周期完成工程量的详见招标文件合同专用条款。【政府机关、事业单位、 国有企业建设工程进度款支付应不低于已完成工程价款的80%,含尚未抵扣的工程预付款。】 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zbtb.gxi.gov.cn:9000)、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崇左) (http://ggzy.jgswj.gxzf.gov.cn/czggzy)、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https://www.chinabidding.cn/)发布(公告发布媒介包含但不限于上述媒介)发布。8. 交易服务单位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9.监督部门及电话宁明县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站 0771-862195010. 注意事项潜在投标人必须录入“桂建云”系统,“桂建云”系统登录地址: http://gxjzsc.caihcloud.com/。由于“桂建云”与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以下 简称全国平台)相关信息同步存在时间差(企业每次登录“桂建云”时自动同步全国平台数 据),投标人应自行预留足够的时间,至少提前24小时将所需投标材料下行至“桂建云”, 若因投标人原因未能同步的,后果自行负责。11. 联系方式招标人:宁明边境经济开发建 设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品格招标有限公司地址:广西宁明县城中镇产业大道 (凭祥宁明 地 址南宁市江南区五一中路111-9号15贸易加工园区东区三期标准厂房 27号楼)楼1503室邮编:532100 邮 编:530031联系人:巫工联系人:韦工电 话:0771-8623590 电话:0771-2298386 传真:/传真:/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网址:/网址:/2024年09月20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宁明县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站。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明边境经济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广西宁明县城中镇产业大道(凭祥-宁明贸易加工园区东区三期标准厂房27 号楼) 联系人:巫工 电 话:0771-8623590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品格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南宁市江南区五一中路111-9号15楼1503室 联系人: 韦工 电 话: 0771-2298386 电子邮件:/ /<2z)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J V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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