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平武县2022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二次)成交公告(N5107272022000070)
金额
164.8万元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2/12/0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n5107272022000070
预算金额82.4万元
招标公司平武县农业农村局
招标联系人雍运森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诺以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娟0816-2911777
中标公司绵阳市涪城区泓力职业培训学校82.4万元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绵阳市奥博职业培训学校有限责任公司82.4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平武县2022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二次)成交公告(N5107272022000070)
一、项目编号 | |||
N5107272022000070 | |||
二、项目名称 | |||
平武县2022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二次) | |||
三、中标(成交)信息 | |||
供应商名称: | 绵阳市涪城区泓力职业培训学校, | ||
供应商地址 | 绵阳市涪城区泓力职业培训学校:绵阳市涪城区临园路东段41-43号; | ||
中标(成交)金额 | 824000元(总价); | ||
四、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 |||
服务类,项目名称:平武县2022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二次);服务内容:详见磋商文件;服务范围:采购人指定地点;服务标准:详见磋商文件;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90日完成培训; |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信息)名单: | |||
陈峥嵘、石明金、周瑾(采购人代表) | |||
六、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及金额: | |||
代理机构收费标准 | 采购代理费用由采购代理机构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标准计取,本项目采购代理费用按贰万元整收取,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一次性付清 | ||
代理机构收费金额 | 20000 | ||
七、公告期限: |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 |||
八、其它补充事宜: | |||
无 | |||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采购人信息 | |||
名称: | 平武县农业农村局 | ||
地址: | 平武县飞龙路东巷51号 | ||
联系方式: | 0816-8822372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
名称: | 四川诺以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绵阳市科创园区兴隆路11附18号 | ||
联系方式: | 0816-2911777、2911290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王娟 | ||
电话: | 0816-2911777 | ||
十、附件 | |||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 附件附件 | ||
2.评审文件: | 附件附件 | ||
3.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 | |||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 |||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
6.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
政府采购
竞争性磋商文件
编号:N5107272022000070
项目:平武县2022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二次)
中国·四川(绵阳)
四川诺以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平武县农业农村局
共同编制
2022年11月
目录
温馨提示
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邀请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一、供应商须知附表
二、总则
三、磋商文件
四、响应文件编制
五、响应文件的印制和签署
六、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
七、响应文件的递交
八、磋商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九、磋商活动组织
十、磋商程序
十一、成交
十二、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
十三、支付货款
十四、投标纪律要求
十五、询问、质疑和投诉
质疑书格式及内容
第三章供应商、投标服务/产品(如涉及)资格资质性、其他类似效力要求及应提供的相关
证明材料
第四章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
一、项目概述
二、项目要求
三、商务要求
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
报价函
第一部分报价
(磋商项目名称)报价单
项目报价明细表
第二部分服务、技术
(磋商项目名称)
技术、服务响应表(第包)
技术、服务实施方案、措施(第包)
第三部分商务
商务应答表(第包)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授权委托书
制造商家或代理商授权书(如涉及)
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函
诚信行为声明函
供应商廉政承诺书
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供应商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供应商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
规章管理制度一览表
第六章中小企业优惠和节能环保
一、中小企业优惠
二、节能环保
中小企业声明函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节能环保价格扣除明细表
中小企业、节能环保优惠扣除后评审价格汇总表
第七章磋商程序、方法和标准
一、资格性审查
二、磋商
三、解释、澄清有关问题
四、最后报价
五、低于成本价投标处理
六、无效投标情形
七、综合评分
九、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
十、磋商小组编写评审报告
十一、确定成交供应商
十二、终止磋商
第八章合同主要条款
温馨提示
各潜在供应商:
1.由于政府采购项目实行网上注册获取、网上下载采购文件和网
上交纳保证金,获取了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名单只有在投标截止时间后
才会解密,招标采购单位对采购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内容无法逐一通
知到每位获取了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为此,澄清或者修改等内容将会
在四川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ichuan.gov.cn)和绵阳政府
采购网(http://zc.mianyang.cn/zfcg/myzc/)发布(以四川政府采
购网发布的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及时查看;同时项目经办人在绵阳
政府采购登陆页面扫码关注绵阳市政府采购微信公众号,公众号将精
准推送。一旦发布将视为已将更正书面通知所有按规定获取(下载)
采购文件的供应商,若因供应商未及时查看(下载、关注)更正公告,
其后果自行承担;
2.制作电子投标文件需要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请获取文件后
及时办理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并在系统里完成数字证书绑定;
3.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项目电子
化采购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办理使用工作的通知》(绵财采[2021]46
号)文件的要求办理(登录绵阳政府采购网(http://zc.mianyang.
