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柳林县公安局竞争性磋商柳林县公安局-穆村所修缮工程项目的结果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山西省
发布时间
2022/11/1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1411252022bcs00143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柳林县公安局
招标联系人常平平
招标代理机构柳林县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联系人王国飞0358-4050208
中标公司山西旭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山西海明威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山西君天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1411252022BCS00143
二、项目名称:柳林县公安局-穆村所修缮工程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中标供应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 | 柳林县公安局变压器房装修工程 | 变压器房装修 | 不限 | 批 | 报价:793165(元) | 山西旭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吕梁市柳林县柳林镇西街南坪网点 | 911411000680088266 | |
2 | 柳林县公安局成家庄派出所修缮工程 | 成家庄派出所修缮 | 不限 | 批 | 报价:394500(元) | 山西君天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山西省太原市杏花岭区新建路187号1幢西塔楼15层4号 | 91140100MA0KKA8Y0U | |
3 | 柳林县公安局穆村所修缮工程 | 穆村镇派出所修缮 | 不限 | 批 | 报价:295000(元) | 山西君天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山西省太原市杏花岭区新建路187号1幢西塔楼15层4号 | 91140100MA0KKA8Y0U | |
4 | 柳林县公安局石西派出所修缮工程 | 石西派出所修缮 | 不限 | 批 | 报价:196000(元) | 山西君天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山西省太原市杏花岭区新建路187号1幢西塔楼15层4号 | 91140100MA0KKA8Y0U | |
5 | 柳林县公安局孟门派出所改造工程 | 孟门派出所改造 | 不限 | 批 | 报价:190600(元) | 山西海明威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吕梁市离石区团结路27号 | 91141100551474448N |
2.废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 | / |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信息 |
1 | 柳林县公安局变压器房装修工程 | 变压器房装修工程 | 详见响应文件 | 签订合同10天内 | 张勇 | 晋建安B(2022)0000586 |
2 | 柳林县公安局成家庄派出所修缮工程 | 成家庄派出所修缮工程 | 详见响应文件 | 签订合同10天内 | 张鹏 | 晋建安B(2020)0010342 |
3 | 柳林县公安局穆村所修缮工程 | 穆村派出所修缮工程 | 详见响应文件 | 签订合同10天内 | 薛绍花 | 晋建安B(2020)0002952 |
4 | 柳林县公安局石西派出所修缮工程 | 石西派出所修缮工程 | 详见响应文件 | 签订合同10天内 | 申慧 | 晋建安B(2022)0008814 |
5 | 柳林县公安局孟门派出所改造工程 | 孟门派出所升级改造工程 | 详见响应文件 | 签订合同10天内 | 刑亚慧 | 晋建安B(2014)0000887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翟胜林,李艳琴,王利红(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无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柳林县公安局
地 址:山西省柳林县杨家港村
联系方式:0358-836106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柳林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柳林县综合行政办公大楼
联系方式:0358-405020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国飞
电 话:0358-4050208
附件信息:
公安局修缮二次.rar公安局修缮二次.rar
3.5M
目录2022年10月26日柳林县政府采购中心项目编号:1411252022BCS00143项目名称:柳林县公安局办公用房修缮(二次)磋商文件
三、响应文件二、磋商文件一、总则第三部分磋商供应商须知第二部分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一部分采购邀请
九、询问和质疑八、保密和披露七、服务费………………………………………………………………………………………..六、签订合同五、磋商采购程序四、响应文件的提交
第一部分采购邀请第八部分响应文件格式第七部分合同草案第六部分评定和成交标准第五部分资格审查内容和标准……………………………………………………………….第四部分采购需求………………………………………………………………………….
1、本次磋商采购共五包三、采购内容:二、项目编号:1411252022BCS00143项目名称:柳林县公安局办公用房修缮(二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柳林县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集采机构”)受采购人委托,对下述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本项目采用发布公告的方式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五、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最高限价:人民币:1885829.24万元(大写:壹佰捌拾捌万贰仟伍佰贰拾玖元贰角肆分整)四、项目预算:人民币:1882529.24万元(大写:壹佰捌拾捌万贰仟伍佰贰拾玖元贰角肆分整)2、采购范围:以本磋商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7、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完成注册,已完成注册的请跳过此步骤;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按照以下步骤免费获取磋商文件:2、磋商文件获取方式:在线获取1、磋商文件获取时间:2022年11月4日00时00分至2022年11月11日00时00分六、磋商文件免费获取相关信息及方式: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电子响应文件的编制、上传及要求八、电子响应文件的编制、上传及要求sxCategory20201/327.html)完成递交(上传),递交(上传)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本项目投标采用电子投标的方式进行,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投标客户端(http://www.ccgp-shanxi.gov.cn/sxCategory15/sxCategory202/投标方式:(2)请于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北京时间,下同),进入山西政府采购平台(https://login.sxzfcg.zcygov.cn/user-login/#/login)使用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磋商文件。此为获取磋商文件的唯一途径。
(1)上述操作步骤和方法为供应商编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唯一途径,如供应商操作与其不符,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特别注意事项(4)供应商登录山西政府采购平台投标客户端(http://www.ccgp-shanxi.gov.cn/sxCategory15/sxCategory202/sxCategory20201/327.html)完成递交(上传),递交(上传)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3)投标文件内容编写完毕后,对投标文件进行加密;(2)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分别对各章节中需要加盖电子签章的投标文件进行电子签章的加盖(包括法人电子签章和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1)供应商按磋商文件第八部分响应文件内容、要求及格式进行编制;
十、开标地点3、电子开标(电子投标)方式:本项目采用电子开标方式,投标人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解密,解密截止时间未进行解密的,视为未递交投标文件。2、网上(电子响应文件)解密时间:2022年11月15日10时00分。1、电子响应文件上传截止时间:2022年11月15日10时00分。九、电子响应文件上传截止时间、电子开标解密时间、电子开标方式(2)为贯彻疫情防控工作部署要求,推行网上办理,减少人员聚集,有效减低现场开标带来的人员聚集风险,进一步降低企业交易成本,有序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本项目实行远程线上开标,各投标人(供应商)不得到开标现场,供应商可登录山西政府采购平台投标客户端进行解密、报价。
联系电话:0358-8361067联系人:常平平地址:柳林县薛家湾单位名称:柳林县公安局十一、采购人基本信息开标地点:柳林县委政府综合行政办公大楼会议中心一楼开标室
注:1、本磋商文件所表述的时间均为北京时间。联系电话:0358-4050208联系人:薛晓明地址:柳林县委政府综合行政办公大楼四楼单位名称:柳林县政府采购中心十二、集采机构基本信息
第三部分磋商供应商须知注:本表内容与磋商供应商须知内容不一致的,以本表内容为准。第二部分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技术服务热线:400-881-71902、供应商可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办事指南”查看CA申领办理、相关操作手册及下载电子投标客户端。
2.2“集采机构”指组织本次竞争性磋商活动的执行机构,即“柳林县政府采购中心”。2.1“采购人”指本次竞争性磋商活动的采购单位。2.定义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竞争性磋商活动。1.适用范围一、总则
