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集采】-【滑州电厂引风机备件等】采购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南省
发布时间
2024/02/2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p-xj24004666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河南京能滑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京能招标集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孙烨13810888242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03/05
公告正文
询价公告 一、采购单编号:P-XJ24004666
二、采购单名称:滑州电厂引风机备件等
三、报价截止时间:2024-03-05 09:00
四、报价有效期:2024-05-27 00:00
五、组织形式:委托采购
六、采购代理人:北京京能招标集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七、联系人:孙烨
八、联系方式:13810888242
九、询价类型:公开
具体规格、技术指标及售后服务要求等详见下表。
序 号 | 产品描述 | 采购数量 | 计量单位 | 税率 | 交付时间 | 交货地点 | 采购需求 单位 | 行项目备 注 |
1 | 弹簧片|弹簧片 \4TY0090 配336-50型 锅炉液压缸用\含簧片、柱销、螺母、垫片 \进口弹簧钢\上海富 莱塔液压设备有限公 司|无|无 | 8 | 个 | 13% 进项 税 ,中 国(新) | 2024-04-30 | 河南京能滑州热 电工厂 | 河南京能 滑州热电 有限责任 公司 | 弹簧片 \4TY0090 配336- 50型锅炉 液压缸用 \含簧片、柱销、螺 母、垫片 \进口弹簧 钢\上海富 莱塔液压 设备有限 公司 |
2 | 一次风机调节杆Ⅱ|一 次风机调节杆 Ⅱ\S0GA4584-25 配 PAF18-13.3-2型一次 风机用\含螺母、螺栓 \35CrMoA-5\|无|无 | 2 | 根 | 13% 进项 税 ,中 国(新) | 2024-04-30 | 河南京能滑州热 电工厂 | 河南京能 滑州热电 有限责任 公司 | 一次风机 调节杆 Ⅱ\S0GA45 84-25 配 PAF18- 13.3-2型 一次风机 用\含螺母、螺栓 \35CrMoA-5\ |
3 | 一次风机调节杆I|一 次风机调节杆 I\S0GA4584-30 配 PAF18-13.3-2型一次 风机用\含螺栓、螺母 \35CrMoA-5\|无|无 | 2 | 根 | 13% 进项 税 ,中 国(新) | 2024-04-30 | 河南京能滑州热 电工厂 | 河南京能 滑州热电 有限责任 公司 | 一次风机 调节杆 I\S0GA458 4-30 配 PAF18- 13.3-2型 一次风机 用\含螺栓、螺母 |
\35CrMoA-5\ | ||||||||
4 | 一次风机滑块组套|一 次风机滑块组套 \S0GA4584-26 配 PAF18-13.3-2型一次 风机用\48件/套 含卡 圈\ZQSN10-1\|无|无 | 1 | 套 | 13% 进项 税 ,中 国(新) | 2024-04-30 | 河南京能滑州热 电工厂 | 河南京能 滑州热电 有限责任 公司 | 一次风机 滑块组套 \S0GA4584-26 配 PAF18- 13.3-2型 一次风机 用\48件 /套 含卡 圈 \ZQSN10- 1\ |
5 | 引风机调节杆Ⅱ|引风 机调节杆 Ⅱ\S0GA5144-39 配 SAF31.5-19-2型引风 机用\含螺母、螺栓 \35CrMoA-5\|无|无 | 2 | 根 | 13% 进项 税 ,中 国(新) | 2024-04-30 | 河南京能滑州热 电工厂 | 河南京能 滑州热电 有限责任 公司 | 引风机调 节杆 Ⅱ\S0GA51 44-39 配 SAF31.5- 19-2型引 风机用\含 螺母、螺 栓 \35CrMoA-5\ |
6 | 引风机调节杆I|引风 机调节杆I\S0GA5144-34 配SAF31.5-19-2型 引风机用\含螺母、螺 栓\35CrMoA-5\|无|无 | 2 | 根 | 13% 进项 税 ,中 国(新) | 2024-04-30 | 河南京能滑州热 电工厂 | 河南京能 滑州热电 有限责任 公司 | 引风机调 节杆 I\S0GA514 4-34 配 SAF31.5- 19-2型引 风机用\含 螺母、螺 栓 \35CrMoA-5\ |
7 | 引风机滑块组套|引风 机滑块组套 \S0GA5144-35 配 SAF31.5-19-2型引风 机用\40件/套 含卡圈 \ZQSN10-1\|无|无 | 1 | 套 | 13% 进项 税 ,中 国(新) | 2024-04-30 | 河南京能滑州热 电工厂 | 河南京能 滑州热电 有限责任 公司 | 引风机滑 块组套 \S0GA5144-35 配 SAF31.5- 19-2型引 风机用 \40件/套 含卡圈 \ZQSN10- 1\ |
十、报价要求:请根据明细清单填报不含税单价
十一、付款方式:货到90%付款:乙方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内将货物运达指定交货地点并验收合格后,于1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供金额为合同总价格的增值税发票和90%收据,经甲方审核无误后,六十(6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格90%的货款,剩余10%为质保金,质保金1年后支付;具体条款 以成交供应商与采购需求单位合同签订为准,请供应商充分考虑付款方式可能对报价产生的影响。
十二、是否需要强制上传应答文件: 否
十三、其他内容:无
北京京能招标集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盖章)
2024-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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