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关于公开征选省级储备土地铁塔视频监控服务单位的公告
金额
80万元
项目地址
海南省
发布时间
2024/06/06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海南省土地储备整理交易中心
关于公开征选省级储备土地铁塔视频监控
服务单位的公告
一、项目基本信息
(一)项目名称:省级储备土地铁塔视频监控服务。
(二)计划工期:1.项目中选服务单位须在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完成铁塔视频监控服务所需的视频监控设备、监测监管系统等配置安装工作;
2.铁塔视频监控服务所需的铁塔视频监控设备、监测监管系统等配置工作安装完成后,中选服务单位需进行为期1个月的铁塔视频监控设备、监测监管系统等配置的试运行工作,运行期间没有出现故障问题,由我中心组织专家进行验收;
3.铁塔视频监控服务所需的铁塔视频监控设备、监测监管系统等配置安装和运行验收通过后,由项目中选服务单位提供为期1年的铁塔视频监控服务。
(三)预算金额:80万元,报价超过预算金额无效,报名单位的报价为包干报价(注:含铁塔视频监控服务,服务所需的铁塔视频监控设备费、监测监管系统费以及设备设施和系统的配置安装费,铁塔、设备维护,专家评审费,税费,差旅费,打印复印等费用)。
(四)本项目不得转包、分包,不接受联合体申报。
(五)项目所在地:海南省范围内。
二、项目服务内容
根据《海南省土地储备整理管理暂行办法》(省政府令第296号)、《海南省省级土地储备运作机制》(琼府〔2021〕7号)和省政府批准的《海南省省级储备土地管护和临时利用管理办法》(琼自然资整〔2023〕88号)等有关规定,我中心拟通过铁塔视频监控的方式,进一步加强对在库省级储备土地的监管工作,对发现的非法建设侵占、盗取砂土、堆放(填埋)物品、抢栽抢种等侵占、破坏省级储备土地违法违规行为,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置,从而提高管护工作的效率和质量。中选服务单位应按上述管护工作目的对在库的省级储备土地配置铁塔视频监控设备、监测监管系统等设备设施和系统,确保设备设施和系统运行正常,并提供铁塔视频监控服务。
三、项目服务要求及成果
(一)项目服务要求。
1.项目中选服务单位应提供铁塔视频监控设备(注:须提供不低于40个视频监控设备)、铁塔和监测监管系统等设备设施及系统,针对在库的省级储备土地开展24小时全天候铁塔视频监控服务,实时自动发现非法建设侵占、盗取砂土、堆放(填埋)物品、抢栽抢种等侵占、破坏省级储备土地违法违规行为,并形成文字、视频、图片等文件数据。(注:监控地块具体位置及数据资料需项目中选服务单位签订保密协议后提供);
2.项目中选服务单位应在合同签订后的1个月之内,完成铁塔视频监控设备、铁塔配置的安装运行和完成监测监管系统的安装运行使用;
3.项目中选服务单位提供的监测监管系统,须具备与海南省国土空间智慧治理平台监督一条链系统的连接功能,可及时向海南省国土空间智慧治理平台监督一条链系统自动推送违法违规行为的文字、图片、视频等功能;
4.项目中选服务单位应通过监测监管系统实时自动推送违法违规行为相关文字、图片、视频至我中心和海南省国土空间智慧治理平台监督一条链系统;
5.项目中选服务单位应做好铁塔视频监控设备和监测监管系统的运行维护保障工作,对铁塔视频监控设备、监测监管系统出现的异常和损坏等问题,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维修或更换,确保铁塔视频监控服务能正常运行,铁塔视频监控设备、监测监管系统和铁塔的运行维护保障所涉及的相关费用由项目中选服务单位自行承担;
6.项目服务期间,项目中选服务单位应信守诚信服务及保密义务,不得泄露在服务过程中获知我中心及相关单位的材料、数据信息。
(二)项目服务成果。
1.项目中选服务单位应在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完成铁塔视频监控服务所需的视频监控设备、监测监管系统等配置安装工作;
2.铁塔视频监控服务所需的铁塔视频监控设备、监测监管系统等配置工作安装完成后,中选服务单位需进行为期1个月的视频监控设备、监测监管系统等配置的试运行和维护工作,运行期间无出现故障问题,由我中心组织专家进行验收;
3.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每季度出具海南省在库省级储备土地铁塔视频监控服务的工作报告(盖章),报告内容应包括铁塔视频监控情况、铁塔视频监控设备和监测监管系统的运行维护保障情况等内容;
4.将每季度铁塔视频监控时发现到的非法建设侵占、盗取砂土、堆放(填埋)物品、抢栽抢种等侵占、破坏省级储备土地违法违规行为的文字、视频、图片等文件数据资料汇总整理,向我中心提供汇总表及光盘。