2.8本磋商文件各部分规定的期间以时、日、月、年计算。期间开始的时和日,不计算在期间内。2.7“电子签章”指可通过电子签章客户端软件正确读取签章信息的电子签章,电子签章包含法人电子签章和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2.6“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指响应文件中已标明价格,经算术性错误修正(如有)且承包磋商供应商已确认的工程量清单,包括其说明和表格。2.5“招标工程量清单”指采购人依据国家磋商文件、设计文件以及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编制的,随磋商文件发布的磋商供应商报价的工程量清单,包括其说明和表格。2.4“工程量清单”指载明建设工程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其他项目的名称和相应数量以及税金项目等内容的明细清单。2.3“磋商供应商”指符合本磋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受邀请获得磋商文件参加磋商,并向集采机构提交响应文件、最后报价的供应商。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3.4本次磋商是否允许代理商参加,详见本磋商文件第二部分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1的规定。3.3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和本项目所需的特定条件及有关法律、法规关于供应商的规定,有能力提供磋商采购货物/服务/工程的供应商。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提供资格证明文件,具体提供的材料详见本磋商文件第二部分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1的要求。3.2磋商供应商必须是已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持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证件的供应商。3.1具有本项目生产、制造、供应及/或实施能力,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磋商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供应商。3.合格的磋商供应商
磋商供应商应当承担参与本次磋商活动发生的相关费用,集采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集采机构作为非营利事业法人,是集中采购项目的执行机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不收取任何服务费。。4.竞争性磋商费用3.6.3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磋商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联合磋商协议连同响应文件一并提交,联合响应协议格式见本磋商文件第八部分。3.6.2本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磋商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的,联合体各方的同类资质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磋商。3.6.1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如本项目要求联合体的各方均应按照本磋商文件第二部分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1的要求提供相关材料(不允许联合体参与磋商的可不看此项)。3.6本次磋商是否允许由两个以上供应商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参加投标,详见本磋商文件第二部分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1的规定。
未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磋商人可在本次磋商公告刊登的媒体上查看获取已发布的通知。已获取了磋商文件的投标人,可在本次磋商公告刊登的媒体上查看已发布的通知,或登录山西政府采购平台查看获取相关通知。5.2通知的获取对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集采机构将以在本次磋商公告刊登的媒体上发布公告的形式告知所有已获取了磋商文件的磋商人及潜在供应商。5.1通知的告知通知的告知及获取
第二部分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一部分采购邀请;6.1磋商文件由下列八部分内容组成:6.磋商文件的内容二、磋商文件因线路故障导致通知延迟获取或无法获取,集采机构不因此承担任何责任,有关的磋商活动可以继续有效地进行。
第八部分响应文件内容要求及格式第七部分合同草案;第六部分评定成交标准;第五部分资格审查内容及标准;第四部分采购需求;第三部分磋商供应商须知;
7.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6.6磋商文件未作须知明示,而又有法律、法规规定的,集采机构将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解释。6.5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归集采机构所有。当对一个问题有多种解释时以集采机构解释为准。6.4除非特殊要求,磋商文件不单独提供项目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情况,磋商供应商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6.3采购人开标后对磋商供应商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截止时间为拆封响应文件当日;查询内容为信用中国网的失信名单记录情况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上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情况;查询结果予以记录,查询证据存档,查询后存在问题的对响应文件做无效响应处理。6.2磋商文件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要求详见本磋商文件第二部分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7的规定。
8.1磋商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的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包括技术文件和资料、图纸中的说明)以及磋商供应商与集采机构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外文资料必须提供中文译文,并保持与原文一致,否则,产生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8.响应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三、响应文件7.3投标人对磋商文件有疑问,可要求澄清,需在“山西省政采云平台”内以提问的形式通知到集采机构。集采机构将视情况确定采用适当方式予以澄清答复,并认为必要时,将不标明查询来源的答复在“山西省政采云平台”内通知已获取磋商文件的所有投标人。7.2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集采机构将在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5日前,以发布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将顺延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7.1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集采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磋商供应商均具有约束作用。
响应文件的编制、递交及要求按第一部分第八条规定执行。商务技术文件部分指磋商人提交的能够证明其提供的货物/服务满足磋商文件规定的文件。资格证明文件部分指磋商人提交的证明其有资格参加磋商的文件。9.1响应文件分为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9.响应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8.2响应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必须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9.4.1.1采用转账方式的,投标人须在开标时间(投标文件解密)之前将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从自己的基本存款账户交纳到柳林县政府采购中心专用存款账户上(账户详细信息见本文件的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的相关规定)。9.4.1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为转账或电子保函:本项目是否要求磋商供应商提交保证金,及要求磋商供应商应提交的保证金金额详见本磋商文件第二部分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5的规定。9.4响应保证金9.3响应文件规格幅面(A4),封面“投标文件(资格证明文件)、投标文件(商务技术文件)”为华文中宋初号加黑字体,其它为华文中宋三号加黑字体;正文使用华文中宋小四号字体;表格内容为华文中宋五号字体。按照磋商文件所规定的内容顺序,统一编目、编页码(投标文件中扫描件及宣传资料等均须与投标文件正文一起逐页编排页码)。由于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其责任由投标人承担。9.2本次磋商,磋商供应商应按本磋商文件要求提交资格证明、商务技术部分内容以及需要磋商供应商自行编写的其他文件,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磋商供应商自行承担。
A.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9.4.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不予退还:9.4.5采购人因重大变故取消采购任务的,集采机构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并以发布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磋商供应商,对已经交纳响应保证金的,集采机构在终止公告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9.4.4中标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采购人需将合同在“山西省政采云平台”进行公示,合同公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9.4.3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9.4.2未按上述要求提交保证金或提交的保证金金额不足的,其响应文件无效。
9.5.1所有的磋商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9.5磋商报价E.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D.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C.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B.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9.5.7供应商投报多包的,应对每包分别报价并分别填报开标报价表。供应商报出的总价为施工全部完成交付的最终价格。9.5.6任何超出磋商文件要求而额外赠送的货物、服务、工程等其他形式的优惠,在磋商时将不作为价格折算的必备条件。9.5.5本次磋商不接受可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9.5.4响应文件报价中的单价和合价全部采用人民币表示,只投报一个确定数额的总价,供应商必须整包进行投报,不得拆包分项投报。9.5.3磋商结束后,所有实质性响应的磋商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按照磋商小组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9.5.2磋商结束后,对响应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的磋商供应商进行最后报价,磋商供应商最后报价按照磋商小组提供的报价格式单进行报价,磋商供应商须在磋商小组确定的最后报价时间内进行报价,最后报价是磋商供应商响应文件有效的组成部分。
