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通城佳苑二期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及水保监测等服务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08/2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江苏润东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张女士0515-85289820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双清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周会计0515-88200706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一、招标条件
通城佳苑二期项目已由东台市行政审批局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江苏润东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及水保监测等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通城佳苑二期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及水保监测等服务。
2、项目地点:位于东台市梁垛镇境内(梁垛镇通城村通城路西、灯塔路北)。
3、项目规模:项目占地红线面积约110亩,建筑面积约17.8万平方米,其中地下室建筑面积约5.1万平方米、地下室层高约3.9米,覆土约1.5米,底板厚约0.3米;本次招标服务费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10万元。招标人保留对项目规模进行调整的权利。
4、招标范围及内容:通城佳苑二期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及水保监测等服务,主要包含(但不限于):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服务(包含但不限于编制、聘请专家、评审、审批等全过程服务等工作);水土保持监测及验收报告编制服务:项目施工准备期、工程建设期、试运行期及自然恢复期的水土保持监测,并定期提交监测分析报告;按照已审批通过的《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要求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编制《监测实施方案》、《水土保持监测报告》,为本项目竣工验收提供有关水土保持方面的技术支持;项目水土保持文件咨询(包括水土保持设计文件、施工期间和项目竣工水土保持文件);进行施工准备期、工程建设期、试运行期及自然恢复期的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提供水土保持工作指导意见;完成水土保持监测和编制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报告,并取得相关备案函等涉及到水土保持相关的所有服务工作;具体以招标人要求为准,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资料收集与分析、现场调查、跟踪监测完成水保报告编制、组织专家评审,报送主管部门审批直至获得相关批复或备案,具体工作内容、格式、要求等以相关主管部门的要求为准;服务过程中不得减少国家、江苏省、盐城市、东台市等相关部门规定中所要求的服务内容)。招标人保留对上述招标范围及内容进行调整的权利。
5、服务期限:服务成果须完全按照招标人要求分批次及时提供;监测时段自招标人通知之日起至本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合格,并取得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机关报备证明后终止。
6、质量标准:服务单位出具的服务成果报告书须符合国家对水土保持、环境保护的总体要求,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江苏省水土保持法条例》、《盐城市水土保持规划(2015-2030年)》及国家、江苏省、盐城市、东台市等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的最新规范标准和要求等为依据,并确保通过水利部门备案并取得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机关报备证明。
7、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为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且有能力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完成本次招标项目的独立法人,且在人员、技术、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和沟通协调能力。
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水利专业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3、业绩要求:投标人完成过水土保持方案(或水土保持监测)编制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为准,并提供通过评审后的行政许可决定书)。
4、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5、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东台本市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
(2)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均自记录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3)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4)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相关参与人因上述情形,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情况的变化,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6、投标申请人代理人及投标承诺的项目部人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提供代理人及项目负责人从2024年6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8月28日18:00时前,携带投标人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及邮箱)至江苏双清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财务部【联系人:周会计;联系电话:0515-88200706、18705110288(微信同号)】获取纸质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受理。
五、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六、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七、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人民币2000元整,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八、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8月30日15:00时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正文。
九、开标
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润东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东台市广场路8号
联系人:张女士
电话:0515-85289820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双清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盐城市紫薇广场C区7楼
联系人:赵女士
电话:13407500183、0515-88200316
2024年8月23日
通城佳苑二期项目已由东台市行政审批局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江苏润东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及水保监测等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通城佳苑二期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及水保监测等服务。
2、项目地点:位于东台市梁垛镇境内(梁垛镇通城村通城路西、灯塔路北)。
3、项目规模:项目占地红线面积约110亩,建筑面积约17.8万平方米,其中地下室建筑面积约5.1万平方米、地下室层高约3.9米,覆土约1.5米,底板厚约0.3米;本次招标服务费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10万元。招标人保留对项目规模进行调整的权利。
4、招标范围及内容:通城佳苑二期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及水保监测等服务,主要包含(但不限于):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服务(包含但不限于编制、聘请专家、评审、审批等全过程服务等工作);水土保持监测及验收报告编制服务:项目施工准备期、工程建设期、试运行期及自然恢复期的水土保持监测,并定期提交监测分析报告;按照已审批通过的《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要求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编制《监测实施方案》、《水土保持监测报告》,为本项目竣工验收提供有关水土保持方面的技术支持;项目水土保持文件咨询(包括水土保持设计文件、施工期间和项目竣工水土保持文件);进行施工准备期、工程建设期、试运行期及自然恢复期的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提供水土保持工作指导意见;完成水土保持监测和编制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报告,并取得相关备案函等涉及到水土保持相关的所有服务工作;具体以招标人要求为准,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资料收集与分析、现场调查、跟踪监测完成水保报告编制、组织专家评审,报送主管部门审批直至获得相关批复或备案,具体工作内容、格式、要求等以相关主管部门的要求为准;服务过程中不得减少国家、江苏省、盐城市、东台市等相关部门规定中所要求的服务内容)。招标人保留对上述招标范围及内容进行调整的权利。
5、服务期限:服务成果须完全按照招标人要求分批次及时提供;监测时段自招标人通知之日起至本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合格,并取得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机关报备证明后终止。
6、质量标准:服务单位出具的服务成果报告书须符合国家对水土保持、环境保护的总体要求,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江苏省水土保持法条例》、《盐城市水土保持规划(2015-2030年)》及国家、江苏省、盐城市、东台市等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的最新规范标准和要求等为依据,并确保通过水利部门备案并取得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机关报备证明。
7、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为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且有能力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完成本次招标项目的独立法人,且在人员、技术、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和沟通协调能力。
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水利专业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3、业绩要求:投标人完成过水土保持方案(或水土保持监测)编制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为准,并提供通过评审后的行政许可决定书)。
4、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5、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东台本市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
(2)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均自记录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3)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4)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相关参与人因上述情形,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情况的变化,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6、投标申请人代理人及投标承诺的项目部人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提供代理人及项目负责人从2024年6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8月28日18:00时前,携带投标人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及邮箱)至江苏双清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财务部【联系人:周会计;联系电话:0515-88200706、18705110288(微信同号)】获取纸质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受理。
五、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六、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七、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人民币2000元整,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八、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8月30日15:00时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正文。
九、开标
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润东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东台市广场路8号
联系人:张女士
电话:0515-85289820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双清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盐城市紫薇广场C区7楼
联系人:赵女士
电话:13407500183、0515-88200316
2024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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