四、报名资格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需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者三证合一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二)具有良好的信用。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网页截图证明并加盖公章)。
(三)无违法、违规、违约记录。投标人近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参加过的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违约记录(提供加盖公章的投标人无违法记录声明函)。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1月份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复印件)。
(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出具承诺书(需加盖公章)。
五、选取方式:综合评分
对在规定时限内报名响应的单位进行综合评分,得分最高者确定为成交单位,成交结果信息将在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门户网站进行公告,期满无异议后与成交单位签订服务合同。签订服务合同前,成交单位出现或发生违反法律法规禁止性规定情况,或主动放弃成交资格的,由综合评分第二名的单位成交,以此类推。评分标准详见以下列表:
六、报名方式、时间等相关要求
(一)报名方式:可现场递交报名材料或邮寄报名材料。
(二)响应文件应提交的材料:
1.报价一览表(详见附件1);
2.报名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备查);
3.报名单位简介;
4.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出具承诺书(详见附件2);
5.编制服务实施方案、运行维护方案和服务应急保障措施(自行编制,无固定格式),服务实施方案、运行维护方案和服务应急保障措施需符合项目服务要求;
6.满足本公告第四条报名资格要求中所列条件的证明材料。
7.本公告评分标准评比项目、评比内容、评分标准要求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评分表内容)。
以上材料按A4大小装订成册,封面须注明项目名称、报名单位名称、联系人及电话等信息并加盖公章,整本加盖骑缝章并使用档案袋进行封装。提供纸质版响应文件5份。
(三)报名时间:2024年6月6日至2024年6月18日(共8个工作日),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报名单位请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将报名文件送达海南省土地储备整理交易中心(邮寄材料以实际收到日期为准),逾期不予受理。报名单位对所提供文件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其报名资格。
(四)报名地点:海南省国兴大道9号规划展览馆3楼308室。
(五)联系人:韦先生,联系电话:0898-65343733。
七、其他
递交报名材料的报名单位需达到3家(含)以上,否则本次公开征选终止,重新启动公开征选工作。
附件:1.报价一览表
2.承诺书
海南省土地储备整理交易中心
2024年6月6日
关于公开征选省级储备土地铁塔视频监控
服务单位的公告
一、项目基本信息
(一)项目名称:省级储备土地铁塔视频监控服务。
(二)计划工期:1.项目中选服务单位须在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完成铁塔视频监控服务所需的视频监控设备、监测监管系统等配置安装工作;
2.铁塔视频监控服务所需的铁塔视频监控设备、监测监管系统等配置工作安装完成后,中选服务单位需进行为期1个月的铁塔视频监控设备、监测监管系统等配置的试运行工作,运行期间没有出现故障问题,由我中心组织专家进行验收;
3.铁塔视频监控服务所需的铁塔视频监控设备、监测监管系统等配置安装和运行验收通过后,由项目中选服务单位提供为期1年的铁塔视频监控服务。
(三)预算金额:80万元,报价超过预算金额无效,报名单位的报价为包干报价(注:含铁塔视频监控服务,服务所需的铁塔视频监控设备费、监测监管系统费以及设备设施和系统的配置安装费,铁塔、设备维护,专家评审费,税费,差旅费,打印复印等费用)。
