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华能江西分公司2023-2024年度工商业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EPC工程框架协议采购预招标】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西省
发布时间
2023/10/1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nzb2023-10-1-056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陈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北京招标分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先生
标书截止时间2023/10/23
投标截止时间2023/11/06
公告正文
华能江西分公司2023-2024年度工商业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EPC工程框架协议采购预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3-10-1-056)
项目所在地区:江西省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江西分公司2023-2024年度工商业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EPC工程框架协议采购预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点:江西省内
2.2 框架有效期:签订框架协议后至2024年12月31日。本框架有效期为中标签订的框架服务协议有效期,合同履约有效期以具体合同约定为准。如招标人需要,可随时再次启动框架协议采购,用于补充新的框架协议服务单位。
2.3 招标规模:华能江西分公司管理各单位在江西省内开发的工商业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EPC工程。
2.4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1.工程勘察设计及所必须的审查服务(包括光伏组件至并网点的全部工程勘察、可行性研究、接入系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竣工图);2.设备材料采购(包括组件、逆变器、支架、电缆、配电设备、消防设备等);3.工程施工(包括施工、安装、施工协调、临时用地、试验及检查测试(含屋顶的承载力检测、屋面防水检测及施工));4.调试并网(包括并网手续、调度及供电手续办理等全部并网接入工作、系统调试、涉网调试、试运行);5.工程验收(包含消缺、验收、交付投产、全部技术资料整理归档移交、专项验收和竣工验收);6.质保期内的消缺、服务、培训;7.手续办理(包括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安全预评价、消防备案和验收)等;8.为完成工程建设所必须的其他工作。9.不包括设备监造、施工监理服务、竣工验收所需现场性能测试、数据接入华能集控运维中心。10.负责办理除建设/安装工程一切险、安全生产责任险外其他工程建设所需保险。
按照采购需求情况,EPC工程框架协议采购需求项目容量约(13)万千瓦),分为(1)个标段,划分如下:
其他:(1)本次招标为框架协议招标,招标人不保证所有项目在服务期内实施,也不保证所有项目均签订EPC工程合同,户用光伏项目不属于本次招标范围。清单区域外的项目,招标人可根据项目条件及市场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采用本次招标结果。
(2)实际签约合同金额已达到13万千瓦时,委托人有权根据实际拟建设项目规模提前终止合同。提前终止合同以双方确认的服务清单及确认函件为准,无需另行签订终止协议。
2.5 工期要求:应在合同签订并接到招标人书面文件通知后3个月内完成全容量并网投产;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应具备:
1)投标人应具备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
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2.2 资格能力要求:
3.2.3 业绩要求:
(1)若独立投标的,投标人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累计完成或在建至少3项光伏工程EPC总承包业绩,且总容量不少于100MW(至少包括1项容量不低于6MWp的分布式项目业绩,不包括户用光伏项目)。
(2)若联合体投标的,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联合体成员设计单位累计完成或在建至少3项光伏工程设计业绩,且总容量不少于300MWp(至少包括1项容量不低于6MWp的分布式项目业绩,不包括户用光伏项目),联合体成员施工单位累计完成或在建至少3项光伏工程施工业绩,且总容量不少于100MWp(至少包括1项容量不低于6MWp的分布式项目业绩,不包括户用光伏项目)。(业绩需提供合同扫描件或竣工验收报告,所提供的证明材料应能反映建设容量内容,联合体EPC业绩需提供明确牵头人及分工的联合体协议书,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2.4 其他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取得建设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资格证书或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一级注册建造师需提供建设部颁发的电子注册证书,应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同时必须为本公司的在职正式员工,并提供完整的证明材料;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今)以项目经理身份至少有1项光伏工程的施工或设计或EPC总承包业绩,须附公司任命文件复印件、或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如果能证明),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3 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两家,联合体牵头单位由设计单位或施工单位承担。联合体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成员承包范围、职责分工。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本项目投标报名、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项,且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标段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10月16日12时00分起至2023年10月23日17时00分止。
获取方式:
4.1 下载安装投标管家:投标人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首页(https://ec.chng.com.cn)“服务中心-->下载专区”下载并安装投标管家。
4.2 购买: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线上购买招标文件。登录投标管家,选择参与的项目购买文件。
4.3 联系人: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页面务必填写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发标、澄清、评标期间等环节的通知,将以短信形式发送到该联系人手机上。
