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温州正大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乐清市清江污水处理厂扩容及清洁排放技改工程-脱水机房改造的公开招标公告
金额
226.45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08/1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wzzddl-23006
预算金额226.45万元
招标公司乐清市水环境处理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联系人张先生0577-61532003
招标代理机构温州正大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林先生0577-61585021
标书截止时间2023/08/24
投标截止时间2023/09/11
公告正文
温州正大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乐清市清江污水处理厂扩容及清洁排放技改工程-脱水机房改造的公开招标公告(非政府采购)
温州正大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乐清市水环境处理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就下列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WZZDDL-23006
二、招标项目概况(内容、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三、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报名时间及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地址:
1、报名时间及招标文件提供期限:2023年8月18日至2023年8月24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30
2、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请供应商将报名资料送至采购代理机构办公地址:温州正大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乐清市城东街道旭阳路6688号总部经济园7幢1801室)。
(2)网上报名;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将所需资料扫描后发送至[321695061@qq.com]电子邮箱进行报名,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招标文件发售价格: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9月11日上午09:00
六、投标地点:温州正大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乐清市城东街道旭阳路6688号总部经济园7幢1801室)
七、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八、开标地点:同投标地点
九、投标保证金:无
十、领取招标文件时须按下列要求提供资料:
1、报名登记表(word格式)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3、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4、供应商有效的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说明:代理机构将根据投标供应商提交的文件资料进行核对,投标供应商是否符合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开标后由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对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本项目采用线下辅助评标,投标供应商需要在开标前于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zt.zj.gov.cn/)完成注册,成为供应商,否则开标现场无法录入相关数据,后果自负。
十一、其他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公告发布之日次日起五个工作日。
2、供应商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于自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
3、供应商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对可以质疑的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招标文件在招标公告期限后获得的,自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4、供应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采购人及采购机构参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进行处理供应商质疑事项。
十二、采购人或其委托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人:乐清市水环境处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浙江省乐清市城南街道丹清路3号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577-61532003
代理单位名称:温州正大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点:乐清市城东街道旭阳路6688号总部经济园7幢1801室
联系人:林先生
联系电话:0577-61585021/15372830226
电子邮箱:321695061@qq.com
监督部门:温州公用事业发展集团乐清水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577-57577700
报名登记表-乐清市清江污水处理厂扩容及清洁排放技改工程-脱水机房改造.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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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正大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乐清市水环境处理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就下列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WZZDDL-23006
二、招标项目概况(内容、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序号 | 项目内容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 | 简要技术要求 |
1 | 乐清市清江污水处理厂扩容及清洁排放技改工程-脱水机房改造 | 1 | 项 | 2264521元 | 乐清市清江污水处理厂扩容及清洁排放技改工程-脱水机房改造,具体内容和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三、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报名时间及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地址:
1、报名时间及招标文件提供期限:2023年8月18日至2023年8月24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30
2、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请供应商将报名资料送至采购代理机构办公地址:温州正大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乐清市城东街道旭阳路6688号总部经济园7幢1801室)。
(2)网上报名;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将所需资料扫描后发送至[321695061@qq.com]电子邮箱进行报名,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招标文件发售价格: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9月11日上午09:00
六、投标地点:温州正大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乐清市城东街道旭阳路6688号总部经济园7幢1801室)
七、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八、开标地点:同投标地点
九、投标保证金:无
十、领取招标文件时须按下列要求提供资料:
1、报名登记表(word格式)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3、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4、供应商有效的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说明:代理机构将根据投标供应商提交的文件资料进行核对,投标供应商是否符合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开标后由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对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本项目采用线下辅助评标,投标供应商需要在开标前于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zt.zj.gov.cn/)完成注册,成为供应商,否则开标现场无法录入相关数据,后果自负。
十一、其他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公告发布之日次日起五个工作日。
2、供应商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于自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
3、供应商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对可以质疑的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招标文件在招标公告期限后获得的,自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4、供应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采购人及采购机构参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进行处理供应商质疑事项。
十二、采购人或其委托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人:乐清市水环境处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浙江省乐清市城南街道丹清路3号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577-61532003
代理单位名称:温州正大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点:乐清市城东街道旭阳路6688号总部经济园7幢1801室
联系人:林先生
联系电话:0577-61585021/15372830226
电子邮箱:321695061@qq.com
监督部门:温州公用事业发展集团乐清水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577-57577700
报名登记表-乐清市清江污水处理厂扩容及清洁排放技改工程-脱水机房改造.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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