(四)本项目不得转包、分包,不接受联合体申报。
(五)项目所在地:海南省范围内。
二、项目服务内容
根据《海南省土地储备整理管理暂行办法》(省政府令第296号)、《海南省省级土地储备运作机制》(琼府〔2021〕7号)和省政府批准的《海南省省级储备土地管护和临时利用管理办法》(琼自然资整〔2023〕88号)等有关规定,我中心拟通过铁塔视频监控的方式,进一步加强对在库省级储备土地的监管工作,对发现的非法建设侵占、盗取砂土、堆放(填埋)物品、抢栽抢种等侵占、破坏省级储备土地违法违规行为,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置,从而提高管护工作的效率和质量。中选服务单位应按上述管护工作目的对在库的省级储备土地配置铁塔视频监控设备、监测监管系统等设备设施和系统,确保设备设施和系统运行正常,并提供铁塔视频监控服务。
三、项目服务要求及成果
(一)项目服务要求。
1.项目中选服务单位应提供铁塔视频监控设备(注:须提供不低于40个视频监控设备)、铁塔和监测监管系统等设备设施及系统,针对在库的省级储备土地开展24小时全天候铁塔视频监控服务,实时自动发现非法建设侵占、盗取砂土、堆放(填埋)物品、抢栽抢种等侵占、破坏省级储备土地违法违规行为,并形成文字、视频、图片等文件数据。(注:监控地块具体位置及数据资料需项目中选服务单位签订保密协议后提供);
2.项目中选服务单位应在合同签订后的1个月之内,完成铁塔视频监控设备、铁塔配置的安装运行和完成监测监管系统的安装运行使用;
3.项目中选服务单位提供的监测监管系统,须具备与海南省国土空间智慧治理平台监督一条链系统的连接功能,可及时向海南省国土空间智慧治理平台监督一条链系统自动推送违法违规行为的文字、图片、视频等功能;
4.项目中选服务单位应通过监测监管系统实时自动推送违法违规行为相关文字、图片、视频至我中心和海南省国土空间智慧治理平台监督一条链系统;
5.项目中选服务单位应做好铁塔视频监控设备和监测监管系统的运行维护保障工作,对铁塔视频监控设备、监测监管系统出现的异常和损坏等问题,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维修或更换,确保铁塔视频监控服务能正常运行,铁塔视频监控设备、监测监管系统和铁塔的运行维护保障所涉及的相关费用由项目中选服务单位自行承担;
6.项目服务期间,项目中选服务单位应信守诚信服务及保密义务,不得泄露在服务过程中获知我中心及相关单位的材料、数据信息。
(二)项目服务成果。
1.项目中选服务单位应在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完成铁塔视频监控服务所需的视频监控设备、监测监管系统等配置安装工作;
2.铁塔视频监控服务所需的铁塔视频监控设备、监测监管系统等配置工作安装完成后,中选服务单位需进行为期1个月的视频监控设备、监测监管系统等配置的试运行和维护工作,运行期间无出现故障问题,由我中心组织专家进行验收;
3.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每季度出具海南省在库省级储备土地铁塔视频监控服务的工作报告(盖章),报告内容应包括铁塔视频监控情况、铁塔视频监控设备和监测监管系统的运行维护保障情况等内容;
4.将每季度铁塔视频监控时发现到的非法建设侵占、盗取砂土、堆放(填埋)物品、抢栽抢种等侵占、破坏省级储备土地违法违规行为的文字、视频、图片等文件数据资料汇总整理,向我中心提供汇总表及光盘。
四、报名资格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需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者三证合一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二)具有良好的信用。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网页截图证明并加盖公章)。
(三)无违法、违规、违约记录。投标人近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参加过的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违约记录(提供加盖公章的投标人无违法记录声明函)。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1月份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复印件)。
(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出具承诺书(需加盖公章)。
