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07/26
公告正文

一、招标公告
乌兰浩特北站货场改造项目已由我公司(中铁九局集团电务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中标并总承包施工,我公司现对拟定分包的工程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劳务分包施工单位(以下简称乙方),具体情况明确如下。
(一)招标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乌兰浩特北站货场改造项目
2、工程建设地点:内蒙古乌兰浩特市
3、本次招标工程范围及工程量:拆除 21 线西侧既有货台。同时将货台改 造成平货位,铺设通行硬化面 ,铺设普通硬化面 。对破损环场道路进行修复。新设硬化面范围内,挖出既有货台下低压电缆并使用槽钢进行防护,并填充细砂,待施工结束后重新原位敷设,新设电缆井等。具体按图纸要求施工。
4、工程质量要求:严格遵守国家现行的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标准,符合工程设计文件和有关技术规范要求,实现全部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100%
5、工期要求:
工程计划开竣工日期:2023 83日至 2023 11 2
总工期:92日历天。
6、分包方式:工序含料分包
7、施工现场条件:需要投标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自行解决水电、人员食宿。
(二)对投标人资质及信誉要求:具有同类工程相关施工经验和业绩,信誉良好,近三年内无工程承包纠纷,无农民工上访事件。
投标人必须是中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合格供方名录内队伍。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及地点:2023年7月20日17:00前从中铁九局集团电务工程有限公司城乡建设分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吉林市船营区北宁里二区3号楼102室)。招标文件工本费 / 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出不退。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以转账汇款方式汇至我方对公账户,必须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汇出,不接受个人汇款。汇款备注或用途请写明该工程名称工本费
(四)现场踏勘:投标人无论是否考察过现场,均被认为递交投标文件之前已考察过现场,对本合同项目的风险和义务已十分了解,并在其投标文件中充分考虑了现场和环境条件。在签订分包合同及施工过程中,中标人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地质条件和有关资料等为由,而提出任何形式的增加工程造价或索赔的要求。
投标人自行组织踏勘,所发生的(包括发生的人身安全和财产损失等)一切费用均自行负责。
现场踏勘时间: 自行安排时间
踏勘地点: 乌兰浩特北站货场
(五)投标文件递交和开标时间:
递交时间:2023 7 26 10 00 分至2023 7 26 10 30
开标时间:2023 7 26 10 30
地点:中铁九局集团电务工程有限公司城乡建设分公司 。
地址:吉林市船营区北宁里二区3号楼102室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招标单位名称:中铁九局集团电务工程有限公司城乡建设分公司
联 系 人: 张孟宇
联系电话/传真:0432-62551786
联 系 地 址:吉林市船营区北宁里二区3号楼102室
户 名:中铁九局集团电务工程有限公司兴凯湖退耕还湿工程项目经理部
帐 号:08708101040015423
开 户 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鸡西鸡冠支行

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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