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广电融媒体科技创新大厦项目桩基检测的采购公告 |
公告次数:1 |
发布日期:2018-09-10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波广电融媒体科技创新大厦项目已由宁波国家高新区经济发展局以甬高新经[2017]32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广电新视听科技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宁波广电新视听科技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人为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桩基检测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高新区GX03-01-03地块。凤竹路以北、甬江大道以南、翔云路以西、院士路以东
项目规模:用地面积为3.7853公顷。总建筑面积约12500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75000平方米,地下室建筑面积约50000平方米);地上建筑主要由新闻中心、广电工艺用房、行政办公用房3大部分功能组成,其中新闻中心和广电工艺用房总建筑面积约4.4万平方米,行政办公楼面积约3.1万平方米
项目总投资:约186441万元,其中建安投资约9.5亿元
招标范围:竖向静载、抗拔及低应变检测,超声波检测等。
招标控制价: 835890元
质量要求:及时提供满足高新区质监站备案要求的《检测报告》
工期要求:检测单位接甲方通知后3日内进场,检测在进场后25日历天内完成。
安全要求:合格
标段划分: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且具备: (1)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地基基础检测资质(且其业务范围包括招标范围里的各检测项),并在其他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检测能力; (2)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计量认证证书(须与投标项目检测内容、企业资质范围相对应); (3)投标人须在宁波国家高新区建筑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考核合格(详见宁波国家高新区建设管理局(环境保护局)网站http://www.nbhtz.gov.cn/art/2016/11/23/art_82139_2389282.html); 3.2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浙江省建设工程检测人员岗位证书》,专业为建设工程地基基础检测,并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未明确单位归属的须提供2018年6月、7月、8月的社保证明); 3.3投标人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中须具有C级及以上信用等级;且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已经系统审核通过; 3.4投标人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 3.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 3.6 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已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 ;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于2018年9月10日至2018年9月14日16:00(上午9时30分至 11时0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向代理单位(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宁波市世纪大道北段555号名汇东方大厦12B楼1401室)购买招标文件,超过上述规定期限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联系人:何欣 联系方式:0574-87731619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保证金
金额:人民币壹万元整 形式:银行电汇直接缴入以下账户: 收款人: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宁波东城支行 银行账号:396174745263 提交截止时间 2018 年9月27日16 时(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 备注:投标人在交纳投标保证金时,请务必在摘要栏中注明项目编号“如:ZGZB2018-286”(请不要采用“宁波同城实时清算系统”转账方式交纳保证金)。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9月30日9时00分,地点为宁波市世纪大道北段555号温州银行12B楼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招标公告发布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政府采购网站、宁波广播电视集团网站(www.nbgdjt.com)、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http://www.zhongguanzixun.com/)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广电新视听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工 招标代理机构: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宁波市世纪大道北段555号名汇东方12B楼1401室 联系人:姚利丹、唐虹波 联系电话:0574-87977480、8729658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