五、选取方式:综合评分
对在规定时限内报名响应的单位进行综合评分,得分最高者确定为成交单位,成交结果信息将在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门户网站进行公告,期满无异议后与成交单位签订服务合同。签订服务合同前,成交单位出现或发生违反法律法规禁止性规定情况,或主动放弃成交资格的,由综合评分第二名的单位成交,以此类推。评分标准详见以下列表:
序号 | 评比项目 | 评比内容 | 评分标准 | 分值 |
1 | 设备部分 (35分) | 铁塔视频监控要求 | 从铁塔视频监控设备的视频分辨率、光学变倍参数值和是否支持镜头除雾、镜头防抖、红外夜视、日夜转换模式、人脸抓拍、视频降噪等功能进行排名评分。其中,优得35-26分,一般得25-16分,差得15-0分,未提供者和提供铁塔视频监控设备数量低于40台的本项不得分。(注:须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复印件、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 35 |
2 | 技术部分 (55分) | 实施方案 | 编制铁塔视频监控配置服务实施方案,根据服务实施方案中人员配备、监控系统管理、监控系统和设备维护等方面的可行性、合理性、实用性进行评分。其中,优得15-11分,一般得10-7分,差得6-0分,未提供者本项不得分。 | 15 |
运行维护 | 编制铁塔视频监控的运行维护方案,根据出现故障异常时的响应解决时间、降低故障发生概率、保障监控正常运行等相关情况的合理性、可行性进行综合评分。其中,优得15-11分,一般得10-7分,差得6-0分,未提供者本项不得分。 | 15 | ||
监测监管系统 | 根据服务单位提供的铁塔视频监测监管系统是否具备可显示电子范围红线、可自动识别自然资源行业违法类型情况(非法建设侵占、盗取砂土、堆放(填埋)物品、抢栽抢种等)、可连接海南省国土空间智慧治理平台监督一条链系统(注:自动推动违法违规图片、视频)等功能进行综合评分;其中:优得25-16分,一般得15-7分,差得6-0分。(注:须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复印件、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 25 | ||
3 | 报价 (10分) | 报价 | 报价得分=基准价/报价*报价分值 (满足公告资格要求和报名材料要求,符合实质性要求且价格最低的投标价为基准价,超出预算金额的报价无效。) | 10 |
合 计 | 100 |
六、报名方式、时间等相关要求
(一)报名方式:可现场递交报名材料或邮寄报名材料。
(二)响应文件应提交的材料:
1.报价一览表(详见附件1);
2.报名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备查);
3.报名单位简介;
4.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出具承诺书(详见附件2);
5.编制服务实施方案、运行维护方案和服务应急保障措施(自行编制,无固定格式),服务实施方案、运行维护方案和服务应急保障措施需符合项目服务要求;
6.满足本公告第四条报名资格要求中所列条件的证明材料。
7.本公告评分标准评比项目、评比内容、评分标准要求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评分表内容)。
以上材料按A4大小装订成册,封面须注明项目名称、报名单位名称、联系人及电话等信息并加盖公章,整本加盖骑缝章并使用档案袋进行封装。提供纸质版响应文件5份。
(三)报名时间:2024年6月6日至2024年6月18日(共8个工作日),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报名单位请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将报名文件送达海南省土地储备整理交易中心(邮寄材料以实际收到日期为准),逾期不予受理。报名单位对所提供文件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其报名资格。
(四)报名地点:海南省国兴大道9号规划展览馆3楼308室。
(五)联系人:韦先生,联系电话:0898-65343733。
七、其他
递交报名材料的报名单位需达到3家(含)以上,否则本次公开征选终止,重新启动公开征选工作。
附件:1.报价一览表
2.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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