cn/zfcg/myzc/)在通知公告栏查阅)。
4.特别提醒:根据当前疫情防控的要求,进入我单位须主动出示
健康码、行程码及开标截止时间前48小时内核酸阴性检测报告。若
存在“发热、咳嗽、气促”等相关症状或近14天有疫情中、高风险
地区旅居史等情况的,不得参加现场开标。为减少人员聚集,供应商
现场投标,只能指派一人参加,并全程佩戴口罩,分散等候,做好防
护措施,开标活动结束后立即离场。
四川诺以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邀请
受平武县农业农村局委托,依据《政府采购法》及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
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相关规定,四川诺
以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对“平武县2022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二次)”项目采
取竞争性磋商方式实施政府采购,欢迎符合相应要求的供应商参加磋商,具体事
项如下:
一、采购项目内容
1.项目名称:平武县2022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二次)
2.项目编号:N5107272022000070
招标编号:四川诺以信政采竞磋[2022]45-1号
注:以项目编号为准。
3.采购内容:(详见响应文件第四章)。
4.采取竞争性磋商方式,在密封报价的基础上,进行一轮或多轮磋商;
5.评定方式:综合评分法;
二、供应商资格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不得
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2、①供应商若为民办机构:应提供县级(含县级)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
障行政部门或教育部门或其它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证复印件;②供应商
若为事业单位: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复印件;
三、拒绝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
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
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
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
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
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
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但同一供应商可以同时承担
项目的整体设计、规范编制和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供应商为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
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标因
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
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2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
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代理人,否则,其投标文件作
为无效处理。
四、磋商文件获取时间:2022年11月21日00时00分至2022年11月2
5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
截止时间后,供应商不足3家的,可能顺延获取期限,若顺延将在四川政府
采购网和绵阳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告。
五、获取方式:
1.供应商应当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https://zfcg.scsczt.cn/)依法获取
采购文件,未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的自行承担不利后果。
2.参与绵阳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活动的供应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
件后,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的有效期内登录绵阳政府采购网(http://zc.miany
ang.cn/zfcg/myzc/Mianyang/),在供应商用户中心获取用于响应文件编制的采
购文件数据包(BBL格式),然后按采购文件要求编制及上传响应文件。否则,
由此导致的不能参加绵阳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化交易自行承担不利后果。(没有在
绵阳政府采购网上注册的供应商,需要在绵阳政府采购网上注册后,使用注册账
号登陆绵阳政府采购网进行相关操作)。
3.四川省政府采购网技术支持4001600900,绵阳政府采购网注册技术支持
电话:028-82128508转812、814、816。
六、磋商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12月01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绵阳政府采购网(http://zc.miany
ang.cn/zfcg/myzc/)。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将拒绝接收。
本次招标不接受其他方式递交的投标文件。
七、磋商时间:2022年12月01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八、磋商文件递交及磋商地点:绵阳市科创园区兴隆路11附18号。
九、本磋商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ichuan.gov.cn)绵
阳政府采购网(http://zc.mianyang.cn/zfcg/myzc/)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平武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平武县飞龙路东巷51号
联系人:雍运森
联系电话:0816-8822372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诺以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绵阳市科创园区兴隆路11附18号
联系人:王娟
联系电话:0816-2911777、2911290
网上下载、保证金交纳技术支持:
成都布络软件技术有限公司:028-82128508转812、813、816;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一、供应商须知附表
序号 | 条款名称 | 说明和要求 |
1 | 采购预算(实质性要求) | 824000元(大写:捌拾贰万肆仟元)。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为无效投标。 |
2 | 最高限价(实质性要求) | ¥824000元(大写:捌拾贰万肆仟元)。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投标。注:此价格为固定总价,供应商统一报824000元,且投标报价不作为评审因素。采购项目分包采购的,在采购金额未超过采购项目总预算金额前提下,采购人可以在评标过程中临时调剂各包采购限价(预算金额不得调整;财政预算明确到各包的不得调整),临时调剂的内容,在评标报告中记录。 |
3 | 低价投标的处理(实质性要求) | 最终报价完成后,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最后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的最后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
