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JCDL20211011142 |
项目名称 |
恒山路(秀山大道-湖南东路)道路施工临时用电工程 |
发包方式 |
公开比选 |
发包人 |
马鞍山市鑫马秀山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安徽金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资金来源 |
企业自筹 |
项目概况 |
本工程为恒山路(秀山大道-湖南东路)道路施工临时用电工程,工程地点为马鞍山市恒山路(秀山大道-湖南东路)。主要内容为:专变供电电源在目前的桃冯6821线冯庄分线石塘支线16#杆“T”接,杆上安装分界开关,新建户外计量箱,新建400kVA杆变一套,线路型号为50mm2,变压器能效等级需满足供电公司验收要求。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
计划工期 |
15日历天(开工日期以发包人要求为准) |
质量要求 |
合格 |
发包范围 |
“恒山路(秀山大道-湖南东路)道路施工临时用电工程”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
标段划分 |
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
控制价 |
本项目控制为:281224.93 元 |
下浮比例 及成交价 |
本工程下浮比例为15%。 暂列金额:2000.00元 成交价=(控制价-暂列金额)*(1-15%)+暂列金额。 成交价为239341.19元,成交价按控制价相应子目综合单价同比下浮(其中招标代理服务费不下浮)。 |
参加比选单位 资格要求 |
1、比选单位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且同时具有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五级以上(含五级)资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信誉要求: (1)比选单位无被安徽省外的省级(含)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不良记录(该不良记录在有效期内); (2)比选单位无被安徽省内的地市级(含)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不良记录(该不良记录在有效期内)。 3、比选单位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不良行为记录以《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不良行为信息处理暂行办法》(马公管〔2016〕35号)为准): (1)比选日前两年内未被马鞍山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5分的。 (2)最近一次被马鞍山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5分到9分(含9分)且公布日距比选日超过3个月。 (3)最近一次被马鞍山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0分到19分(含19分)且公布日距比选日超过6个月。 (4)最近一次被马鞍山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20分到29分(含29分)且公布日距比选日超过12个月。 (5)最近一次被马鞍山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30分以上(含30分)且公布日距比选日超过24个月。 4、比选单位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确定为成交人: (1)比选单位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比选单位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比选单位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4)比选单位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 注:以上(1)-(4)项仅以比选当日“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 公布的信息为准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报名要求 |
1、凡有意参与比选者,可于本比选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10月14日下午18:00前(报名时间为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30,节假日除外)至安徽金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投标办公室报名手续。(地址:马鞍山市花山区汇金广场4#楼八层,江东大道与雨山路交叉口西南角)。 2、报名时请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报名人员的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原件。(上述报名资料复印件加盖本单位有效公章,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网址) 3、报名须交纳资料费300元,售后不退。 |
比选时间和地点 |
1、比选时间:2021年 10 月 15日上午9:30 (北京时间) 2、比选地点:安徽金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马鞍山市花山区汇金广场4#楼八层,江东大道与雨山路交叉口西南角) 3、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减少比选现场人员聚集,比选单位不派代表前往比选现场参与比选活动。 |
比选办法 |
1、在发包人的监督下,由发包人或代理机构在合格的已登记的比选单位中随机摇号产生,不再组织专家评审。确定成交人的排序方法如下: (1)按照比选单位报名登记顺序进行编号,一个比选单位对应一个号码。 (2)至比选时间,由发包人或代理机构按以下步骤公开随机抽取号码,抽取的号码对应的比选单位即为本项目成交人。 ①若参与本项目家数大于或等于100家,则按个位、十位、百位数的顺序抽取。【例:总家数为168家,先抽取0~9作为个位数,再抽取0~9作为十位数,最后抽取0~1作为百位数。】。最后将以上抽取的百位、十位、个位数组成一个号码,该号码对应的比选单位即为本项目成交人。注:若通过上述程序抽取产生的个位、十位、百位数组成的号码没有对应的单位,则重新抽取百位数。十位数、个位数不再重新抽取。 ②若参与本项目家数小于100家且大于或等于10家,则按个位、十位数的顺序抽取。【例:总家数为58家,先抽取0~9作为个位数,再抽取0~5作为十位数;总家数为96家,先抽取0~9作为个位数,再抽取0~9作为十位数。】。最后将依次抽取的十位、个位数组成一个号码,该号码对应的比选单位即为本项目成交人。注:若通过上述程序抽取产生的个位、十位数组成的号码没有对应的单位,则重新抽取十位数。个位数不再重新抽取。 ③若参与本项目家数小于10家,则直接抽取1~9号球,对应的比选单位即为本项目成交人。 2、如合格的已登记的报名投标单位不足3家,则将重新组织比选。 |
代理服务费 |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2000元,由成交人支付。 |
合同文本 |
合同文本详见附件,成交人需在合同中明确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管理班子人员名单。 |
特别提示 |
1、成交人不得有下列情形之一,否则发包人有权取消本项目成交人的成交资格,并向市公管部门报告,按有关规定处理: (1)成交后,因自身原因拒绝与发包人签订项目合同的; (2)无正当理由不履行项目合同中约定的工期、质量等合同条款的; (3)发生较大级(含较大级)以上工程质量事故、安全生产事故的; (4)有其它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 2、参与的比选单位,对本项目的控制价(含综合单价、措施费等)有异议的,应当在比选时间截止2日前向发包人或 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视同接受本项目控制价(含综合单价、措施费等),一旦成交,发包人不接受成交人针对控制价(含综合单价、措施费等)提出的任何异议。 3、比选单位在进行参加比选信息登记后,可以放弃本次比选,但必须在比选时间截止前向代理机构提交书面放弃材料,否则视同已报名的比选单位接受本次比选的全部内容及相关要求,若成交后放弃成交或者拒绝签订合同,发包人将报江东控股监管部门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4、成交人应当严格按照工程量清单内容组织施工,不得擅自改变、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和技术标准,施工过程中任何工程变更或增加工程量,都必须得到建设单位、监理单位书面许可,否则建设单位有权拒办签证。 |
联系方式: 发包人:马鞍山市鑫马秀山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 马鞍山市花山区金溪路456号 联系人: 程工 电 话: 0555-2118800
代理机构: 安徽金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金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马鞍山市花山区汇金广场4#八层,江东大道与雨山路交叉口西南角) 邮 编: 243000 联 系 人: 陶金晶 蒋子涵 电 话: 0555-23760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