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公司汽车集约化服务乌鲁木齐车务段通勤车(大巴车)
业务外包项目变更公告
(招标编号:WTZB-TY2024-465)
各投标人:
集团公司汽车集约化服务乌鲁木齐车务段通勤车(大巴车)业务外包项目(招标编号:WTZB-TY2024-465)招标文件修改如下:
- 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中“1项目名称:集团公司汽车集约化服务乌鲁木齐车务段通勤车(大巴车)业务外包项目”现修改为:“项目名称:集团公司汽车集约化服务乌鲁木齐车务段临时租赁大巴车业务外包项目”。
二、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中
车型 |
数量 |
座位数 |
保险险种 |
保险金额 |
保险期限 |
大型普通客车 |
1辆 |
50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单 |
第三者责任险100万元及以上 |
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
现修改为:
车型 |
数量 |
座位数 |
保险险种 |
保险金额 |
保险期限 |
大型普通客车 |
1辆 |
50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单 |
第三者责任险100万元及以上 |
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
用途 |
区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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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送准东北、喀谷、宜化站职工往返准东站乘坐通勤火车 |
1.根据乌将线通勤火车在准东站到达、发车时刻,每周约2-3次(每次约11:30—17:00),11:30从准东站接40人左右分别送到准东北、喀谷、宜化3个车站,同日16:00从准东北、喀谷、宜化3个车站共计接40人左右再送到准东站。 2.准东站10KM准东北站 17KM 喀谷站 5KM宜化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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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中“投标人必须是一般纳税人(含简易征收),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注册资金不小于50万元且符合投标项目的经营范围,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客运)。能够按国家规定税率开具合法合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普通发票。”现修改为:“投标人必须是一般纳税人(含简易征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符合投标项目的经营范围,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客运)。能够按国家规定税率开具合法合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普通发票。”。
四、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其他条款不变。
新疆新铁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