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霍城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及乡村振兴产业融合发展(EOD)项目(社会投资人+EPC+O)[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09/11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霍城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及乡村振兴产业融合发展(EOD)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霍城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及乡村振兴产业融合发展(EOD)项目已由以2409051942654000000203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其他,项目出资比例为:其他100.0%,项目法人代表为田斌斌,招标人为霍城经济开发区霍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代理机构为新疆成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霍城经济开发区(清水河镇)
2.项目规模:新建育禽类污资源化再利用中心19012.80㎡、农业秸秆及农副产品生物饲料加工基地19208.90㎡,农膜回收资源化再利用中心6204.00 ㎡、生物萃取提炼中心100000㎡、香草研学基地16061.76㎡;新建沿河文旅示范区,新建便民服务中心2102.54㎡、乡村会客厅15331.00㎡、儿童民俗园1802.06㎡ ;新建农村排水提升泵站2座,新建d300~d500排水管网总长45510 米;新建育苗基地300亩、甜叶菊种植基地4万亩、薰衣草观赏花田235亩、改造提升甜叶菊、薰衣草农地7000亩、扩建国际香草品种登录园92亩、扩建220亩薰衣草种子高产品种引种驯化中心;并配套建设河道两侧道路、桥梁、公共厕所、停车位等相关附属设施设备。
3.招标内容与范围:
标段(包)编号 | 标段(包)名称 | 工期要求(日历天) | 建设规模及内容范围 |
A6540003917003723001001 | 霍城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及乡村振兴产业融合发展(EOD)项目(社会投资人+EPC+O) | 1120 | (1)确定项目投资人:确定本项目的社会投资人后,投资方与霍城经济开发区霍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签订股权协议,合资组建EOD项目公司。由EOD项目公司具体负责霍城经开区农村环境综合治理项目、霍城县农业农村废弃物资源化再利用产业园、霍城经济开发区中国香草特色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霍城经济开发区清水河生态文化旅游示范区建设项目的投融资、勘察设计、建设、运营、移交等工作;(2)勘察设计: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岩土勘察、规划方案设计(包含修建性详细规划报批等;本项目方案设计、概算书编制、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等),配合招标人报批报建、专家咨询、资料收集等相关作,以及施工过程的全过程设计服务、跟踪协调及指导监督、缺陷责任期内的设计跟踪服务;后续配套服务并提交各阶段设计成果(包括勘察报告、方案图、效果图、规划图及施工图等)等;(3)工程施工:图纸范围内所涉及的全部采购、施工及相关手续办理、调试、试运行、竣工验收、技术支持及整体移交、工程档案资料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等。(4)运营部分:按照招标人及招标文件要求完成本项目的招商等后续运营工作。 |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3家。(1)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投资方,同时负责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任务。组成联合体的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及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否则,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2)联合体各成员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牵头人、成员方的出资比例、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权利和义务等。联合体成员出资比例签订股东协议时协商。联合体协议随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给招标人;(3)一家工程设计或工程施工单位可以同时承担所有建设内容主体设计或主体施工,但应满足本招标项目的资格要求。(5)联合体投标应确定联合体授权代表,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参与项目招标、开标、投标等一系列工作;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协议,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6)由联合体牵头人递交投标保证金;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联合体应当在购买招标文件前组成,开标时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7)以联合体参加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获取招标文件。
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5.投标其他条件: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资质条件:1、设计及勘察资质须同时满足:(1)和(2);(1)设计资质要求:①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③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市政行业专业(含道路与公共交通工程、排水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须满足以上其中一项要求即可);(2)勘察资质要求: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勘察甲级。2、施工资质要求: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含)以上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3、 社会投资人:需具备承担本项目的投资、管理和运营能力(附承诺函)。4、运营:具备承担本项目的招商等运营能力(附承诺函)。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4年09月11日至2024年09月15日。
2.获取方式:请到伊犁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ggzy.xjyl.gov.cn/TPBidder/memberframe/FrameBidder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09日10时30分。
2.递交方法:请到伊犁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ggzy.xjyl.gov.cn/TPBidder/memberframe/FrameBidder上传投标文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伊犁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xjyl.gov.cn/)上发布。
七、其他说明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霍城经济开发区霍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新疆成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址: | 霍城经济开发区(清水河镇) | 地 址 | 伊宁市经济合作区北京路3222号新房·一品墅C1号商业办公楼1104号房 |
邮 编: | 邮 编: | ||
联 系 人: | 孙工 | 联 系 人: | 代冰玉 |
电 话: | 18399271176 | 电 话: | 18196956220 |
传 真: | 传 真: |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
监督单位: | 监督单位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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