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赣州市本级]赣州市中心城区快速路工程-赣南大道Ⅳ标:康东大桥东侧~新世纪大桥西侧段(南康Ⅱ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94969.01万元
项目地址
江西省
发布时间
2022/01/2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96825.86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中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94969.01万元
中标联系人张建春
公告正文

[2022-01-26]

招标投标格式文本十四
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工程项目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 赣州发展城镇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工程名称 赣州市中心城区快速路工程-赣南大道Ⅳ标:康东大桥东侧~新世纪大桥西侧段(南康Ⅱ标段)
工程地址 江西省赣州市南康区(西起龙岭西路,东至创胜路)
建筑面积 0.0 ㎡ 结构/层数 框架/1层
招标范围 本项目采用投融资+施工总承包模式,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工程投资:本项目建安工程费用(建安工程费为投标人投标时下浮按照下浮率下浮后的金额)的筹集,具体以实际发生金额为准。 2.本项目要求中标人在投资协议生效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项目公司注册。 3.工程施工:招商(招标)人提供施工图纸所包括的道路工程、桥梁工程、排水工程、电气工程、电力管沟工程、交通工程、监控工程和景观工程等内容,具体详见招商(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编制说明。本工程采用总承包管理模式,中标人对承包范围内工程的质量、造价、工期、安全文明施工等全面负责。上述涉及的专业工程,如中标人自身无此能力或施工经验欠缺的,须另外分包,专业分包单位须经招商(招标)人同意,并纳入总承包管理。总承包服务费和中标人支付的分包工程款的税金、管理费等均由中标人自行综合考虑。 4.工程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招标控制价 开标时间 2022年01月14日
中标候选人排序及相关内容
第一中标排序单位名称 中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资质 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特级
投标报价 949690135.13 元 综合评估法总得分
建造师姓名 张建春 注册编号 贵1522016201704344
建造师等级 一级 注册专业 市政公用工程
第二中标排序单位名称 兴华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投标资质 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一级
投标报价 949690135.13元 综合评估法总得分
建造师姓名 梁远文 注册编号 桂1442006200806937
建造师等级 一级 注册专业 市政公用工程
第三中标排序单位名称 中冶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资质 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特级
投标报价 949690135.13元 综合评估法总得分
建造师姓名 吴朝 注册编号 渝1502014201512352
建造师等级 一级 注册专业 市政公用工程
本工程项目资格审查情况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资格审查方法 合格制
递交资格审查文件单位的数量 5
通过资审的家数 0 未通过资审的家数 0
中标候选人资格审查时申报的业绩情况
第一中标排序单位名称 中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
申报的业绩 1.施工业绩①:汕(头)湛(江)高速公路云浮至湛江段及支线工程(阳春至化州段)TJ13标段;施工业绩②:寻甸至沾益高速公路土建3标;2.投融资业绩①:兰考至沈丘高速公路兰考至太康段SGTZ-10标段;投融资业绩②:柳格国高(G3011)敦煌至当金山口公路工程。
第二中标排序单位名称 兴华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申报的业绩 1.施工业绩:贵州省天柱至黄平高速公路三穗至施秉段ppp项目;2.投融资业绩:博兴县城区基础设施配套及环境提升建设ppp项目。
第三中标排序单位名称 中冶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申报的业绩 1.施工业绩:快速路一横线歇马至蔡家段工程-歇马隧道东西干道工程PPP项目;2.投融资业绩:淄博市城市快速路网建设项目(一期)(标段3昌国路快速路建设项目)。
中标价中的暂定费用
暂定金额费用小计 38650000元
暂估价材料费用小计 1184750元
其他暂定费用小计
暂定金额和暂估价费用合计 39834750元
投标文件中合同主要条款的承诺内容
第一中标排序单位名称 中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
承诺内容 1.由于本项目采用房建市政通用模版原因,系统原因无法自动显示招标控制价、联合体组成及完整投标报价,本项目招商(招标)控制价为968258612.38元,经评审委员会评审, 中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和中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联合体通过资格审查。2.(1)施工工期要求:912日历天(是指开工令签发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2)回报期与回购期合计5年,其中回报期0年(是指竣工验收合格次日起),回购期5年(是指回报期结束次日起至收回全部投资费用之日止)。3.中标年利率:6.0% 。
第二中标排序单位名称 兴华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承诺内容 1.由于本项目采用房建市政通用模版原因,系统原因无法自动显示招标控制价、联合体组成及完整投标报价,本项目招商(招标)控制价为968258612.38元,经评审委员会评审, 兴华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冶天工集团有限公司和深圳前海诗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联合体通过资格审查。2. (1)施工工期要求:912日历天(是指开工令签发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2)回报期与回购期合计5年,其中回报期4年(是指竣工验收合格次日起),回购期1年(是指回报期结束次日起至收回全部投资费用之日止)。3.中标年利率:6.0% 。
第三中标排序单位名称 中冶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承诺内容 (1)由于本项目采用房建市政通用模版原因,系统原因无法自动显示招标控制价、联合体组成及完整投标报价,本项目招商(招标)控制价为968258612.38元,经评审委员会评审, 中冶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和五矿证券有限公司联合体通过资格审查。2. (1)施工工期要求:912日历天(是指开工令签发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2.回报期与回购期合计5年,其中回报期0年(是指竣工验收合格次日起),回购期5年(是指回报期结束次日起至收回全部投资费用之日止)。3.中标年利率:6.0% 。
原中标候选人废标原因及其依据
单位名称
废标原因
认定的依据
注:1、若招标项目为构筑物或市政工程,招标工程项目基本信息中的“建筑面积”和“结构/层数”则修改为:“构筑物容积”和“结构/高度”或者修改为“规模”和“用途”。
2、在填写“投标文件被判定为无效投标的投标人名称、无效投标原因及其依据”内容时,填写栏目按被无效投标单位的数量自行添加。
3、当中标候选人公示后出现投诉纠纷,原中标候选人经认定为无效投标,须重新进行中标候选人第二次公示(或者中标候选人第三次公示),此时应当需填写“原中标候选人无效投标原因及其依据”,同时按规定重新填写“第一中标排序单位名称”、“第二中标排序单位名称”和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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