4 | 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节能环保价格扣除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或者扣分(实质性要求) | 一、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原则上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3、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4、符合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5、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
序号 | 条款名称 | 说明和要求 |
二、节能、环保产品价格扣除对使用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参与政府采购项目投标的给予3%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价格分评审;投标产品在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且为政府强制采购产品而不采用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投标的,作为无效标处理。 | ||
5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否 |
6 | 评标方法 | 综合评分法 |
7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
8 | 考察现场、标前答疑会 | 招标采购单位认为有必要,另行书面通知。 |
9 | 现场演示 | 无 |
10 | 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时间 | 自磋商文件获取时间起七个工作日内。 |
11 | 构成磋商文件的其他文件 | 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书及有关补充通知为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
12 | 投标有效期 | 开标后90天。 |
13 | 磋商保证金缴纳 | 本项目不设投标担保。供应商无需为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 |
14 | 履约保证金 | 成交总金额的5%。收款单位:采购人交款时间:合同签订前。合同履行完毕,项目验收合格后,由采购人退付交纳的履约保证金。交款方式:由中标(成交)供应商自行选择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保险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履约保证金。 |
15 | 合同分包 | 否 |
16 | 磋商文件的解释 | 本磋商文件的最终解释权由招标采购单位享有。磋商文件中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和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等由采购人负责解释。除上述磋商文件内容,其他内容由四川诺以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
17 | 供应商询问、质疑的对象 | 1.供应商对招标文件中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和招标项目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以及评标细则、标准提出询问或质疑的,应向采购人提出;2.供应商对除上述招标文件中的其他内容、采购过程及中标结果提出询问或质疑的,应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3.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和同一对象的质疑。联系方式: |
序号 | 条款名称 | 说明和要求 |
采购人:平武县农业农村局地址:平武县飞龙路东巷51号联系人:雍运森联系电话:0816-8822372采购代理机构:四川诺以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绵阳市科创园区兴隆路11附18号联系人:王娟联系电话:0816-2911777。 | ||
18 | 政采贷融资 | 为缓解供应商融资难的问题,中标(成交)供应商可通过绵阳政府采购网政采贷模块中自行选择金融机构以政府采购合同进行融资贷款。有贷款需求的供应商也可直接与以下金融机构联系:1.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绵阳市分行,小企业金融部,18030991679/0816-23720882.绵阳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普惠金融部,联系电话:151816001183.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绵阳分行,公司业务部,联系电话:15281619939/0816-27539314.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绵阳分行,市场营销部,13980121971/0816-25485325.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绵阳分行,公司业务部,18780338062/0816-27697926.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绵阳分行,公司业务部联系电话:18780574469/0816-25719937.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绵阳分行,普惠金融事业部,联系电话:18780367676/0816-22227168.乐山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绵阳分行,小微金融部,13398497747/0816-2250999 |
19 | 投诉渠道 | 同级财政部门名称:平武县财政局地址:四川省绵阳市平武县西街38号联系人:周琴联系电话:0816-8822434 |
二、总则
(一)、适用范围。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
(二)、有关定义。
1、“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最后报价。
1、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进行现场最后报价,在磋商小组指定地点并在
现场监督人员监督下现场填写报价单,在规定的合理时间内由采购代理机
构工作人员收齐后集中交磋商小组。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
分。
2、供应商提交的报价单须签字或加盖公章确认,否则无效。供应商为法人
的,应当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应当由其
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其本人或代理人签
字确认并附身份证明。
五、低于成本价投标处理
按本磋商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附表》第三条的规定执行。
六、无效投标情形
除政府采购法律制度规定的情形外,本项目供应商或者其响应文件有下列情
形之一的,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一)、按照磋商文件规定应交未交或未按要求交投标保证金的;
(二)、属于禁止参加投标的供应商的;
(三)、资格资质条件及提供的证明材料等未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
(四)联合体投标不符合要求的:①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响应文件中未按规
定提交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②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
