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国光大银行北京分行华北电力大学智慧校园应用升级与服务建设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北京市
发布时间
2024/11/2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xtc-a1-24610356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招标联系人丁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田云江
标书截止时间2024/12/19
投标截止时间2024/12/20
公告正文
中国光大银行北京分行华北电力大学智慧校园应用升级与服务建设采购项目 招 标公告
(招标编号:GXTC-A1-24610356)
项目所在地区:北京市
一、招标条件
本中国光大银行北京分行华北电力大学智慧校园应用升级与服务建设采购项目已由项 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自筹资金且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国光 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华北电力大学智慧校园应用升级与服务,含语言教室、VR 口语测评分析实验平 台建设、财务管理系统升级、干部信息一体化平台建设三个子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中国光大银行北京分行华北电力大学智慧校园应用升级与服务建设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中国光大银行北京分行华北电力大学智慧校园应用升级与服务建设采购项目)的投 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公告;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11 月 28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4 年 12 月 19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详见公告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12 月 20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会议室(北京市西城区菜市口大街 1 号 院 2 号楼信托大厦)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12 月 20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会议室(北京市西城区菜市口大街 1 号 院 2 号楼信托大厦)
七、其他
一、项目名称:中国光大银行北京分行华北电力大学智慧校园应用升级与服务建设采购 项目
二、资金来源:自筹资金且已落实
三、招标内容:华北电力大学智慧校园应用升级与服务,含语言教室、VR 口语测评分析实 验平台建设、财务管理系统升级、干部信息一体化平台建设三个子项目。更多内容详见第五 章【技术需求书】。
四、交货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 60 天内交货、安装、调试完成并具备验收条件 五、供货地点:招标方指定地点
六、中标数量:1 家
七、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或开办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事业单位,具有 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注册成立时间不少于 3 年(含);
(3)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 300 万元(事业单位除外);
(4)须为产品原厂商或原厂商授权的唯一代理商,提供原厂商身份证明或原厂针对本项目 的授权书,原厂商与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
(5)依法取得营业办公场所的房产证明文件,或营业办公场所房产证明和在有效期内的房 屋租赁合同。特殊情况的,除营业办公场所的房产证明文件外,还需提供产权单位出具的允 许供应商在其房产内营业办公的证明文件;
(6)企业社保直接缴纳人数不得低于 10 人(含),须提供近一年在本公司直接缴纳且连续 缴费月数大于等于 12 个月的“社会保险权益记录”(必须体现缴费单位名称、缴费个人姓名、社会保障号码、缴费起止年月,以及提供鉴定真伪的查询方式);
(7)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8)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9)经营状况良好,且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在以往中国光大银行的采购项目中 没有过欺骗、欺诈的行为或不良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不得被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10)具有近 3 年至少 2 个同类项目成功实施案例(须提供合同的首末页、金额页、双方签 字盖章页等关键页复印件,以及监检报告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11)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服务能力;
(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同分包投标 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不允许分包或转包。潜在投标人之间不得存在工商登记 的联系电话和注册地址相同的情况;
(1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八、招标文件发售:
1.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无需密封):只有经过招标代理 机构审查的潜在投标人方能购买招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对潜在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只作 初步审查,不作为最终审查。资格最终审查将在评标时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购买招标文件 时提供的证明文件在评标时不作为评审依据,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另行提供能满足“投 标人资格条件”的资格证明文件: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成立时间为 2021 年 11 月以前,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 300 万元)复印件;
(2)须为产品原厂商或原厂商授权的唯一代理商,提供原厂商身份证明或原厂针对本项目的 授权书,原厂商与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
(3)营业办公场所自有房产证明复印件或在有效期内的营业办公场所房屋租赁合同和该房屋 房产证明复印件,特殊情况的,除营业办公场所的房产证明文件外,还需提供产权单位出具 的允许供应商在其房产内营业办公的证明文件;
(4)提供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证明(纳税申报表不能代替纳税证明);(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 2023 年度经审计的完整版财务审计 报告;
(6)提供近一年内连续 12 个月本公司直接缴纳人员社保人数不得低于 10 人(含)的“社会 保险权益记录”证明(必须体现缴费单位名称、缴费个人姓名、社会保障号码、缴费起止年 月,以及提供鉴定真伪的查询方式);
(7)具有近 3 年至少 2 个同类项目成功实施案例(须提供合同的首末页、金额页、双方签字 盖章页等关键页复印件,以及监检报告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8)经营状况良好,且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在以往中国光大银行的采购项目中没 有过欺骗、欺诈的行为或不良记录;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服务能力(须提 供以上情况投标声明函原件);
(9)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政
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查询网页截图;(10)授权委托书(原件);
(11)投标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招标文件售价:每份 300 元人民币(可微信支付),文件售后不退。
3.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 年 11 月 28 日-2024 年 12 月 19 日,09:00-17:00(北京时间)。4.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授权代理人携带以上要求报名资料至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 22 号国 兴大厦 20 层国信招标现场购买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领取登记: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未向招标代理机构 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的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投标。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4 年 12 月 20 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届时请参加投 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十、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和开标地点:投标文件须密封后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至 开标地点: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会议室(北京市西城区菜市口大街 1 号院 2 号楼信托大厦)。
十一、答疑方式:本次招标采用书面答疑的方式,如有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或需要澄清 的问题,请在投标截止日期前 10 天将异议或需要澄清的问题(加盖投标人公章的书面文件 和电子版本)应以书面形式送达邮寄或传真、邮件至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将澄清问题回复以邮件形式至潜在投标人。投标人或者 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有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须在法定时间内以“异 议”的形式提出。
十二、发布公告的媒介:本项目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n)上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内大街 1 号
联 系 人:丁老师
电 话:/
集
x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乙 19 号华通大厦 B 座北塔 428 室 联 系 人: 田云江、王小平
电 话: 010-88019358-826
电子邮件: gxzbtyj@sina.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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