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贵阳市第四人民医院骨科大楼中央空调维保询价公告
金额
6万元
项目地址
贵州省
发布时间
2023/10/30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一、项目概况(项目内容)
1、骨科大楼中央空调2004年开始投入使用,现有三台主机(一个主机有10个压缩机组)供应骨科大楼中央空调。
2、对中央空调机组进行及时维保,维护期间响应采购人的需求。
3、维护期:半年(单个空调季)。
4、预算金额:6万元
5、验收:骨科大楼中央空调的维修、保养服务,提供的所有服务必须达到国家及医院使用规定标准。
6、付款方式:合同中约定(以采购人的要求为准)。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及其他要求
1、投标人具有中央空调维保相关资质。
2、投标人施工人员具有该项目相应的施工资质。
3、应根据采购人空调品牌、型号及技术需求向采购人提供维修及保养服务,充分保障空调的正常使用。
4、中标人提供的服务及配件在质量期内,如因配件及服务本身的质量问题发生故障,应负责免费更换及维修。
5、中标人作业人员严格遵守采购人作业人员严格遵守规章制度规定,因其人员违规引起的一切事故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6、在维修保养过程中,中标人工作人员自身的原因造成空调损坏,须承担相关维修或赔偿责任。
三、投标方式
凡具备上述条件,有意向的公司,报名时应将下列资料报送至贵阳市第四人民医院总务科: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提供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实施人员资质证书(复印件);
3、报价函(原件,报总价);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函及身份证复印件(原件);
5、承诺书(原件):(1)各投标人应对上述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并作出承诺,若发现报送资料不真实或存在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一切责任自负。(2)承诺对服务内容完全响应。
各投标人报送的纸质资料都必须装订并加盖公司鲜章后用档案袋密封送至指定地点。
四、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23年11月 6 日(1个工作日)上午09:00---11:30,下午02:30----05:00。
2、报名地点:贵阳市第四人民医院 总务科(贵阳市南明区解放西路91号)。
3、联系人及电话: 程先生 15934616910
五、特别说明
1、必须在规定的时间之内,将相关资料送交到指定地点,超过时间将不再接收。
2、各投标人报送的纸质资料都必须装订并加盖公司鲜章后用档案袋密封送至指定地点,不满足要求的文件将视为不响应。
3、公告所示涵盖本次采购的服务内容,不再另行提供文件。
1、骨科大楼中央空调2004年开始投入使用,现有三台主机(一个主机有10个压缩机组)供应骨科大楼中央空调。
2、对中央空调机组进行及时维保,维护期间响应采购人的需求。
3、维护期:半年(单个空调季)。
4、预算金额:6万元
5、验收:骨科大楼中央空调的维修、保养服务,提供的所有服务必须达到国家及医院使用规定标准。
6、付款方式:合同中约定(以采购人的要求为准)。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及其他要求
1、投标人具有中央空调维保相关资质。
2、投标人施工人员具有该项目相应的施工资质。
3、应根据采购人空调品牌、型号及技术需求向采购人提供维修及保养服务,充分保障空调的正常使用。
4、中标人提供的服务及配件在质量期内,如因配件及服务本身的质量问题发生故障,应负责免费更换及维修。
5、中标人作业人员严格遵守采购人作业人员严格遵守规章制度规定,因其人员违规引起的一切事故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6、在维修保养过程中,中标人工作人员自身的原因造成空调损坏,须承担相关维修或赔偿责任。
三、投标方式
凡具备上述条件,有意向的公司,报名时应将下列资料报送至贵阳市第四人民医院总务科: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提供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实施人员资质证书(复印件);
3、报价函(原件,报总价);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函及身份证复印件(原件);
5、承诺书(原件):(1)各投标人应对上述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并作出承诺,若发现报送资料不真实或存在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一切责任自负。(2)承诺对服务内容完全响应。
各投标人报送的纸质资料都必须装订并加盖公司鲜章后用档案袋密封送至指定地点。
四、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23年11月 6 日(1个工作日)上午09:00---11:30,下午02:30----05:00。
2、报名地点:贵阳市第四人民医院 总务科(贵阳市南明区解放西路91号)。
3、联系人及电话: 程先生 15934616910
五、特别说明
1、必须在规定的时间之内,将相关资料送交到指定地点,超过时间将不再接收。
2、各投标人报送的纸质资料都必须装订并加盖公司鲜章后用档案袋密封送至指定地点,不满足要求的文件将视为不响应。
3、公告所示涵盖本次采购的服务内容,不再另行提供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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