4.4 下载: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点击“招标文件-->文件下载”,在点击确认下载后便可获得招标文件。
4.5 客服电话400-010-1086。
4.6 招标文件费:
标段"华能江西分公司2023-2024年度工商业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EPC工程框架协议采购预招标"售价:0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1月06日09时00分;
5.2 递交方式:通过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chng.com.cn)智能招评标系统投标管家递交文件。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11月06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chng.com.cn)。到开标时间后,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上集中解密。递交过程记录在案,以存档备查。
7. 其他
7.1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chng.com.cn)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介提供的信息而造成的损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2注册、登录
7.2.1. 本项目采用线上招标,投标人须访问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完成注册、交费、下载文件等有关操作,采用以下2种方式登录:
(1)使用“中招互连”手机APP扫描投标管家的二维码登录;
(2)直接通过用户名、密码登录。
7.3 CA证书办理及驱动下载
CA证书用于确保招标投标过程文件合法性及投标文件保密性。没有办理 CA证书,将无法加解密投标文件,也无法参加网上开标。
投标单位须凭“中招互连”APP办理CA证书相关事宜。如未安装“中招互连”APP,请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服务中心-->下载专区”,先下载并安装投标管家;安装完毕后打开投标管家,在页面右下角点击立即开通。使用手机扫码下载、注册“中招互连”APP,并自助办理CA证书。根据提示即可在线办理相关事宜。扫码签章、扫码加密等所有流程全部使用中招互连APP操作。如有问题,请联系客服电话:4006664230。
7.4 投标文件的递交注意事项
7.4.1.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将予以拒收。
7.4.2.投标人请于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投标管家,进入投标文件递交页面进行相关操作。投标人的电脑和网络环境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自行准备。
7.4.3.投标文件递交(提交)的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或者未成功上传指定信息平台,招标人不予受理。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对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失败负责。
温馨提示:为避免大量投标人同一时间内上传投标文件造成系统拥堵,保证投标文件成功上传指定信息平台,建议投标人至少提前2天开始上传,确保上传成功。
8. 监督部门
企业管理与法律合规部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
地 址:-
联 系 人:陈女士
电 话:17307091611
电子邮件:ke_li@chng.com.cn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北京招标分公司
地 址: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七北路10号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400-010-1086转8112
电子邮件:ke_li@chng.com.cn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签名) (盖章)
(招标编号:HNZB2023-10-1-056)
项目所在地区:江西省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江西分公司2023-2024年度工商业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EPC工程框架协议采购预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点:江西省内
2.2 框架有效期:签订框架协议后至2024年12月31日。本框架有效期为中标签订的框架服务协议有效期,合同履约有效期以具体合同约定为准。如招标人需要,可随时再次启动框架协议采购,用于补充新的框架协议服务单位。
2.3 招标规模:华能江西分公司管理各单位在江西省内开发的工商业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EPC工程。
2.4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1.工程勘察设计及所必须的审查服务(包括光伏组件至并网点的全部工程勘察、可行性研究、接入系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竣工图);2.设备材料采购(包括组件、逆变器、支架、电缆、配电设备、消防设备等);3.工程施工(包括施工、安装、施工协调、临时用地、试验及检查测试(含屋顶的承载力检测、屋面防水检测及施工));4.调试并网(包括并网手续、调度及供电手续办理等全部并网接入工作、系统调试、涉网调试、试运行);5.工程验收(包含消缺、验收、交付投产、全部技术资料整理归档移交、专项验收和竣工验收);6.质保期内的消缺、服务、培训;7.手续办理(包括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安全预评价、消防备案和验收)等;8.为完成工程建设所必须的其他工作。9.不包括设备监造、施工监理服务、竣工验收所需现场性能测试、数据接入华能集控运维中心。10.负责办理除建设/安装工程一切险、安全生产责任险外其他工程建设所需保险。
按照采购需求情况,EPC工程框架协议采购需求项目容量约(13)万千瓦),分为(1)个标段,划分如下:
区域 | 预计项目容量(万千瓦) | |||
合计 | 混凝土屋顶光伏容量 | 彩钢板(琉璃瓦)屋顶光伏容量 | BIPV光伏容量 | |
江西省内 | (13) | (5) | (5) | (3) |
其他:(1)本次招标为框架协议招标,招标人不保证所有项目在服务期内实施,也不保证所有项目均签订EPC工程合同,户用光伏项目不属于本次招标范围。清单区域外的项目,招标人可根据项目条件及市场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采用本次招标结果。
(2)实际签约合同金额已达到13万千瓦时,委托人有权根据实际拟建设项目规模提前终止合同。提前终止合同以双方确认的服务清单及确认函件为准,无需另行签订终止协议。
2.5 工期要求:应在合同签订并接到招标人书面文件通知后3个月内完成全容量并网投产;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应具备:
1)投标人应具备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
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2.2 资格能力要求:
3.2.3 业绩要求:
(1)若独立投标的,投标人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累计完成或在建至少3项光伏工程EPC总承包业绩,且总容量不少于100MW(至少包括1项容量不低于6MWp的分布式项目业绩,不包括户用光伏项目)。