投标的,或同时参加两个(含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的;③组成联合体投标的,
其负责投标事务的一方与联合体协议中明确为负责投标的全权代表方不一致的;
(五)未满足磋商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充分、公平竞争的保障措施”中
“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利害关系代理人处理”情形的;
(六)、最终报价超过磋商文件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
(七)、投标产品在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且为政府强制采购产品而
不采用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投标的;
(八)串通投标①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②不同
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③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
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④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
报价呈规律性差异;⑤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⑥不同供应商的投标保
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⑦《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74条规定情
形。
(九)、低价投标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十)、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内容。
七、综合评分
(一)比较与评价: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
后,由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
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但最终报价被视为低价且不能
证明其报价合理性和最终报价超过磋商文件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
的不参与综合评分。
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
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磋商文件中没有规定的评审标准不得
作为评审依据。
(二)评分
1、在评标过程中,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按照磋商
文件规定的非实质性偏离进行扣分:
(1)文字表述的内容含义不明确,或者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
文字和计算错误,或者提供的技术信息和数据资料不完整,供应商拒不或在规定
的时间内没有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或澄清、说明、补正的内容也不能说明问题
的。
(2)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要求进行装订或目录、页码编制不完整、
全面。
(3)认定的与磋商文件规定的技术、商务和其他规定要求不符的非实质性
偏离或其他非实质性偏离。
2、评标细则及标准
(1)本次综合评分的因素是:类似业绩、培训方案、管理制度、师资力量、
后续跟踪服务方案、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扣分、报价等。
(2)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根据自身专业情况对每个有效投标供应商的响应文
件进行独立评分,加权汇总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得出每个有效投标供应商的总
分。技术类评分因素由技术方面磋商小组成员独立评分。经济类评分因素由经济
方面磋商小组成员独立评分。政策合同类的评分因素由法律方面磋商小组成员独
立评分。采购人代表原则上对技术类评分因素独立评分。价格和其他不能明确区
分的评分因素由磋商小组成员共同评分。
3、综合评分明细表
(1)综合评分明细表的制定以科学合理、降低评委会自由裁量权为原则。
(2)对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在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中实行直接从总分中扣分的惩戒方法,且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
存在一次失信行为的,扣3分,每增加一次失信行为,加扣3分,直至扣完为止。
(3)综合评分明细表
评分因素及权重 | 分值 | 评分标准 | 评审分类 |
培训方案 | 30分 | 根据培训内容制定方案,方案内容包括:①本项目所涉及的现状②项目实施中的重难点分析、③培训方案、④课程设置、⑤教学计划大纲设置、⑥培训教材及培训设施设备、⑦教学进度表、⑧工作职能分工、⑨工作安排明细、⑩应急处理方案等。完全满足本项目采购需求且符合本项目实际情况的得30分,每有一项内容缺失的扣3分,每有一项内容不足或有缺陷或不符合本项目实际的一处扣1.5分,扣完为止。 | 技术类评审因素 |
管理制度 | 20分 | 教学管理机构制度包括:①培训管理制度、②学员管理制度、③教师管理制度、④财务管理制度、⑤卫生管理制度、⑥安全管理制度、⑦考勤管理制度、⑧培训质量反馈制度、⑨档案管理制度、⑩培训现场调度和管理制度等。完全满足本项目采购需求且符合本项目实际情况的得20分,每有一项内容缺失的扣2分,每有一项内容不足或有缺陷或不符合本项目实际的一处扣1分,扣完为止。 | 技术类评审因素 |
师资力量 | 30分 | 1、供应商承诺中标后在平武县区域内安排有学员实践、参观教学基地的,1个得2分,最高不超过10分。(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2、理论课教学人员具有农业类高级及以上职称的,每提供一个得1分,最多得10分(注:教学人员均须提供职称证书、教师资格证,并提供聘用合同并加盖单位鲜章)。3、实践课教学人员具有农业类畜牧领域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每 | 共同类评审因素 |
评分因素及权重 | 分值 | 评分标准 | 评审分类 |
提供一个得1分,本项最多得10分(注:教学人员均须提供职称证书,提供聘用合同并加盖单位鲜章)。 | |||
后续跟踪服务方案 | 10分 | 后期跟踪服务方案:①跟踪服务人员安排、②响应时间及服务跟踪时间、③跟踪服务内容、④跟踪服务制度、⑤质量控制等,完全满足本项目采购需求且符合本项目实际情况的得10分,每有一项内容缺失的扣2分,每有一项内容不足或有缺陷或不符合本项目实际的一处扣1分,扣完为止。 | 共同类评审因素 |
类似业绩 | 10分 | 供应商提供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具有类似农业类培训业绩1个得2分,本项最高得10分。(注: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及中标通知书并加盖单位鲜章) | 共同类评审因素 |
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扣分 | 0 | 1、对按照《绵阳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的通知》(绵财采〔2021〕38号)规定中具有供应商诚信管理负面清单情形而被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直接从总分中扣分的惩戒方法,且投标人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存在一次失信行为的,扣3分,每增加一次失信行为,加扣3分,直至扣完为止。2、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就自己的诚信情况在响应文件中进行承诺。 | 共同类评审因素 |
