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乌鲁木齐市第四人民医院2024年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三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8月28日 11: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WZB(2024)Z-246-3
项目名称:乌鲁木齐市第四人民医院2024年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三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100000
最高限价(元):1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病房呼叫系统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病房呼叫系统1套(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合同签订后30天交货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所投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①投标人为制造商的,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证明,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二类、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②投标人为经销商的,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备案证明,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则无须提供此项;所有证件必须真实、有效。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标项的采购活动;
(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07日至2024年08月14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8月28日 11: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4年08月28日 11: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采购采用电子交易方式,电子交易平台为“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电子交易活动前,应注册成为政府采购云平台供应商。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前还需申领CA证书并绑定帐号。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完成平台注册、申领CA证书等所需的时间。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
(3)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政采云平台上传完成。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至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乌鲁木齐市第四人民医院
地 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碱泉一街1号
联系方式:0991-264505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经纬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光明路276号E阳臻品15层1503室
联系方式:139992067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晓晶
电 话:13999206711
附件信息:
三次(公开招标文件)乌鲁木齐市第四人民医院2024年医疗设备采购.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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