10.4磋商供应商必须保证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磋商小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0.3开标报价表应按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统一填写,不得自行增减内容。10.2磋商文件有固定格式要求的须按本文件第八部分提供的统一格式逐项填写;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10.1磋商供应商应详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磋商文件中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对磋商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和完整性的响应,否则,磋商供应商须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风险和责任。10.响应文件填写说明9.5.8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12.2磋商供应商在响应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书面文件中的“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当事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的电子签章,不得使用其它(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印章。12.1组成响应文件的各种文件均应遵守本条规定。12.响应文件的签署本项目响应文件的有效期详见本磋商文件第二部分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6的规定。11.响应文件的有效期10.5因响应文件字迹潦草、提交资料不清晰或表达不清楚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14.2集采机构根据本须知的规定,通过修改磋商文件或自行决定延长投标截止日期的,采购人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日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截止日期。14.1投标响应文件须按照磋商文件第一部分采购邀请中规定的投标解密时间进行解密,投标人在规定时间未进行解密投标无效。14.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投标人须将电子响应文件及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资料使用CA数字证书加密上传。13.响应文件的加密上传四、响应文件的提交
17.1集采机构根据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组建成立磋商小组,磋商小组由采购人的代表和有关专家共5人组成,其中专家的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17.成立磋商小组五、磋商采购程序15.2在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后,磋商供应商不得对其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15.1磋商供应商在解密截止时间前,可以对电子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15.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
19.1磋商小组进行资格性检查及有效性、完整性、响应程度审查,应严格遵循本文件第五部分评定和成交标准中的相关规定。19.响应文件审查集采机构工作人员在磋商地点,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随机顺序对电子响应文件进行审查。18.响应文件的审查顺序17.3磋商活动的组织工作由集采机构负责。17.2磋商小组负责完成具体的磋商评审事务,提出经磋商小组签字的书面磋商评审报告。
19.4.1审查中,磋商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磋商无效:19.4评审中遵循的原则19.3.2磋商小组要求谈判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在“山西省政采云平台”系统中提出,谈判人需在“山西省政采云平台”系统中回复,并加盖法人电子签章。。19.3.1在审查时,磋商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磋商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19.3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由磋商小组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进行审查,以确定响应文件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19.2资格性检查,磋商小组对每个磋商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参加磋商的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
F、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的。E、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D、报价超过磋商文件规定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C、不具备磋商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的;B、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A、未按磋商文件的规定提交响应保证金的;
A、不同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或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IP地址一致的。19.4.2磋商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串通行为,其磋商无效:C、有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磋商供应商的合法权益的。B、有妨碍其他磋商供应商的竞争行为的;A、有恶意串通的;19.4.2在磋商过程中发现磋商有下列情形的,磋商小组应认定其磋商无效,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A、报价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表为准;19.4.3审查中,对明显的文字和计算错误按下述原则处理:E、不同磋商供应商的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D、不同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C、不同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为同一人;B、不同磋商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磋商事宜;
19.6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是指与磋商文件的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根据本磋商文件规定的审查内容,经磋商小组认定的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响应文件。19.5未通过资格性检查或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磋商小组须及时告知有关磋商供应商。磋商小组将要求磋商供应商按上述原则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系统内调整确认,确认方式为PDF加盖法人电子签章。磋商供应商确认后的报价对磋商供应商具有约束力,如果磋商供应商不予确认,其报价无效。D、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C、单价金额小数点或百分比有明显错误的,以报价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B、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0.4本磋商文件第二部分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11明确了在磋商过程中可能进行实质性变动本项目的技术要求、服务要求、合同商务要求、合同文本的内容,但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情况,不进行任何实质性变动,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全部实质性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在满足3家以上磋商供应商的竞争要求的情况下,进入下一轮报价。20.3本磋商文件第二部分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11明确本项目的技术要求、服务要求、合同商务要求、合同文本在磋商过程中不作任何实质性变动,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全部实质性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在满足3家以上磋商供应商的竞争要求的情况下,进入下一轮报价。20.2磋商的顺序,按照参加磋商的磋商供应商随机的顺序进行。20.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磋商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磋商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20.磋商19.7重大偏离或保留系指磋商供应商提供的已报价工程量清单和施工组织设计明显不能满足磋商文件的要求,或者实质上与磋商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或磋商供应商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磋商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
