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346.4万元
招标联系人四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桐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吴女士13988636646
标书截止时间2023/08/11
投标截止时间2023/08/28
公告正文
泸水市乡土树种培育基地设计施工总承包(EPC)(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泸水市乡土树种培育基地设计施工总承包(EPC)(二次)3ef1dc01-8741-4e0b-aa95-b18f00609de6
资金来源: 国资 100.0% 自筹 % 贷款 % 外资 % 3ef1dc01-8741-4e0b-aa95-b18f00609de6
建设规模: 项目总用地面积103.59亩,约68992.55平方米。拟将场地划分为树种培育移植区8600㎡、大苗培育区15990㎡、精品球灌培育区7370㎡、地被灌木培育区9088㎡、有机肥生产区538㎡、炼苗场4255㎡、果树种植区14980㎡、露营场地732㎡、附属设施600㎡等九个分区。计划培育经济林果苗圃品种10种,其中景观树种培育为滇朴、凤凰木、大青树、小叶榕、油桐等,果树树种培育为芒果、香橼、柑橘等。 苗圃植株密度:不超过900株/亩。 新建配套设施:大棚9088.00平方米,水肥一体化灌溉设备1套,灌溉管网4.2千米,运输道路2千米,10kv电力线路3条,制作项目公示牌3块。3ef1dc01-8741-4e0b-aa95-b18f00609de6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其它 工程类型: 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交易地点: 泸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是否对外发布: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2023-08-07 08:30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泸水市发展和改革局
备注: 1.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8月07日08时30分至2023年08月11日18时00分前(北京时间,下同),进入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ggzy.yn.gov.cn/#/homePage),选择“怒江州”进入怒江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报名,凭企业CA数字证书(CA机构认证锁)登陆交易平台,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含招标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BZBJ);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yn.gov.cn/#/homePage),选择“怒江州”进入怒江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招标文件(含电子招标文件,格式为*.JZBJ等)供投标人下载使用。 2.投标文件的递交 2.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8月28日09时00分。 2.2递交方式:网上递交,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yn.gov.cn/#/homePage),选择“怒江州”进入怒江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2.3开标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智能开标。 (1)投标人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yn.gov.cn/#/homePage),选择“怒江州”进入怒江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智能开标系统培训教材(适用投标人和供应商)》完成远程解密、查看开标一览表和签名确认等相关操作。本项目解密时间为30分钟(根据投标人数量可适当调整解密时间),若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完成以上解密,则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不再进入评标阶段。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不能进行正常解密的或电子投标申请文件不能正常打开的,其投标申请文件不予受理,投标申请文件现场退回给投标人,由此带来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因开标系统、开标现场网络、设备及其他特殊原因,导致不能正常解密投标文件的,经核实和上报相关部门同意后,可再次下达网上解密指令来延长解密时间。 开标过程中如有问题,可以在线提出异议,由代理机构给予对应的回复。在规定的统一提出异议时间内不提出异议的,则视为对开标结果无异议。 (2)到规定解密截止时间后已解密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按规定重新招标。 技术操作咨询:北京筑龙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服务热线:010-86483801,QQ:4009618998。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泸水市林业和草原局 经办人: 四先生
办公电话: 0886-3628598
招标代理机构: 云南桐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经办人: 吴女士
办公电话: 13988636646 移动电话: 13988636646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 GC533300202300124001001
标段名称: 泸水市乡土树种培育基地设计施工总承包(EPC)(二次)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3-08-11 18:00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3-08-28 09:00
开标地点: 第二开标室(414:泸水市)
开标方式: 网上智能开标
标段合同估算价: 1346.4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 完成本项目工程的设计、施工及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移交及工程保修,完成和配合相关部门预、结(决)算、审计等工作。 设计:根据项目地块规划经济指标按照现行规划设计规范标准及招标人的设计任务书要求,针对建设投资范围内工程项目开展设计,具体设计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规划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初步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配合建设单位报批报建、专家咨询、资料收集等相关工作;以及施工过程中的全过程设计服务及协调工作,并积极配合进行工地现场服务。 施工:本次招标工程建设规模内全部施工内容及设备采购安装,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施工图范围及建安工程范围内的土建工程、安装工程、配套工程等(具体建设规模以批准的施工图为准)相关服务内容和竣工验收,完成并配合相关部门结算,工程保修等工作,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投资控制等全面负责。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建设地点:泸水市上江镇五家村南侧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要求: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单位数量不得超过二家(即:联合体单位数量最多为二家)。若投标人为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扫描件需放在投标文件中。协议书中应明确各方责任,同时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具备施工资质且承担本项目施工任务的单位。并满足以下要求(以下条款均只适用于联合体参加投标的情况):(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若联合体各方未明确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书一并提交招标人。(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4)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成员方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成员方确定资质等级。(5)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6)多个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进行认定。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的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企业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的各方均须具有)。 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以下资质(若同一投标人不同时具备以下资质的,可组成联合体投标): (1)设计资质: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投标的,设计方满足)。 (2)施工资质: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施工方满足)。
项目负责人资格: 本项目设置一个项目总负责人,项目总负责人必须由施工项目经理担任。 (1)设计负责人资格:拟派往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为投标人本单位在职人员,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建筑师或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证书且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联合体投标的,设计方提供)。 (2)项目总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资格: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应为投标人本单位在职人员,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专业为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提供承诺)。(联合体投标的,施工方提供)。
业绩要求:
其他: 1.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度(2019年-2021年或2020年—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按实际年限提供,投标人成立不足一年的,可提供自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2.施工技术负责人:拟派往本项目的施工技术负责人应为投标人本单位在职人员,具备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联合体投标的,施工方提供)。 3.施工现场人员配备详见拟派往本项目的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 4.信誉要求:投标人信誉良好,当前未因不良行为记录被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的记录。投标人在“信用中国”和“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下载的信用报告中没有处罚或惩戒等不良信息(投标人自行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之日任意时点的查询截图)。(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
是否缴纳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投标保证金金额: 10 万元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2023-08-28 09:00
附件信息
附件:
序号 文件名 创建时间
1公告发布登记表.pdf2023-08-04 19:10:11


温馨提示:
  1.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3.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4. 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5. 5、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6.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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