八、招标采购单位现场复核。
(一)、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磋商小组拟出具评标报告前,招标采购单位
应当组织2名以上的本单位工作人员,在采购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之下,依据有
关的法律制度和采购文件对评标结果进行复核,出具复核报告。
(二)、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
1、资格性审查认定错误的;
2、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
3、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
4、磋商小组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
5、经磋商小组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
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磋商小组应当当场修改评标结果,并在评
标报告中记载;评标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
一的,应当组织原磋商小组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书面报告
本级财政部门。
九、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
(一)、成交候选供应商应当排序;评审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
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并列,
响应文件满足招磋商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
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最后报价相同且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
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也相同的并列,由采购人自主采取公平、择优
的方式选择成交供应商。
(二)、磋商小组可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数量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数
量的,只有在获得采购人书面同意后,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
未获得采购人的书面同意,磋商小组不得在磋商文件规定之外推荐成交候选供应
商,否则,采购人可以不予认可。
十、磋商小组编写评审报告
评审委员会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后,应当向采购组织单位出具磋商报告。磋 |
商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
(一)、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以及参加采购活 |
动的供应商名单; |
(二)、磋商日期和地点,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 |
(三)、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名单及报价情况和未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名单及原 |
因; |
(四)、变动磋商文件实质性内容的有关资料及记录; |
(五)、供应商响应文件响应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情况及供应商变动响应文 |
件有关资料及记录; |
(六)、磋商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情况、供应商响应 |
文件磋商情况等; |
(七)、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及理由。 |
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 |
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 |
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 |
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 |
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
十一、确定成交供应商
(一)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及有关资料 |
送交采购人。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 |
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
采购人不确定排序前一位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的,应当将不确定的 |
理由书面告知该成交候选供应商,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和绵阳政府采购公告。 |
采购人依法确定不出成交供应商的,应当重新组织采购,书面告知成交候选 |
供应商,说明理由,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和绵阳政府采购公告。采购人逾期未确 |
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成交候选供 |
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
(二)根据采购人确定的成交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和绵
阳政府采购上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十二、终止磋商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活动终止,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
(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
(三)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 |
家的(但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情形除外)。 |
(四)如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在采购 |
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 |
终止后,采购代理机构应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和绵阳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并公告终 |
止的详细理由。 |
第八章合同主要条款
(样例,视项目情况调整,招投标文件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合同编号:(采购项目编号)
采购人(甲方):
供应商(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与项目行业
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XXXX项目(项目编号:XXXX)的《招标文件》,乙方
的《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
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招
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一条项目基本情况
第二条合同期限
第三条服务内容与质量标准
1.XXXX;
2.XXXX;
3.XXXX.