20.8磋商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要求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除要对磋商文件变动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响应外,还要做出新的一轮报价。20.7.2如发生的实质性变动内容较复杂,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磋商现场不能马上做出承诺,而必须给予一定的时间根据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重新制作电子响应文件,则在磋商现场由磋商小组另行约定时间提交响应文件。20.7.1如发生的实质性变动内容较简单,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平台系统内能够做出承诺,并且经磋商小组认可,可以以提交响应文件补充文件的形式提交响应文件。20.7发生实质性变动时,磋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包括现场提交响应文件补充文件的形式和另行约定时间提交响应文件的形式。20.6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的内容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该通知由磋商小组成员共同签章。20.5本磋商文件第二部分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11明确了在磋商过程中可能进行实质性变动本项目的技术要求或服务要求或合同商务条款的内容,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情况,按照明确的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后,进行实质性变动,集采机构将及时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系统内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磋商供应商,使每个磋商供应商均同时获得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磋商供应商接到该通知要按照集采机构要求加盖法人电子签章进行确认。
21.14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谈判情况退出磋商,退出磋商要求要加盖法人电子签章在山西政采云平台内提出。21.13磋商小组要对与每个投标人的磋商内容以磋商纪要的形式做出记录,磋商结束后,投标人代表应在谈判纪要上签章确认。20.12磋商过程中,投标人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需要加盖法人电子签章在山西政采云平台内进行提交。20.11经磋商、审查,磋商供应商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全部实质性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在满足3家以上磋商供应商的竞争要求的情况下,进入下一轮报价。20.10根据磋商文件(包括实质性变动的内容)和磋商供应商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磋商供应商分别进行新一轮的磋商。20.9磋商小组应对磋商供应商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按照本文件第18条要求进行审查。
22.综合评审21.13本次磋商共两轮报价,(包含投标文件里所填报的“开标报价表”的首轮报价),首轮报价公开,其余报价不公开。21.1.2磋商文件对技术、服务要求没有详细列明,需经磋商由磋商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磋商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21.1.1磋商文件对技术、服务要求已详细列明,磋商结束后,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磋商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要按照磋商小组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21.1磋商结束后,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的磋商供应商进行最后报价,最后报价在“山西政采云平台”内进行,磋商供应商要按照磋商小组的要求,必须在磋商小组组长发起再次报价起的30分钟内完成报价,最后报价是磋商供应商响应文件有效的组成部分。21.最后报价
24.评审复核23.2磋商小组组长根据磋商过程中形成的原始记录和评审结果编写评审报告,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电子签字认可。23.1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得分相同的,按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和最后报价均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23.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22.2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应按照磋商文件第六部分评定和成交标准中规定的综合评分法评分细则进行。22.1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24.2评审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磋商小组应当当场修改评审结果,并在评审报告中记载;评审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集采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磋商小组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审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D、经磋商小组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C、磋商小组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B、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A、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24.1评审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审结果:
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作拒绝或无效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磋商供应商进入初审、磋商或其它后续程序的,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一旦被发现存在上述情形,导致此前评议结果被取消,其相关的一切损失均由该磋商供应商承担。26.关于磋商供应商瑕疵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25.3磋商结束后,参与评审磋商的所有人员不得带走磋商现场的任何资料。25.2有关人员对磋商情况以及在磋商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任何人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磋商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25.1采购人、集采机构要采取必要措施,保证磋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除采购人代表、磋商现场组织人员外,采购人的其他工作人员以及与磋商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磋商现场。25.磋商保密
D、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C、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B、磋商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A、符合专业条件的磋商供应商或者对磋商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数量不足3家的;27.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终止本次磋商活动:27.采购项目终止
28.2集采机构对未成交的谈判人不作未成交原因的解释。28.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集采机构将在刊登本次谈判公告的媒体上发布成交公告,成交供应商可在“山西政采云平台”自行下载打印成交通知书,但该成交结果的有效性不依赖于未成交的谈判人是否知道成交结果。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以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8.成交通知六、签订合同27.3如本项目属于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符合竞争要求的提交最后报价的磋商供应商可以是2家,而不被终止。27.2项目终止磋商后,磋商下组应做出书面报告,集采机构将在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项目终止公告。
七、服务费29.3本文件第四部分商务、技术要求商务条件中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成交供应商须按照规定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29.2成交供应商不得再与采购人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或声明。29.1采购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在系统中自行下载)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成交供应商按照谈判文件、响应文件及评审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承诺或者补正文件的内容与成交供应商在山西省政采云平台上签订合同。29.签订合同28.3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31.披露磋商供应商自领取磋商文件之日起,须承诺承担本采购项目下的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磋商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30.保密八、保密和披露集采机构作为非营利事业法人,是集中采购项目的执行机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不收取任何服务费。29.服务费
32.2询问事项若属于采购人提交的采购需求范畴的,询问方式为口头询问的,集采机构告知询问对象直接向采购人询问;询问方式为书面询问的,供应商须提供以下资料各2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扫描件、询问函。在集采机构领取《供应商询问告知函》,询问供应商持《供应商询问告知函》向采购人进行询问。采购人须在法定时间内向询问供应商进行书面答复。32.1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有疑问的,可按第一部分磋商邀请中载明的联系方式、地址,口头或书面形式向集采机构、采购人提出询问;供应商进行质疑的,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函。供应商对评审过程、采购结果有疑问的,可按成交公告中载明的联系方式、地址提出质疑。32.询问九、询问和质疑31.2在集采机构认为适当时、或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下,集采机构无须事先征求磋商供应商/成交供应商同意即可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名称及地址、响应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必须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磋商供应商/成交供应商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31.1集采机构有权将磋商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文件的有关人员披露。