(2)若联合体投标的,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联合体成员设计单位累计完成或在建至少3项光伏工程设计业绩,且总容量不少于300MWp(至少包括1项容量不低于6MWp的分布式项目业绩,不包括户用光伏项目),联合体成员施工单位累计完成或在建至少3项光伏工程施工业绩,且总容量不少于100MWp(至少包括1项容量不低于6MWp的分布式项目业绩,不包括户用光伏项目)。(业绩需提供合同扫描件或竣工验收报告,所提供的证明材料应能反映建设容量内容,联合体EPC业绩需提供明确牵头人及分工的联合体协议书,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2.4 其他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取得建设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资格证书或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一级注册建造师需提供建设部颁发的电子注册证书,应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同时必须为本公司的在职正式员工,并提供完整的证明材料;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今)以项目经理身份至少有1项光伏工程的施工或设计或EPC总承包业绩,须附公司任命文件复印件、或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如果能证明),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3 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两家,联合体牵头单位由设计单位或施工单位承担。联合体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成员承包范围、职责分工。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本项目投标报名、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项,且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标段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10月16日12时00分起至2023年10月23日17时00分止。
获取方式:
4.1 下载安装投标管家:投标人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首页(https://ec.chng.com.cn)“服务中心-->下载专区”下载并安装投标管家。
4.2 购买: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线上购买招标文件。登录投标管家,选择参与的项目购买文件。
4.3 联系人: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页面务必填写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发标、澄清、评标期间等环节的通知,将以短信形式发送到该联系人手机上。
4.4 下载: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点击“招标文件-->文件下载”,在点击确认下载后便可获得招标文件。
4.5 客服电话400-010-1086。
4.6 招标文件费:
标段"华能江西分公司2023-2024年度工商业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EPC工程框架协议采购预招标"售价:0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1月06日09时00分;
5.2 递交方式:通过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chng.com.cn)智能招评标系统投标管家递交文件。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11月06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chng.com.cn)。到开标时间后,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上集中解密。递交过程记录在案,以存档备查。
7. 其他
7.1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chng.com.cn)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介提供的信息而造成的损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2注册、登录
7.2.1. 本项目采用线上招标,投标人须访问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完成注册、交费、下载文件等有关操作,采用以下2种方式登录:
(1)使用“中招互连”手机APP扫描投标管家的二维码登录;
(2)直接通过用户名、密码登录。
7.3 CA证书办理及驱动下载
CA证书用于确保招标投标过程文件合法性及投标文件保密性。没有办理 CA证书,将无法加解密投标文件,也无法参加网上开标。
投标单位须凭“中招互连”APP办理CA证书相关事宜。如未安装“中招互连”APP,请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服务中心-->下载专区”,先下载并安装投标管家;安装完毕后打开投标管家,在页面右下角点击立即开通。使用手机扫码下载、注册“中招互连”APP,并自助办理CA证书。根据提示即可在线办理相关事宜。扫码签章、扫码加密等所有流程全部使用中招互连APP操作。如有问题,请联系客服电话:4006664230。
7.4 投标文件的递交注意事项
7.4.1.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将予以拒收。
7.4.2.投标人请于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投标管家,进入投标文件递交页面进行相关操作。投标人的电脑和网络环境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自行准备。
7.4.3.投标文件递交(提交)的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或者未成功上传指定信息平台,招标人不予受理。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对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失败负责。
温馨提示:为避免大量投标人同一时间内上传投标文件造成系统拥堵,保证投标文件成功上传指定信息平台,建议投标人至少提前2天开始上传,确保上传成功。
8. 监督部门
企业管理与法律合规部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
地 址:-
联 系 人:陈女士
电 话:17307091611
电子邮件:ke_li@chng.com.cn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北京招标分公司
地 址: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七北路10号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400-010-1086转8112
电子邮件:ke_li@chng.com.cn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签名) (盖章)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