…
第四条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
(一)本项目服务费用由以下组成:
1.XX万元;
2.XX万元;
3.XX万元。
……
(二)项目验收办法
乙方与甲方应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
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以及《绵阳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政
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绵财采〔2021〕15号)文件的要求进行验收。
(三)服务费支付方式:
第五条知识产权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
商标权或著作权等知识产权。
第六条无产权瑕疵条款
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服务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
疵。如有产权瑕疵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负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
第七条履约保证金
1.乙方交纳人民币XX元作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
2.履约保证金可作为违约金的一部分及用于补偿甲方因乙方不能履行合同
义务而蒙受的损失。
第八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
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有
权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要求乙方限期整改。
2.甲方有权依据双方签订的考评办法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定期考评。当
考评结果未达到标准时,有权依据考评办法约定的数额扣除履约保证金。
3.负责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4.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
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第九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本合同规定的委托服务范围内的未移交甲方项目享有管理权及服务义
务。
2.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并有权按本合同约定在本
项目管理范围内管理及合理使用。
3.及时向甲方通告本项目服务范围内有关服务的重大事项,及时配合处理
投诉。
4.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
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第十条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必须遵守本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本合同的正常
履行。
2.如因乙方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
过失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
致的甲方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乙方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
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
明。
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XX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
行合同。
第十二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1.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
决,经协商在XX天内不能达成协议时,应提交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2.仲裁裁决应为最终决定,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3.除另有裁决外,仲裁费应由败诉方负担。
4.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继续执行。
第十三条合同生效及其他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政府采购监管
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具备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XX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起效。甲方XX份,乙方XX份,
同级财政部门备案XX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附件
1.项目招标文件
2.项目修改澄清文件
3.项目投标文件
4.中标通知书
5、其他
注:本合同非格式合同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地址:,地址: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签约日期:XX年XX月XX日,签约日期:XX年XX月XX日
政府采购项目竞争性碳商分项评分汇总表
采购项目:平武县2022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二次)
二、分包号:
三、采购单位:平武县农业农村局
四、碳商时间:2022年12月01日10时00分
序号 | 评分内容 | 评分内容 | 评分内容 | 评分内容 | 评分内容 | 评分内容 | 评分内容 | 评分内容 | 评分内容 | 评分内容 | 评分内容 |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资格审查是否通过(未通过注明原因) | 符合审查是否通过(未通过注明原因) | 报价(0分) | 培训方案(30分) | 管理制度(20分) | 师资力量(30分) | 后续跟踪服务方案(10分) | 类似业绩(10分) | 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扣分(0分) | 总分(合计100分) | 排名 |
