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鄞州区大嵩围塘绿化、道路、内河项目(一阶段)(施工)Ⅱ标段招标文件澄清与修改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02/2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a3302120280022156002
预算金额6686.39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市倬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鄞州区大嵩围塘绿化、道路、内河项目(一阶段)(施工)Ⅱ标段招标文件澄清与修改
递交时间:2024-02-20
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有效期90天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资金现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500,000元 人民币
控制价(最高限价)66,863,912元 人民币
评标办法详细见招标文件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延期后开标地点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鄞州区大嵩围塘绿化、道路、内河项目(一阶段)施工
澄清与修改公告
招标编号:A3302120280022156002
各投标单位:
现将招标文件需要澄清、修改的内容,统一进行答复,请认真研究。本次澄清、修改若与招标文件不一致之处,以本次澄清、修改为准。
1、鄞州区大嵩围塘绿化、道路、内河项目(一阶段)施工Ⅰ标段招标文件修改如下:
1)、第一章招标公告本次招标控制价修改为:“Ⅰ标段:72429868元。”;施工工期修改为:“各标段均为450日历天(其中浅层处理部分真空预压后回填渣土至暂定黄海标高+2.3m(最终标高以施工图为准)及以上需在2024年11月30日之前验收合格)。”。
2)、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2.4 条款最高投标限价修改为“最高投标限价(即招标控制价)72429868元,其中暂估价、暂列金额为3612541元,暂估价、暂列金额占招标控制价比例为 4.99%,除暂估价、暂列金额外的其他不可竞争费为 0 万元。”。
3)、第三章 评标、定标办法 附表.商务标评审表 投标报价修改为“其中,Ⅰ标段最高投标限价 72429868 元,不可竞争费(含暂估价、暂列金及其他不可竞争费)3612541 元(含税)。”。
4)、第三章 评标、定标办法 附表.商务标评审表 投标报价区间修改为“本招标文件设置投标报价区间,各标段投标报价区间为标段招标控制价浮动-10%至-15%,即Ⅰ标段投标合理报价为62107269元至65548135元(含该范围上下限本数);”。
5)、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专用条款3.承包人3.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第23点原为“专项检测由发包人负责的包括:第三方沉降观测、节能检测、技防检测、消防专项检测、生活水检测、场地承载力检测、人防专项检测、防冲撞检测、海绵专项检测(场检部分由建设单位负责,实验室检测由承包人负责)。其他产生的检测费用一律由承包人自行考虑。如遇本工程在建设过程中涉及的新的政策文件规定的调整需要发包人进行支付的检测费按新的政策文件规定执行。第三方检测由建设单位单独委托,且只承担首次的检测费用,如检测不合格导致需要复测所产生的费用,一律由施工单位承担。”现修改为“专项检测由发包人负责的包括:第三方沉降观测、节能检测、技防检测、消防专项检测、生活水检测、场地承载力检测、人防专项检测、防冲撞检测、海绵专项检测(场检部分由建设单位负责,实验室检测由承包人负责)。其他产生的检测费用一律由承包人自行考虑。真空度监测、地表沉降监测、孔隙水压力监测、地下水位监测、周边环境监测、分深层沉降观测,费用已包含在合同金额内,由承包人负责。如遇本工程在建设过程中涉及的新的政策文件规定的调整需要发包人进行支付的检测费按新的政策文件规定执行。由建设单位负责的专项检测,建设单位只承担首次的检测费用,如检测不合格导致需要复测所产生的费用,一律由施工单位承担。”。
6)、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专用条款10.4.1.1 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中(4)计价规则及计价依据:原为“(三)人工、材料信息价:人工信息价按《宁波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综合版)》2023年11 月刊。材料价格根据《宁波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综合版)》2023年11月刊除税信息价计入,《宁波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综合版)》缺项材料按《浙江造价信息》2023年第11期除税信息价,无信息价的按同期除税市场价。”现修改为“(三)人工、材料信息价:人工信息价按《宁波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综合版)》2024年1月刊。材料价格根据《宁波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综合版)》2024年1月刊除税信息价计入,《宁波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综合版)》缺项材料按《浙江造价信息》2024年第1期除税信息价,无信息价的按同期除税市场价。”。
7)、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专用条款12.1合同价格形式中1.2原为“《宁波建设工程造价信息》没有的套用当期《浙江造价信息》(综合版)上发布的相应市场信息价格的平均价与2023年11月《宁波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综合版)”现修改为“《宁波建设工程造价信息》没有的套用当期《浙江造价信息》(综合版)上发布 的相应市场信息价格的平均价与2024年1月《宁波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综合版)”。
8)、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专用条款13.2竣工验收第六点中原为“浅层基础处理要求:3、真空预压后回填渣土至暂定黄海标高+2.3m及以上,满足临时道路的标高要求,形成基本路网(根据项目要求) 。深层基础处理要求:5、深层地基处理完毕后,形成最终填方路基地面标高+2.0m(根据项目要求) 。”现修改为“浅层地基处理要求:3、土方填筑完成时顶面标高不低于+2.3m,验收时顶面标高不应低于+2.0m。深层地基处理要求:5、深层地基处理完毕后,宕渣填筑厚度需≥80cm(根据项目要求)”。
