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3年顾村镇部分社区增设电瓶车集中充电场所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46.29万元
项目地址
上海市
发布时间
2023/06/2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46.29万元
招标联系人朱明磊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淞浦联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一伟18019707424
标书截止时间2023/06/30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淞浦联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上海市宝山区顾村镇人民政府社区建设办公室委托,对2023年顾村镇部分社区增设电瓶车集中充电场所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内;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3)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等各类供应商采购。
(4)须具备建筑工程总承包三级及其以上资质(外地企业需在本市建设工程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5)营业执照需具有相关经营范围,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6)建造师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且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2023年顾村镇部分社区增设电瓶车集中充电场所项目;
2、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拆除地坪、新建台阶、新增灭火器等工程,具体工作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3、交付地址:宝山区顾村镇 ;
4、施工工期:30日历天;
5、采购项目适用原因:按照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以外的工程建设项目;
6、采购预算金额:462900元;最高限价462900元(国库资金:0元;自筹资金:462900元);
7、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根据财政部,工信部印发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规定,小型、微型企业产品参与谈判享受相应优惠,执行政府采购有关鼓励支持节能产品、环境认证产品以及支持中小企业、福利企业等的政策规定。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23-6-26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6-30(每日上午9:00-下午4:00)截止,登录“上海宝山政府门户网站”获悉报名信息,并携带如下材料进行现场报名验证:
(1)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2)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
(3)被授权代表人的身份证;
(4)拟派项目负责人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注:以上资料需由项目负责人携带原件现场审核后退回,加盖公章复印件递交代理机构。通过报名现场验证并交纳竞争性磋商文件购置费的合格供应商,可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购置费800元,售后不退。
2、凡愿参加响应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将被拒绝;
3、供应商须保证报名及获得磋商文件需提交的资料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供应商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四、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
1、磋商响应截止时间:2023年7月6日13:00:00(北京时间),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磋商时间:另行通知。
五、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磋商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上海市宝山区宝杨路1850弄3号楼4楼;
2、磋商地点:上海市宝山区宝杨路1850弄3号楼4楼;
3、磋商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证明(加盖单位公章);
(2)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提供磋商响应文件一式三份(纸质文件)并密封;
(4)电子版投标文件(GBQ6文件,商务标及技术标,提供电子光盘或U盘)。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宝山政府门户网站”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上海市宝山区顾村镇人民政府社区建设办公室
地址:顾村镇电台南路11号
联系人:朱明磊
电话:13761430442
采购代理机构:上海淞浦联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宝山区宝杨路1850弄3号楼4楼
联系人:王一伟
电话:18019707424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内;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3)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等各类供应商采购。
(4)须具备建筑工程总承包三级及其以上资质(外地企业需在本市建设工程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5)营业执照需具有相关经营范围,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6)建造师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且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2023年顾村镇部分社区增设电瓶车集中充电场所项目;
2、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拆除地坪、新建台阶、新增灭火器等工程,具体工作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3、交付地址:宝山区顾村镇 ;
4、施工工期:30日历天;
5、采购项目适用原因:按照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以外的工程建设项目;
6、采购预算金额:462900元;最高限价462900元(国库资金:0元;自筹资金:462900元);
7、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根据财政部,工信部印发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规定,小型、微型企业产品参与谈判享受相应优惠,执行政府采购有关鼓励支持节能产品、环境认证产品以及支持中小企业、福利企业等的政策规定。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23-6-26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6-30(每日上午9:00-下午4:00)截止,登录“上海宝山政府门户网站”获悉报名信息,并携带如下材料进行现场报名验证:
(1)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2)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
(3)被授权代表人的身份证;
(4)拟派项目负责人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注:以上资料需由项目负责人携带原件现场审核后退回,加盖公章复印件递交代理机构。通过报名现场验证并交纳竞争性磋商文件购置费的合格供应商,可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购置费800元,售后不退。
2、凡愿参加响应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将被拒绝;
3、供应商须保证报名及获得磋商文件需提交的资料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供应商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四、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
1、磋商响应截止时间:2023年7月6日13:00:00(北京时间),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磋商时间:另行通知。
五、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磋商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上海市宝山区宝杨路1850弄3号楼4楼;
2、磋商地点:上海市宝山区宝杨路1850弄3号楼4楼;
3、磋商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证明(加盖单位公章);
(2)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提供磋商响应文件一式三份(纸质文件)并密封;
(4)电子版投标文件(GBQ6文件,商务标及技术标,提供电子光盘或U盘)。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宝山政府门户网站”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上海市宝山区顾村镇人民政府社区建设办公室
地址:顾村镇电台南路11号
联系人:朱明磊
电话:13761430442
采购代理机构:上海淞浦联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宝山区宝杨路1850弄3号楼4楼
联系人:王一伟
电话:18019707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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