33.2质疑供应商质疑时须携带以下资料各2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内容包括: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法定代表人质疑时不提供此项内容。);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扫描件;质疑供应商领取采购文件时间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原件。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对可以质疑的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在收到磋商文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33.1质疑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磋商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应当在法定质疑期限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33.质疑
D.事实依据;C.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B.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A.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质疑函内容包括: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对采购文件中采购需求提出质疑的,集采机构出具《供应商质疑告知函》(一式三份),供应商持《供应商质疑告知函》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评审过程、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请和采购二部项目执行人或按结果公告中载明的联系人、联系方式进行沟通联系,并提交33.2要求提交的相关资料。对采购文件编制内容(不包括采购需求)提出质疑的,请按本文件第一部分投标邀请“十、集采机构基本信息”中载明的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进行沟通联系。33.3对采购文件编制内容(不包括采购需求)、评审过程、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由集采机构进行书面答复。F.提出质疑的日期。E.必要的法律依据;
D.告知质疑供应商依法投诉的权利;C.质疑事项、质疑答复的具体内容、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B.收到质疑函的日期、质疑项目名称及编号;A.质疑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质疑答复应当包括下列内容:33.4集采机构、采购人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规定时限对投标人的询问、质疑做出处理和答复。
本工程为柳林县公安局基层派出所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一、项目概况第四部分采购需求33.5质疑供应商撤回质疑的,终止质疑处理。F.答复质疑的日期。质疑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E.质疑答复人名称;
三、实质性技术要求:4、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缴纳方式供需双方在合同中约定3、付款方式:中标供应商与采购人在合同中约定2、施工地点:柳林县公安局指定地点1、计划工期:签订合同后10天内二、商务要求
1、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要求执行。四、服务要求★(四)技术响应文件的作用:磋商供应商所提供的技术响应文件(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和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是磋商小组及其成员评定投标标的物是否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技术要求以及综合比较与评价的依据。(三)技术响应文件内容及要求: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响应文件(二)技术响应文件编排顺序:磋商供应商应按照技术需求书中的序号顺序编排技术响应文件。(一)技术需求内容:详见本部分技术需求书。
7、接到故障报告后能在2小时内响应,必须在24小时内响应赶至现场。6、对整体项目提供一年质量保证。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质保期间提供一切免费维修服务(含零配件的更换,易耗品除外)5、维修工作结束后,维修人员必须清理现场,包括垃圾、材料、工具等,把搬动过的东西恢复原位。4、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3、乙方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价格条例规定,对合同中所用材料一律实行明码标价。2、严格按照施工技术操作规程中的安全注意事项进行施工。否则出现安全事故,概由乙方负责。
技术需求书2、参加政府集中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进行澄清、说明、更正、磋商、多轮报价时,需自行准备电脑终端设备。1、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随时准备对评标委员会的询问予以解答。六、其他达到国家现行有关工程质量标准、验收规范合格标准。五、验收标准
1.1.4本磋商文件及其补充通知和答疑纪要;1.1.3国家或者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依据和办法;1.1.2山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1.1.1《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以下简称《计价规范》);1.1编制依据:1、工程量清单
2.1.2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及相关技术资料;2.1.1《计价规范》、《实施细则》;2.1磋商报价应根据磋商文件中有关计价要求,自主报价。2、磋商报价说明1.1.6其他相关资料。1.1.5施工现场情况、工程特点及常规施工方案等;
2.1.7人工、材料、机械的市场价格信息或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2.1.6与工程项目有关的标准、规范;2.1.5磋商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及有关要求;本磋商文件和磋商文件(包括工程量清单)的澄清、补充、修改文件;2.1.4企业定额及费用标准或者参照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定额》、《费用定额》;2.1.3施工现场情况、工程特点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2.2.4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应依据《计价规范》和《实施细则》中关于综合单价的组成内容确定报价。2.2.3工程量清单中磋商供应商没有填入单价或价格的子目,其费用视为已分摊在工程量清单中其他已标价的相关子目的单价或价格之中。2.2.2工程量清单中标价的单价或金额,应包括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和企业管理费及利润,以及一定范围内的风险费用。2.2.1工程量清单中的每一子目须填入单价或价格,且只允许有一个报价。2.2磋商报价要求:2.1.8其他的相关资料。
2.4.2施工组织措施清单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临时设施费、环境保护费属不可竞争性费用,磋商供应商报价时不得随意调整,其余可参照定额执行或自主报价,但不得低于各分项成本。2.4.1措施项目包括施工技术措施和施工组织措施。措施项目清单计价应根据磋商供应商拟定的磋商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进行报价。可以计量工程量的措施项目,应按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方式采用综合单价计价;其余的措施项目可以“项”为单位的方式计价。磋商供应商所填报价格应包括除税金外的全部费用。2.4措施项目报价要求2.3“磋商报价汇总表”中的磋商总价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税金组成。“磋商报价汇总表”中的磋商总价应当与构成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各项费用的合计金额一致。并应按山西省《实施细则》附录规定的统一格式,提供“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措施项目费分析表”。2.2.6磋商供应商提供的“主要材料和机械消耗量及单价表”中所列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价格是指此类材料和工程设备到达施工现场指定堆放地点的落地价格,即包括采购、包装、运输、装卸、堆放等到达施工现场指定落地或堆放地点之前的全部费用。不包括落地之后发生的仓储、保管、库损以及堆放地点运至安装地点的二次搬运费用,磋商报价时均应考虑,其价格应与构成综合单价相应材料或工程设备的价格一致。2.2.5如果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涉及“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价表”和“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一览表”中列出的材料、工程设备,磋商报价时应严格执行《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和计算规则。
2.5.5税金按“税金项目清单与计价表”所列项目经国家、省核定的费率列项和计算,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2.5.4总承包服务费根据磋商文件中列出的内容和要求,按“总承包服务费计价表”所列格式自主报价。2.5.3计日工按“计日工表”中列出的子目和估算数量,自主确定综合单价或参照定额规定并计算计日工金额。除计取税金外,不得计取其他费用。2.5.2暂估价分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价和专业工程暂估价两类。其中的材料、工程设备暂估价按项报价原则进入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不在其他项目清单中汇总,并计取相应的税金;专业工程暂估价直接按“专业工程暂估价表”中列出的金额计入其他项目清单报价,除计取税金外,不得计取其他费用。2.5.1暂列金额按“暂列金额明细表”中列出的金额报价,不包括计日工金额,除计取税金外,不得计取其他费用。2.5其他项目清单报价规定:
3、招标(磋商)控制价如果采购人在检查磋商供应商提交的工程量差异问题后认为没有必要对工程量清单进行补充或修改,或者对工程量清单进行了补充或修改,但磋商供应商认为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依然存在差异,则此差异不得再提交采购人答疑和修正,并不得改变采购人提供的原工程量清单或补充修正后的工程量清单,即使按照施工图和磋商范围的约定并不存在的子目,只要在采购人提供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已经列明,磋商供应商都需要对其报价,并纳入磋商总价的计算。磋商供应商应对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进行认真细致的复核。包括子目编码、子目名称、子目特征描述、计量单位、工程量的准确性以及可能存在的任何书写、打印错误进行检查和复核,特别是对每个子目的工程量进行重新计算和校核。如果磋商供应商经过检查和复核以后认为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存在差异,应将此类差异的详细情况连同按磋商供应商须知规定提交的要求采购人澄清的其他问题一起提交给采购人,采购人将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颁发工程量清单的补充或修改文件。2.5.8工程量差异调整2.5.7磋商总价是磋商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为实施、完成磋商工程并修补缺陷以及履行招响应文件中约定的风险范围内的所有责任和义务所发生的全部费用,由磋商供应商自主确定,但不得低于其成本。2.5.6管理费应由磋商供应商在保证不低于其成本的基础上做竞争性考虑;利润由磋商供应商根据自身情况和综合实力做竞争性考虑。
3.1.5磋商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及有关要求;3.1.4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定额》、《费用定额》和相应的计价办法;3.1.3施工现场情况、工程特点和常规的施工方案;3.1.2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及相关技术资料;3.1.1《计价规范》和《实施细则》;3.1招标(磋商)控制价的编制依据:
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无4、其他补充说明3.1.8其他相关资料。3.1.7省、设区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定期发布的人工、材料、机械价格信息;3.1.6与建设项目有关的标准、规范;
第五部分资格审查内容及标准第五包:孟门派出所升级改造工程第四包:石西派出所修缮工程第三包:穆村派出所修缮工程第二包:成家庄派出所修缮工程第一包:变压器房工程
第六部分评定和成交标准3、磋商供应商提供的其他材料,不作为资格检查的内容。2、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金的磋商供应商,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扫描件PDF加盖法人电子签章。说明:1、资格检查的内容若有一项未提供或达不到检查标准,将导致其不具备磋商资格,且不允许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补正。资格审查内容及标准
1、中小企业参加本项目的评审标准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性要求的评审内容及标准2、审查时,对特殊情况的处理评标委员会要遵循磋商文件第三部分磋商供应商须知第19.4条规定的原则。说明:1、符合性检查的内容,经磋商小组共同认定没有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将导致磋商无效。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响应程度检查的内容及标准
(1)须根据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要求,如实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八部分附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磋商时,享受6%的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的评审标准:(4)如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享受价格折扣优惠政策;联合体中有大中型企业也有小微企业,且联合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3%的折扣(工程项目给予2%的折扣)。组成联合体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折扣优惠政策。(3)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8%的扣除(工程项目给予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2)小微企业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建的工程或者承接的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享受价格折扣优惠政策。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小微企业制造货物,也有中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价格折扣优惠政策。(1)须按照工信部联【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标准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八部分),监狱企业参加投标视同小微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E.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D.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C.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B.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A.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2)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四、成交标准未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的响应文件为无效磋商。三、无效磋商的情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4.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施工合同协议书(仅供参考)第七部分合同草案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报价进行综合评分,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对价格、商务、技术等主要因素的量化指标进行评审得分(具体评分见综合评分法评分细则),得分最高的磋商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或成交第一候选供应商。
(3)补遗书;(2)成交通知书;(1)本协议书及各种合同附件(含磋商期间和合同磋商过程中的澄清文件和补充资料);2、下列文件应视为构成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1、工程内容:等。(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为实施(项目名称),已接受(承包人名称,以下简称“承包人”)对该项目施工的响应文件。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9)已标价工程量清单;(8)图纸;(7)技术规范;(6)通用合同条款;(5)项目专用合同条款;(4)报价函及其附录;
承包人项目总工:。5.承包人项目经理:。4、根据工程量清单所列的预计数量和单价或总额价计算的签约合同价:人民币(大写)(¥元)。3、上述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合同约定次序在先者为准。(11)其他合同文件。(10)承包人有关人员、设备投入的承诺及施工组织设计;
11、本合同协议书正本二份、副本份,合同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当正本与副本的内容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10、本协议书在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后,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章后生效。全部工程完工后经交工验收合格、缺陷责任期满签发缺陷责任终止证书后失效。9、承包人应按照监理人指示开工,工期为日历天。8、发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7、承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承担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6、工程质量:。
廉政合同年月日年月日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或发包人:(盖单位章)承包人:(盖单位章)12、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4)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3)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除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2)严格执行(项目名称)施工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1)严格遵守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交通运输部的有关规定。1、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关于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中加强廉政建设的若干意见》以及有关工程建设、廉政建设的规定,为做好工程建设中的党风廉政建设,保证工程建设高效优质,保证建设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以及投资效益,(项目名称)的项目法人业主(项目法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与该项目施工单位(施工单位名称,以下简称“承包人”),特订立如下合同。
(3)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承包人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等。(2)发包人工作人员不得参加承包人安排的超标准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承包人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1﹚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承包人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承包人报销任何应由发包人或发包人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费用等。2、发包人的义务(6)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合同义务条款的行为,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5)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
(2)承包人不得以任何名义为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发包人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1)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3、承包人的义务(6)发包人工作人员要秉公办事,不准营私舞弊,不准利用职权从事各种个人有偿中介活动和安排个人施工队伍。(5)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承包人推荐分包单位或推销材料,不得要求承包人购买合同规定外的材料和设备。(4)发包人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发包人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等。