2、鄞州区大嵩围塘绿化、道路、内河项目(一阶段)施工Ⅱ标段招标文件修改如下:
1)、第一章招标公告本次招标控制价修改为:“Ⅱ标段:免费注册即可查看元”;施工工期修改为:“各标段均为450日历天(其中浅层处理部分真空预压后回填渣土至暂定黄海标高+2.3m(最终标高以施工图为准)及以上需在2024年11月30日之前验收合格)。”。
2)、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2.4 条款最高投标限价修改为“最高投标限价(即招标控制价)免费注册即可查看元,其中暂估价、暂列金额为3347496元,暂估价、暂列金额占招标控制价比例为 5.01%,除暂估价、暂列金额外的其他不可竞争费为 0 万元。”。
3)、第三章 评标、定标办法 附表.商务标评审表 投标报价修改为“其中,Ⅱ标段最高投标限价 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元,不可竞争费(含暂估价、暂列金及其他不可竞争费)3347496 元(含税)。”。
4)、第三章 评标、定标办法 附表.商务标评审表 投标报价区间修改为“本招标文件设置投标报价区间,各标段投标报价区间为标段招标控制价浮动-10%至-15%,即Ⅱ标段投标合理报价为57336450元至60512270元(含该范围上下限本数);”。
5)、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专用条款3.承包人3.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第23点原为“专项检测由发包人负责的包括:第三方沉降观测、节能检测、技防检测、消防专项检测、生活水检测、场地承载力检测、人防专项检测、防冲撞检测、海绵专项检测(场检部分由建设单位负责,实验室检测由承包人负责)。其他产生的检测费用一律由承包人自行考虑。如遇本工程在建设过程中涉及的新的政策文件规定的调整需要发包人进行支付的检测费按新的政策文件规定执行。第三方检测由建设单位单独委托,且只承担首次的检测费用,如检测不合格导致需要复测所产生的费用,一律由施工单位承担。”现修改为“专项检测由发包人负责的包括:第三方沉降观测、节能检测、技防检测、消防专项检测、生活水检测、场地承载力检测、人防专项检测、防冲撞检测、海绵专项检测(场检部分由建设单位负责,实验室检测由承包人负责)。其他产生的检测费用一律由承包人自行考虑。真空度监测、地表沉降监测、孔隙水压力监测、地下水位监测、周边环境监测、分深层沉降观测,费用已包含在合同金额内,由承包人负责。如遇本工程在建设过程中涉及的新的政策文件规定的调整需要发包人进行支付的检测费按新的政策文件规定执行。由建设单位负责的专项检测,建设单位只承担首次的检测费用,如检测不合格导致需要复测所产生的费用,一律由施工单位承担。”。
6)、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专用条款10.4.1.1 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中(4)计价规则及计价依据:原为“(三)人工、材料信息价:人工信息价按《宁波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综合版)》2023年11 月刊。材料价格根据《宁波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综合版)》2023年11月刊除税信息价计入,《宁波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综合版)》缺项材料按《浙江造价信息》2023年第11期除税信息价,无信息价的按同期除税市场价。”现修改为“(三)人工、材料信息价:人工信息价按《宁波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综合版)》2024年1月刊。材料价格根据《宁波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综合版)》2024年1月刊除税信息价计入,《宁波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综合版)》缺项材料按《浙江造价信息》2024年第1期除税信息价,无信息价的按同期除税市场价。”。
7)、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专用条款12.1合同价格形式中1.2原为“《宁波建设工程造价信息》没有的套用当期《浙江造价信息》(综合版)上发布的相应市场信息价格的平均价与2023年11月《宁波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综合版)”现修改为“《宁波建设工程造价信息》没有的套用当期《浙江造价信息》(综合版)上发布 的相应市场信息价格的平均价与2024年1月《宁波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综合版)”。
8)、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专用条款13.2竣工验收第六点中原为“浅层基础处理要求:3、真空预压后回填渣土至暂定黄海标高+2.3m及以上,满足临时道路的标高要求,形成基本路网(根据项目要求) 。深层基础处理要求:5、深层地基处理完毕后,形成最终填方路基地面标高+2.0m(根据项目要求) 。”现修改为“浅层地基处理要求:3、土方填筑完成时顶面标高不低于+2.3m,验收时顶面标高不应低于+2.0m。深层地基处理要求:5、深层地基处理完毕后,宕渣填筑厚度需≥80cm(根据项目要求)”。
3、现重新上传本项目Ⅰ标段、Ⅱ标段的清单编制说明、电子招标文件、图纸,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4、本项目Ⅰ标段、Ⅱ标段时间安排修改如下: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24 年 3 月 5 日 16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 年 2月 20 日 09 时 30 分;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 年3月 7日 09时 30 分;
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4 年3月7日 09 时 30 分。
5、本项目招标文件其余内容不变,本澄清修改公告为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余按原招标文件执行。投标人应及时关注浏览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因未及时浏览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宁波湾区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宁波市倬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时间:2024年02月20日
递交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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