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新疆克里雅河于田某单位引水枢纽除险加固工程—施工图设计、勘察
金额
-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07/17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新疆克里雅河于田某单位引水枢纽除险加固工程—施工图设计、勘察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疆克里雅河于田某单位引水枢纽除险加固工程—施工图设计、勘察已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新发改批复[2024]19号批准建设,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为中央及自治区预算内100.0%,招标人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于田某单位。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和田地区于田县
2.项目规模:新建工程等别为Ⅲ等,规模为中型。采取原引水枢纽拆除重建方式,主要包括引水闸、泄洪冲沙闸、溢流堰、防冲淤积坝及上下游导流堤等。
3.招标内容与范围: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水利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有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具有水利工程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至少担任过类似水利工程施工图设计、勘察的项目负责人。
3.投标其他条件:(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并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资金筹备、业绩经验(水闸或水库等类似工程)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资格和能力;(2)企业业绩要求:近三年至少承担过 3 项类似水利水电工程设计、勘察任务;(3)项目招标不接受有不良行为记录且在限制市场准入有效期内的企业投标;(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5)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办公室(新水办[2023]389号文)的有关规定,投标人应依法依规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填报基本信息和良好行为记录信息,以投标人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填报的单位资质、人员资格、业绩、信用评价等信息作为我区招标投标工作的依据;(6)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如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招标活动;(7)投标保证金采用电子转账或电子保函的形式交纳。办理流程分别详见和田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栏目中《保证金缴纳流程(新)》及《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操作手册》;(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4年07月17日至2024年08月07日
2.获取方式:请到和田地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36.107.230.199:8081/TPBidder/招标文件领取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截止时间:2024年08月07日 10:30
2.递交方式:在和田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36.107.230.199:8081/TPBidder/递交加密投标文件。
六、开标时间及方式
1.开标时间:2024年08月07日 10:30
2.开标方式:不见面电子开标
3.开标地点:和田地区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田市北京和田工业园区杭州大道78号玉河广场旁)。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和田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36.107.230.199:8081/TPBidder/、自治区水利厅官网(http://slt.xinjiang.gov.cn/)上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和田地区水利局
九、联系方式
招标公告.pdf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疆克里雅河于田某单位引水枢纽除险加固工程—施工图设计、勘察已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新发改批复[2024]19号批准建设,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为中央及自治区预算内100.0%,招标人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于田某单位。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和田地区于田县
2.项目规模:新建工程等别为Ⅲ等,规模为中型。采取原引水枢纽拆除重建方式,主要包括引水闸、泄洪冲沙闸、溢流堰、防冲淤积坝及上下游导流堤等。
3.招标内容与范围:
标段(包)编号 | 标段(包)名称 | 工期要求(日历天) | 建设规模及内容范围 |
E6532003923003365001001 | 新疆克里雅河于田某单位引水枢纽除险加固工程—施工图设计、勘察 | 15 | 对新疆克里雅河于田某单位引水枢纽除险加固工程建设项目编制成果文件而进行的所有调查、踏勘、资料收集、现场勘察,包括施工图设计、勘察所涵盖的配套服务、设计成果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获取批复以及协助业主进行项目评审及设计变更、阶段性验收、检查、配备专业人员解决工程施工中出现的需要设计处理的问题(派出驻现场设计代表)及时响应、配合项目全过程审计;参加项目专项、竣工验收等配套服务等。 |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水利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有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具有水利工程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至少担任过类似水利工程施工图设计、勘察的项目负责人。
3.投标其他条件:(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并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资金筹备、业绩经验(水闸或水库等类似工程)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资格和能力;(2)企业业绩要求:近三年至少承担过 3 项类似水利水电工程设计、勘察任务;(3)项目招标不接受有不良行为记录且在限制市场准入有效期内的企业投标;(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5)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办公室(新水办[2023]389号文)的有关规定,投标人应依法依规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填报基本信息和良好行为记录信息,以投标人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填报的单位资质、人员资格、业绩、信用评价等信息作为我区招标投标工作的依据;(6)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如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招标活动;(7)投标保证金采用电子转账或电子保函的形式交纳。办理流程分别详见和田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栏目中《保证金缴纳流程(新)》及《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操作手册》;(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4年07月17日至2024年08月07日
2.获取方式:请到和田地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36.107.230.199:8081/TPBidder/招标文件领取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截止时间:2024年08月07日 10:30
2.递交方式:在和田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36.107.230.199:8081/TPBidder/递交加密投标文件。
六、开标时间及方式
1.开标时间:2024年08月07日 10:30
2.开标方式:不见面电子开标
3.开标地点:和田地区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田市北京和田工业园区杭州大道78号玉河广场旁)。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和田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36.107.230.199:8081/TPBidder/、自治区水利厅官网(http://slt.xinjiang.gov.cn/)上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和田地区水利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于田某单位 |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天壹中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址:和田地区于田县 | 地 址:乌鲁木齐市克拉玛依西路364号林森国际16楼 |
联 系 人:向先生 | 联 系 人:翟工 |
电 话:0903-6891021 | 电 话:0903-2038298 |
招标公告.pdf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