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益阳市大通湖区水利管理委员会办公室2019年中央财政水利救灾资金水毁项目大东口应急处险重新立项(包1)合同公告
金额
47.5万元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19/07/0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益财采计[2019]06021
预算金额47.5万元
招标联系人张鹏飞
中标联系人刘巧玲
公告正文
益阳市大通湖区水利管理委员会办公室2019年中央财政水利救灾资金水毁项目大东口应急处险重新立项(包1)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19年7月3日
采购合同编号:益财采计[2019]06021-1
采购人(全称):益阳市大通湖区水利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甲方)
供应商(全称):湖南兴盛水利水电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1.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2019年中央财政水利救灾资金水毁项目大东口应急处险重新立项
(2)采购计划编号:益财采计[2019]06021
(3)项目内容:2019年中央财政水利救灾资金水毁项目大东口应急处险重新立项
(工程项目)承包范围:对上游冲坑采用抛石回填;对上、下游翼墙采取整修加固处理;上游护栏拆除重建,下游围栏加固、喷漆、防爬处理,对5扇钢闸门进行除锈喷漆处理,更换全部滚轮。项目经理:。
2.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475000
大写:
(2)具体标的如下:
包号 品目 供应商 商品名称 是否包含进口产品 参数/技术说明 品牌 数量 单位 成交金额
1 A010315-闸 湖南兴盛水利水电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 / 1 475000.00
(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合同。
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合同履行日期:2019年06月27日,履行期限:126天。
地点:大通湖垸大东口闸
方式:中标单位组织实施
4.付款
1、按中标价格进行支付,6月30日完成上游冲坑抛石回填工程量经监理签证,并提供工程建安发票后,支付合同总价的50%;完成项目全部工程量验收后,支付到合同总价的97%,余下的3%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支付。
2、预付款根据采购文件的约定,在合同签订前提交不超过合同金额10%的履约担保。
5.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提请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成交通知书
(3)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其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7.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2019-06-27生效。
8.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4份,采购人执2份,供应商执2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19年06月27日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阳汉文 法定代表人:肖松林
委托代理人:张鹏飞 委托代理人:刘巧玲
电话:13574720774 电话:07375241355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县支行
帐号:4300150106705250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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