5、双方约定:本合同由双方或双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执行。由发包人或发包人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约请承包人或承包人上级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对本合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提出在本合同规定范围内的裁定意见。(2)承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1、3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给发包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的,发包人建议交通工程建设主管部门给予承包人一至三年内不得进入其主管的交通工程建设市场的处罚。(1)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1、2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承包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4、违约责任(4)承包人不得为发包人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3)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参加超标准宴请及娱乐活动。
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或发包人:(盖单位章)承包人:(盖单位章)8、本合同一式四份,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各执一份,送交发包人和承包人的监督单位各一份。7、本合同作为(项目名称)施工合同的附件,与工程施工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合同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6、本合同有效期为发包人与承包人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止。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1、发包人职责为在(项目名称)的实施过程中创造安全、高效的施工环境,切实搞好本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本项目发包人(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与承包人(承包人名称,以下简称“承包人”)特此签订安全生产合同。安全生产合同年月日年月日
(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2、承包人职责(5)组织对承包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检查,监督承包人及时处理发现的各种安全隐患。(4)定期召开安全生产调度会,及时传达中央及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精神。(3)重要的安全设施必须坚持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原则,即: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使用。(2)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行安生产管理,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
(7)操作人员上岗,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施工负责人和安全检查员应随时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穿戴情况,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的人员不得上岗。(6)对于易燃易爆的材料除应专门妥善保管之外,还应配备有足够的消防设施,所有施工人员都应熟悉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承包人不得将任何种类的爆炸物给予、易货或以其它方式转让给任何其他人,或允许、容忍上述同样行为。(5)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技术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种的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准上岗操作。对于从事电气、起重、建筑登高架设作业、锅炉、压力容器、焊接、机动车船艇驾驶、爆破、潜水、瓦斯检验等特殊工种的人员,经过专业培训,获得《安全操作合格证》后,方准持证上岗。施工现场如出现特种作业无证操作现象时,项目经理必须承担管理责任。(4)承包人在任何时候都应采取各种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其员工发生任何违法、违禁、暴力或妨碍治安的行为。(3)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从派往项目实施的项目经理到生产工人(包括临时雇请的民工)的安全生产管理系统必须做到纵向到底,一环不漏;各职能部门、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横向到边,人人有责。项目经理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安全机构人员,有权按有关规定发布指令,并采取保护性措施防止事故发生。(2)坚持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配备专职及兼职安全检查人员,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各级领导、工程技术人员、生产管理人员和具体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和遵守本条款的各项规定,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
4、本合同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章后生效,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后失效如因发包人或承包人违约造成安全事故,将依法追究责任。3、违约责任(10)承包人必须按照本工程项目特点,组织制定本工程施工中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应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以及有关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9)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必须具有相关的安全标志牌。(8)所有施工机具设备和高空作业的设备均应定期检查,并有安全员的签字记录,保证其经常处于完好状态;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严禁使用。
第八部分响应文件内容要求及格式年月日年月日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或发包人:(盖单位章)承包人:(盖单位章)5、本合同正本二份,副本份,合同双方各执正本份,副本一份,当正本与副本的内容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响应文件封面及目录格式二、响应文件中部分格式内容3、按磋商文件要求“格式”提供的材料,如有调整,内容及签署必须完整、有效,且没有本文件不可接受的条件。2、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及所附材料必须是真实的、准确的和完整的。1、磋商供应商按照本部分的顺序编排响应文件(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编排中涉及格式资料的,应按照本部分提供的内容和格式(所有表格的格式可扩展)填写提交。一、磋商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须知
磋商供应商单位名称:项目编号:项目名称:(资格证明文件)响应文件
2、响应函……………………………………………………………………………1、磋商供应商代表的证明…………………………………………………………资格证明文件目录二〇年月日(加盖法人电子签章)
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7、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6、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4、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一)磋商供应商代表证明说明:目录内容和排序按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供应商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内容及顺序排列。11、联合体投标协议(若有)……………………………………………………10、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扫描件………………………………………………9、本项目其他特定资格条件………………………………………………………
成立时间:年月日地址:单位性质: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格式
磋商供应商:(电子签章)特此证明。系(磋商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号:职务:姓名:性别:经营期限:
柳林县政府采购中心: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格式附法定代表人有效的身份证正反两面扫描件年月日
年月日投标人代表(被授权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电子签章)磋商供应商:(电子签章)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生效,特此声明。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注册于(磋商供应商住址)的(磋商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身份证号)代表本公司授权(磋商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身份证号)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项目,项目编号:,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柳林县政府采购中心:响应函响应函(二)响应函格式附磋商供应商代表有效的身份证正反两面扫描件
