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EP-SXCG2023002
二、项目名称:泗县行政中心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 安徽鸿鹤城市运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合肥市庐阳区临泉路与肥西路交汇处东南角广大商务中心办1204室
中标(成交)金额: 1367574.97 元
四、 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泗县行政中心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 泗县行政中心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泗县县委县政府大楼用地红线范围内的物业及党校大礼堂的物业管理服务,包括县委县政府大院用地红线范围内泗县行政中心、泗县档案馆、泗县大数据中心、室外区域及泗县县委党校大礼堂等。 服务要求: 包括但不限于:(1)负责安保、巡逻、监控系统值班巡视。(2)公共环境卫生。包括: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办公楼公共区域卫生,办公室会议室卫生,大院卫生等。(3)会议服务管理。(4)水电服务管理。(5)维护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监控、巡视、门岗执勤,按路线巡更等。(6)邮件报刊的收发、接待等,以及其它约定的事项。 服务时间: 1+X(X≤2年,合同一年一签) 服务标准: 符合物业行业的相关执业标准、招标文件及泗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物业管理服务考核办法。 |
五、评审专家名单: 高玉春(组长)、邵燕、杨敏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招标文件执行;收费金额: 4.18 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2023年 01月17日至2023年01月 18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包河区滨湖世纪城琼林苑,联系电话:19556780975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泗县财政局采购股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 称: 泗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地 址: 泗县大数据中心二层
联系方式: 李主任、17755722139
名 称: 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合肥市包河区滨湖世纪城琼林苑
联系方式: 19556780975
项目联系人: 仲 工
电 话: 19556780975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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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申请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请审核2023-01-17 15:14:370天0小时7分
- 泗县行政中心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定.pdf泗县行政中心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定.pdf
- 成交结果公告.pdf成交结果公告.pdf
- 安徽鸿鹤城市运营管理集团有限公.pdf安徽鸿鹤城市运营管理集团有限公.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