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CC2023-0172
二、项目名称:广州市民政局开展养老服务人才提升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养老机构院长培训):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广州市社会福利与养老服务协会 | 广州市荔湾区黄沙大道粤南大街26-29号大楼十七层1720-1723房 | 852,600.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养老机构院长培训):
服务类(广州市社会福利与养老服务协会)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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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培训服务 | 税费 | 按项目总价的7%计税 | 按项目总价的7%计税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 按项目总价的7%计税 | 59,682.00 |
1-1 | 培训服务 | 宣传推广费 | 培训前期、中期、后期媒体报道推广 | 培训前期、中期、后期媒体报道推广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 培训前期、中期、后期媒体报道推广 | 20,000.00 |
1-1 | 培训服务 | 其他费用 | 培训过程发生的与培训开展相关,但未在上述范围内包含或超出上述预算的其他支出 | 培训过程发生的与培训开展相关,但未在上述范围内包含或超出上述预算的其他支出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 培训过程发生的与培训开展相关,但未在上述范围内包含或超出上述预算的其他支出 | 2,968.00 |
1-1 | 培训服务 | 交通费 | 培训期间参观教学产生的大巴租赁往返费用,3次*2台 | 培训期间参观教学产生的大巴租赁往返费用,3次*2台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 培训期间参观教学产生的大巴租赁往返费用,3次*2台 | 12,000.00 |
1-1 | 培训服务 | 工作人员费用 | 工作人员补贴 | 工作人员补贴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 工作人员补贴 | 39,600.00 |
1-1 | 培训服务 | 教材 | 培训过程教材讲义,包括学员、老师、工作人员、课程审议过程的教材资料 | 培训过程教材讲义,包括学员、老师、工作人员、课程审议过程的教材资料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 培训过程教材讲义,包括学员、老师、工作人员、课程审议过程的教材资料 | 70,000.00 |
1-1 | 培训服务 | 教辅教具 | 实训过程用到的护理床、治疗车租购等 | 实训过程用到的护理床、治疗车等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 实训过程用到的护理床、治疗车等 | 10,000.00 |
1-1 | 培训服务 | 教学场地租金 | 培训场地租赁 | 培训场地租赁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 培训场地租赁 | 20,000.00 |
1-1 | 培训服务 | 行政办公费用 | 培训期间的办公用品、设备耗材、水电等 | 培训期间的办公用品、设备耗材、水电等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 培训期间的办公用品、设备耗材、水电等 | 5,000.00 |
1-1 | 培训服务 | 餐费 | 培训期间学员、老师、工作人员午餐、饮用水、茶歇零食等,11天*6期*55人 | 培训期间学员、老师、工作人员午餐、饮用水、茶歇零食等,11天*6期*55人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 培训期间学员、老师、工作人员午餐、饮用水、茶歇零食等,11天*6期*55人 | 163,350.00 |
1-1 | 培训服务 | 课程开发费用 | 对标《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养老院院长培训大纲(试行)〉和〈老年社会工作者培训大纲(试行)〉的通知》(民办法〔2020〕32号)要求,围绕政策水平、职业素养、服务实务、管理实务、能力建设、共识起草与考核等6个专题开发培训课程。计划开发21门课程。 | 课程资源涵盖6类专题(政策水平、职业素养、服务实务、管理实务、能力建设、共识起草与考核),每专题不少于一个课程且每个课程不低于8课时,且总课时不少于80课时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 对标《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养老院院长培训大纲(试行)〉和〈老年社会工作者培训大纲(试行)〉的通知》(民办法〔2020〕32号)要求,围绕政策水平、职业素养、服务实务、管理实务、能力建设、共识起草与考核等6个专题开发培训课程。 | 168,000.00 |
1-1 | 培训服务 | 专家授课费用 | 每期授课10天(不含考核),每天8个课时,共6期,累计60天、480个课时的授课费。 | 每期授课10天(不含考核),每天8个课时,共6期,累计60天、480个课时的授课费。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 每期授课10天(不含考核),每天8个课时,共6期,累计60天、480个课时的授课费。 | 264,000.00 |
1-1 | 培训服务 | 专家考核费用 | 学员发表与答辩,共6期 | 学员发表与答辩,共6期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 学员发表与答辩,共6期 | 18,000.0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严福长(采购人代表)、李军、李力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
本项目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1.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投标文件有关的费用。2.采购人委托中标人支付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其报价中须包含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后,采购人、中标人方可下载打印电子《中标通知书》。3.中标人可选用以下两种方式支付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1)现场支付:中标人携现金前往市政府采购中心大厅西侧建设银行天润路支行交款,交款后前往财务专窗办理支付确认。(2)汇款支付:中标人将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转账(汇款)至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结算账户(如下所示)后,到账后凭转账(汇款)凭证前往市政府采购中心一楼大厅44号财务专窗办理支付确认或使用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转账凭证上传确认系统进行支付确认。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结算账户信息:收款单位: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广州天润路支行,账号:44050158340409202288(注: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待中标人支付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并确认后,向中标人的经办人手机号推送电子发票用于报账。使用汇款支付过程中,请在摘要或用途中注明项目编号交易服务费,例如:CZ2022-0001交易服务费。当交易服务费到账的银行回单中单位名称、应缴交易服务费金额、中标项目编号三项信息匹配都一致时,系统会自动进行支付确认。)4.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以采购额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详见《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代理采购类项目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http://www.gzggzy.cn/jtgg/874864.jhtml)(注:本项目为未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项目,采购额为各采购包成交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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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包号 | 合同包名称 |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 收取对象 |
1 | 养老机构院长培训 | 1.5 | 中标(成交)供应商 |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包1(养老机构院长培训):
供应商 | 资格性审查 | 符合性审查 | 技术得分 | 商务得分 | 综合诚信得分 | 价格得分 | 综合得分 | 得分排名 | 推荐排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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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社会福利与养老服务协会 | 通过 | 通过 | 58.33 | 25.00 | 4.69 | 7.98 | 96.00 | 1 | 1 |
广州致智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49.00 | 21.00 | 4.67 | 8.76 | 83.43 | 2 | 2 |
广东省社会工作师联合会 | 通过 | 通过 | 48.83 | 21.00 | 4.69 | 7.82 | 82.34 | 3 | 3 |
广州市家庭服务联合会 | 通过 | 通过 | 36.33 | 15.00 | 4.67 | 10.00 | 66.00 | 4 |
1.支付主体按上述方式支付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并经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确认收费后,中标(成交)通知书领取方式:
(1)采购人:
登录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下载中标(成交)通知书。
(2)中标(成交)供应商:
已办理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企业信用档案登记的中标(成交)供应商登录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下载中标(成交)通知书;
未办理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企业信用档案登记的中标(成交)供应商,请凭转账(汇款)凭证前往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厅西侧建设银行天润路支行财务专窗办理支付确认后,前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四楼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购项目评审部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
联系方式:(020)28866411
2.如对采购结果有异议,可以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联系方式:(020)28866163(质疑受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州市民政局
地 址:西湖路99号
联系方式:8317875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联系方式:28866235、28866416、 2886616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越
电 话:28866416
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4年02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