5、提供磋商须知规定的全部响应文件。4、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全部条件和本磋商文件规定的特定资质要求。3、我方同意在本项目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90个日历天内(自递交响应文件之日起计算)遵守本磋商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如果成交,响应文件有效期延长至合同履约完毕。2、如果我方成交,我方保证按合同协议书中规定的开工日期开始施工,第标段____天(日历天)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工程;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本项目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及合同约定完成项目。(磋商供应商全称)授权(磋商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职称)为我方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竞争性磋商的有关活动,现已知悉磋商文件中的磋商须知、合同条款、图纸、工程建设标准和工程量清单及其他有关文件后,按上述图纸、合同条款、工程建设标准和工程量清单(如有时)的条件要求承包上述工程的施工、竣工,并承担任何质量缺陷保修责任,我方愿以人民币(大写)_______元(小写)¥______元对此项目进行报价,工程质量达到______标准。
11、我方承诺对磋商小组依法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磋商供应商中,确定参加磋商的磋商供应商没有任何异议。10、保证遵守磋商文件的规定。9、承诺完全满足和响应磋商文件中的各项商务技术要求。8、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7、我方承诺:完全理解磋商报价超过磋商文件公布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时,报价将拒绝。6、按磋商文件要求的最后报价完成。
电话:传真:地址:邮编:所有有关本次磋商的一切往来联系方式为:14、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响应文件,包括响应文件修改书(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13、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磋商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做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12、对贵方在本次磋商公告刊登的媒体上发布的公告或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我方会及时查看获取。若因线路故障等其他原因导致通知延迟获取或无法获取,责任由我方自负。
(三)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年月日磋商供应商:(电子签章)E-mail:磋商供应商代表联系电话:(办公)(手机)磋商供应商代表姓名:
(六)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截止日期前六个月内缴纳任意一项税种(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任意一次的凭据;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18个月内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提供审计报告正文,审计报告正文需有会计师事务所公章及注册会计师签字盖章,以出报告日期为准),或投标截止日前18个月内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以出报告日期为准),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磋商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扫描件;
供应商填写具有符合本项目人员、设备配备能力的承诺。供应商填写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承诺;供应商履行合同能力的承诺;(七)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提供社会保险登记证,或近一年内缴纳任意一项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银行代收的凭据)或能证明已缴纳社会保险的其他材料扫描件;
磋商供应商:(电子签章)特此声明如上述承诺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本磋商供应商现参与项目(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现承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柳林县政府采购中心:供应商履行合同能力的承诺
特此声明如上述承诺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我方在此声明,我方拟派往项目(项目编号:)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名字)身份证号码:注册证书号码:,现阶段没有担任任何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柳林县政府采购中心: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的承诺年月日
如上述承诺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本企业现参与项目(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现承诺施工设备齐全,设备符合国家相关技术质量规范标准和国家相关安全规范标准,参与施工的人员具备相关从业证书,工作经验丰富,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柳林县政府采购中心:人员、设备配备能力的承诺年月日承诺人:(电子签章)
柳林县政府采购中心:无违法记录声明(八)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格式年月日承诺人:(电子签章)特此声明
(九)本项目其他特定资格条件年月日磋商供应商:(电子签章)特此声明如上述声明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本磋商供应商现参与项目(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在磋商前查询了在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的信用信息,本公司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中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本公司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联合体各方均应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十一)联合体投标注意事项采用电子保函方式交纳的提供电子保单截图,电子保函保费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出。采用转账方式交纳的,提供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已取消企业银行账户许可的提供银行证明或提供取消企业银行账户许可的相关公告)和保证金交纳凭证扫描件。投标保证金要求足额交纳,且从投标人的基本存款账户转出。(十)磋商保证金的交纳情况及开户许可证按照本文件第二部分中序号1“其他特定资格条件”规定提交相关证明文件扫描件;
甲方:联合磋商各方:《联合磋商协议书》联合投标协议书格式3、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磋商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联合投标协议连同响应文件一并提交。2、本项目有特定资格条件要求的,联合体各方的同类资质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采购活动。
(如果有的话,可按甲、乙、丙、丁…序列增加)住所:法定代表人:乙方:住所:法定代表人:
乙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四、本次联合磋商中,甲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三、联合磋商其余各方保证对主办人为响应本次磋商而提供的货物和相关服务提供全部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支持。二、在本次磋商过程中,主办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根据磋商文件规定及响应内容而对招标方和采购人所作的任何合法承诺,包括书面澄清及响应等均对联合投标各方产生约束力。如果成交并签订合同,则联合磋商各方将共同履行对招标方和采购人所负有的全部义务并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一、各方一致决定,以为主办人进行磋商,并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分别提交资格文件。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二十四条之规定,为响应吕梁市离石区政府采购中心组织实施的项目(项目名称、招标编号)的磋商活动,各方经协商,就联合进行投标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20年月日20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甲方(法人电子签章):乙方(法人电子签章):六、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另一份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五、本协议提交招标方后,联合投标各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对上述实质内容进行修改或撤销。
磋商供应商单位名称: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商务技术文件)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封面及目录格式
2、开标报价表投标人及项目管理机构情况表目录商务技术文件二〇年月日(加盖法人电子签章)
(2)、施工组织设计………………………………………………(1)、已标价工程量清单………………………………………………………………6、对技术要求的响应内容5、对商务要求的响应内容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若有的话)3、中小企业声明函(若有的话)
商务技术文件内容及格式资格说明:目录内容和排序须按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供应商应提交的商务、技术文件内容及顺序排列,内容可根据实际投标情况进行增减。9、账户信息函………………………………………………………………8、磋商文件要求或磋商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技术材料/文件…………………………7、对服务要求的响应内容………………………………………………………………涉及政府采购政策要求内容(若有的话)
(五)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表(四)项目副经理简历表(三)项目经理简历表(二)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一、投标人及项目管理机构情况表
(三)项目经理简历表(二)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备注:本表后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开户许可证、获奖的相关证书证件(如有)等材料的扫描件。(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