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明泰项目服务有限公司关于宜春市殡葬管理所骨灰盒采购项目(项目编号: 明泰-YC2020-002)电子化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0-05-15 18:30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江西明泰项目服务有限公司受宜春市殡葬管理所的委托,就其骨灰盒采购项目(项目编号:明泰-YC2020-002)进行电子化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明泰-YC2020-002
2.项目名称:骨灰盒采购项目
3.招标方式:电子化公开招标
4.预算总金额:骨灰盒(含拣灰坛)约130万元/年、文明棺约10万元/年(已实际代销量为准)
包号 |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
控制单价(元/只) |
需求数量 |
规格 |
服务期限 |
第一包 |
明泰-YC2020-002-1 |
瓷质骨灰盒 |
300-400元 |
一款 |
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
3年 |
瓷质拣灰坛 |
400-500元 |
一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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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质骨灰盒 |
1000-1200元 |
一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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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质拣灰坛 |
1201-1400元 |
一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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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包 |
明泰-YC2020-002-2 |
瓷质骨灰盒 |
200-300元 |
一款 |
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
3年 |
瓷质骨灰盒 |
300-400元 |
一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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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质拣灰坛 |
801-1000元 |
一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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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质拣灰坛 |
1601-1800元 |
一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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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包 |
明泰-YC2020-002-3 |
瓷质骨灰盒 |
100-200元 |
一款 |
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
3年 |
石质骨灰盒 |
500-600元 |
一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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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质拣灰坛 |
1001-1200元 |
一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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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质拣灰坛 |
1201-1400元 |
一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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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包 |
明泰-YC2020-002-4 |
瓷质骨灰盒 |
100-200元 |
一款 |
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
3年 |
瓷质拣灰坛 |
300-400元 |
一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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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质骨灰盒 |
1000-1200元 |
一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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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质拣灰坛 |
1401-1600元 |
一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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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包 |
明泰-YC2020-002-5 |
瓷质骨灰盒 |
200-300元 |
一款 |
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
3年 |
石质骨灰盒 |
400-500元 |
一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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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质拣灰坛 |
600-800元 |
一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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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质骨灰盒 |
400-600元 |
一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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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质拣灰坛 |
1601-1800元 |
一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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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包 |
明泰-YC2020-002-6 |
瓷质圆坛 |
50-100元 |
一款 |
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
3年 |
石质骨灰盒 |
400-500元 |
一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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瓷质拣灰坛 |
400-500元 |
一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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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质骨灰盒 |
500-600元 |
一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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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质拣灰坛 |
1401-1600元 |
一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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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包 |
明泰-YC2020-002-7 |
瓷质圆坛 |
50-100元 |
一款 |
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
3年 |
瓷质拣灰坛 |
300-400元 |
一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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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质拣灰坛 |
600-800元 |
一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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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质拣灰坛 |
801-1000元 |
一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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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质拣灰坛 |
1001-1200元 |
一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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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包 |
明泰-YC2020-002-8 |
文明棺 |
高档800-1000元 |
一款 |
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
3年 |
5.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中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再分包本项目。
7.投标人具有相关资质条件的,可对上述一个或多个标段进行投标,但一个投标人中标最多不得超过两个标段。
二、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参加本次投标的单位必须是已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jiangxi.gov.cn/jxzbw/注册的供应商;并办理江西省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单位。
特别提醒:投标时必须提供以下证书或材料用于资格条审查:
①提供具有本项目相关经营范围的有效营业执照原件;
②经审计的2018/2019年度财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③公司社保证明材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副本内页或投标人距投标截止日前六个月之内任一月社会保险费缴款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费缴款清单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④纳税证明材料:投标人距投标截止日前六个月之内任一月缴纳税收的凭据(增值税或营业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信息截图加盖公章;
⑥投标保证金缴款凭证;
⑦投标代理人身份证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须提供投标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各投标人须按上述资格审查要求,提供合格的资质证明材料并整理成册,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随纸质投标文件一同交招标方统一进行资格审查。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其资格审查不通过。电子版按照电子投标系统进行上传,投标时必须携带各自的CA数字证书用于标书解密。
三、评标方法和原则:采用综合评分法。根据财库[2011]181和[2017]141号文规定,对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四、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拟供应商须进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web.jiangxi.gov.cn/web/),进行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报名时间为:2020年5月18日至2020年5月22日电子投标系统规定的时间内。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0年6月10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地点: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它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第一包至第七包每包4000元,第八包2000元。拟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日前一天下午4:00前,从企业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足额缴纳,以实际到账为准 (汇款时应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应与投标文件一致)。未中标单位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回。
开户名:江西明泰项目服务有限公司
账 号:1508 2027 0900 0060 071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春分行宜阳分理处
(2)疫情防控
根据《关于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共资源交易现场活动疫情防控指南》规定,各投标单位限派1名代表参加现场交易活动,并携带身份证原件、下载宜码通、《开评标健康信息登记表》(见附件15)并加盖投标单位原色公章,由交易中心保存备查。
(3)投标人对本次招标活动事项提出质疑的,均应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送达(内容必须含质疑事项、依据、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标人联系信息及地址并加盖投标人原色公章),不是法定代表人则需携带营业执照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将质疑函原件、网上报名回执单送至江西明泰项目服务有限公司,否则,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回复。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宜春市殡葬管理所
联系人: 彭先生 联系电话:15727571888
详细地址:宜春市袁州区仙月路2号
2.招标代理机构:江西明泰项目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胡璇 联系电话:0795-3993805 18079582601
详细地址:宜春市袁州区宜阳大道66号翰林世家73栋二单元1505室
九、采购信息发布、补充、变更、修改平台: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xsggzy.cn/web/
温馨提示:各投标单位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过程中遇到软件相关问题,可直接咨询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免费客服电话:400-998-0000。
江西明泰项目服务有限公司
2020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