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关于安吉县梅溪镇章湾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工程全过程技术服务采购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91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02/1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zsy20230209
预算金额91万元
招标公司安吉紫梅实业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郑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湖州盛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陈先生13385728189
标书截止时间2023/02/20
投标截止时间2023/02/24
公告正文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湖州盛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安吉紫梅实业有限公司的委托,就安吉县梅溪镇章湾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工程全过程技术服务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磋商。
一、磋商项目编号:HZSY20230209
二、采购组织类型:自行采购委托代理
三、磋商项目概况: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至本项目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供应商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供应商的特定条件: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响应。
2、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3、同时具有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土地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
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1、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2月14日至2023年2月20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2、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地点:湖州盛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安吉县昌硕街道递二社区综合楼二楼209)
3、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元):500元/份(售后不退)
4、供应商如须以邮寄报名或电子邮件递交资料形式报名,联系邮箱952860244@qq.com, 联系电话:13385728189
六、磋商响应截止时间:2023年2月24日下午14:00时
七、磋商响应文件提交地点:安吉县梅溪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原国土所一楼)
八、磋商时间:2023年2月24日下午14:00时
九、磋商地点:安吉县梅溪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原国土所一楼)
十、磋商保证金及交付方式:
本次磋商保证金为人民币18000元整。缴纳时间应于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一天到账,可用银行转账、网银汇款等方式(缴纳时须注明本项目编号HZSY20230209),保证金缴入:
帐户名称:湖州盛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浙江安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南支行
帐 号:2010 0024 3676 462
十一、其他事项:
(一)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须提交以下文件资料(装订成册,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并满足本公告中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企业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副本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联系方式;
(3)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查看),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
(4)报名表(格式自拟,填写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邮箱等信息)。
(二)磋商答疑: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即为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同时将该书面文件的电子档发送至952860244@qq.com。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监督部门投诉。
(2)质疑和投诉需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规定,范本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中“下载专区”内下载,质疑时供应商需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环节的质疑。
(3)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
(4)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5)本采购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三)本次磋商有关信息刊登在
浙江政府采购网 https://zfcg.czt.zj.gov.cn/
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ggzy.anji.gov.cn/
十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湖州盛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13385728189
2、采购人:安吉紫梅实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郑先生 联系电话:18367213965
3、监督单位: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梅溪镇分中心
一、磋商项目编号:HZSY20230209
二、采购组织类型:自行采购委托代理
三、磋商项目概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内容 | 服务期 | 预算 |
1 | 安吉县梅溪镇章湾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工程全过程技术服务采购项目 | 包括编制全域整治实施方案、编制村庄规划、编制永久基本农田调整方案、编制永久基本农田验收方案、编制全域整治整体验收方案、土地整治类项目规划设计、年度绩效评价以及其它类技术服务项目 | 合同签订后1500天 | 91万元 |
注 | 1、本项目预算为91万元,报价不得超预算,否则响应文件无效。 2、报价总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包括采购文件、合同条款约定的技术服务费、规划设计费、方案编制费、人员工资、福利费、交通费、税金等相关的一切费用。 |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至本项目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供应商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供应商的特定条件: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响应。
2、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3、同时具有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土地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
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1、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2月14日至2023年2月20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2、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地点:湖州盛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安吉县昌硕街道递二社区综合楼二楼209)
3、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元):500元/份(售后不退)
4、供应商如须以邮寄报名或电子邮件递交资料形式报名,联系邮箱952860244@qq.com, 联系电话:13385728189
六、磋商响应截止时间:2023年2月24日下午14:00时
七、磋商响应文件提交地点:安吉县梅溪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原国土所一楼)
八、磋商时间:2023年2月24日下午14:00时
九、磋商地点:安吉县梅溪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原国土所一楼)
十、磋商保证金及交付方式:
本次磋商保证金为人民币18000元整。缴纳时间应于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一天到账,可用银行转账、网银汇款等方式(缴纳时须注明本项目编号HZSY20230209),保证金缴入:
帐户名称:湖州盛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浙江安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南支行
帐 号:2010 0024 3676 462
十一、其他事项:
(一)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须提交以下文件资料(装订成册,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并满足本公告中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企业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副本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联系方式;
(3)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查看),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
(4)报名表(格式自拟,填写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邮箱等信息)。
(二)磋商答疑: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即为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同时将该书面文件的电子档发送至952860244@qq.com。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监督部门投诉。
(2)质疑和投诉需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规定,范本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中“下载专区”内下载,质疑时供应商需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环节的质疑。
(3)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
(4)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5)本采购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三)本次磋商有关信息刊登在
浙江政府采购网 https://zfcg.czt.zj.gov.cn/
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ggzy.anji.gov.cn/
十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湖州盛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13385728189
2、采购人:安吉紫梅实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郑先生 联系电话:18367213965
3、监督单位: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梅溪镇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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