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四川天府新区公园城市建设局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地下管线普查成果更新服务及监理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公开招标中标公告
金额
51.22万元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1/05/1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5101862021000100
预算金额54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陈雨霏028-87797837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四川天府新区公园城市建设局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地下管线普查成果更新服务及监理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公开招标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
5101862021000100
二、项目名称
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四川天府新区公园城市建设局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地下管线普查成果更新服务及监理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四川地信测绘计量检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成都金牛高科技产业园天龙大道1333号
中标(成交)金额 512200元
四、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地下管线普查成果更新质检服务 服务范围;对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涉及面积约 232平方公里范围内地下管线普查进行质量检查,质检预估工作量:全野外探测管线长度约1300公里、内外业结合核实探测管线长度约5200公里。普查范围见图1.2。 服务要求;项目所有资料、成果的所有权归招标人。中标人对本项目所有的成果资料具有保密的义务,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提供和泄露,不得利用本项目成果资料生产其它任何形式的产品,本项目终止时应将所有资料移交给招标人,不得作任何形式的保留。 服务时间;收到经监理审查合格的成果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地下管线质检工作,质检工作最晚不晚于2022年6月30日 服务标准: 标段内地下管线普查更新成果通过监理单位检查完成后,可申请测绘质量检验机构对普查成果进行质量检验,普查成果通过管线权属单位核验后,测绘质量检验机构出具质量检验成果报告。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信息)名单:
组长:杨元伟 、成员:韩莉、何勇、袁颖达、 陈静(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机构收费标准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以及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代理机构交纳招标服务费。
代理机构收费金额 7683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一、本项目情况: 1、计划编号: 20210069。 2、预算金额:03包采购预算:54万元 3、采购品目名称:C0908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二、监督管理部门:天府新区成都管理委员会财政金融局,联系电话:028-61889702,地址:天府大道南路288号天府新区投资服务中心。 三、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 四:供应商信用融资: 1、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附件“川财采〔2018〕123号”)。 2、为有效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成都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营业管理部制定了《成都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暂行办法》和《成都市级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实施方案》,成都市范围内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的中小微企业可向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银行提出融资申请(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附件“成财采〔2019〕17号”)。 五、本项目中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的重大违法记录的标准和范围: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的具体金额标准是指: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有明文规定的,以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未明文规定的,以四川省人民政府规定的行政处罚罚款听证标准金额。 六、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的收取方式: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四川天府新区公园城市建设局
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兴隆湖新经济产业园A区9号楼7楼
联系方式: 联系人:段老师;联系电话:028-6877358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四街66号2栋22层1号
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雨霏;联系电话:028-8779783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胡晓晴
电话: 13111881290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附件附件
2.评审文件: 附件附件
3.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附件附件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6.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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