1 | 绵阳市落城区泓力职业培训学校 | 通过 | 通过 | 0.00 | 28.50 | 20.00 | 30.00 | 9.00 | 10.00 | 0.00 | 97.50 | 1 |
2 | 绵阳市奥博职业培训学校有限责任公司 | 通过 | 通过 | 0.00 | 27.50 | 20.00 | 30.00 | 7.33 | 8.00 | 0.00 | 92.83 | 2 |
3 | 绵阳市天龙晟筑职业培训学校 | 通过 | 通过 | 0.00 | 26.00 | 20.00 | 19.00 | 7.00 | 0.00 | 0.00 | 72.00 | 3 |
4 | 绵阳新高 | 通过 | 通过 | 0.00 | 27.00 | 20.00 | 10.00 | 7.67 | 0.00 | 0.00 | 64.67 | 4 |
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 |||
5 | 三台县惠民职业培训学校 | 通过 | 通过 |
0.0025.0020.000.006.330.000.0051.335
碳商小组签名:
监督人员签名:
小
签字日期:2022年12月01日
此报告一式两份,采购人一份,代理机构一份
政府采购项目竞争性
碳商报告
项目名称:平武县2022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二次)
项目编号:N5107272022000070
分包号:
采购人:平武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12月01日
一、邀请情况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介绍
平武县2022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二次(详见竞争性碳商文件第四章采
购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
(二)采购过程基本情况介绍
(1)受平武县农业农村局委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
府采购竞争性碳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及《四
川省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实施办法》(川财采(2015)36号)等相关规
定,经财政部门批准,四川诺以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对“平武县2022年高
素质农民培育项目(二次)”项目采取竞争性碳商方式实施政府采购,欢迎
符合相应要求的供应商参加碳商。
(2)碳商文件公告于2022年11月18日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
(3)出售(提供)碳商文件时间为:2022年11月21日至2022年11月
25日23时59分止(北京时间)。
二、响应文件开启日期和地点
(一)按照《竞碳文件》规定的时间,于2022年12月01日10时00分,
在绵阳市科创园区兴隆路11附18号开标室一进行了竞争性碳商。
(二)碳商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01日10时00分,共收到
7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三)碳商会议由罗称风主持,交易监督科及采购人监督人员进行现场
监督。
(四)碳商过程是否顺利(如不顺利,请陈述基本事实)
顺利
三、评标方法和标准
(一)评标方法名称和概念。
综合评分法
(二)评分因素。
本次综合评分的因素是:报价,培训方案,管理制度,师资力量,后续跟踪
服务方案,类似业绩,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扣分
(三)评分标准及权值。
③综合评分明细表
序号 | 评分因素及权重 | 分值 | 评分标准 | 说明 | 评分因素类别 |
Y | 报价 | 0 | 本项目报固定总价,供应商统一报824000元,且投标报价不作为评审因素。 | 共同评分因素 | |
培训方案 | 30 | 根据培训内容制定方案,方案内容包括:0本项目所涉及的现状②项目实施中的重难点分析、培训方案、课程设置、教学计划大纲设置、培训教材及培训设施设备、教学进度表、工作职能分工、工作安排明细、应急处理方案等。完全满足本项目采购需求且符合本项目实际情况的得30分,每有一项内容缺失的扣3分,每有一项内容不足或有缺陷或不符合本项目实际的一处扣1.5分,扣完为止 | 技术类评分因素 | ||
3 | 管理制度 | 20 | 教学管理机构制度包括:0培训管理制度、②学员管理制度、教师管理制度、④财务管理制度、卫生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考勤管理制度、培训质量反馈制度、档案管理制度、培训现场调度和管理制度等。完全满足本项目采购需求且符合本项目实际情况的得20分,每有一项内容缺失的扣2分,每有一项内容不足或有缺陷或不符合本项目实际的一处扣1分,扣完为止。 | 技术类评分因素 | |
4 | 师资力量 | 30 | 1、供应商承诺中标后在平武县区域内安排有学员实践、参观教学基地的,1个得2分,最高不超过10分。(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2、理论课教学人员具有农业类高级及以上职称的每提供一个得1分,最多得10分(注:教学人员均须提供职称证书、教师资格证,并提供聘用合同并加盖单位鲜章)。3、实践课教学人员具有农业类畜牧领域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每提供一个得1分,本项最多得10分(注:教学人员均须提供职称证书,提供聘用合同并加盖单位鲜章)。 | 共同评分因素 | |
5 | 后续跟踪服务方案 | 10 | 后期跟踪服务方案:0跟踪服务人员安排、②响应时间及服务跟踪时间、③跟踪服务内容、④跟踪服 | 共同评分因素 |
7
务制度、质量控制等,完全满足本项目采购需求且符合本项目实际情况的得10分,每有一项内容缺失的扣2分,每有一项内容不足或有缺陷或不符合本项目实际的一处扣1分,扣完为止。 | |||||
类似业绩 | 10 | 供应商提供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具有类似农业类培训业绩1个得2分,本项最高得10分。(注: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及中标通知书并加盖单位鲜章) | 共同评分因素 | ||
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扣分 | 对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直接从总分中扣除3分,且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直至总分扣完为止。 | 共同评分因素 |
备注:招标人有权查验投标人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一经发现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将上
报主管部门并列入四川省政府采购黑名单。
四、获取碳商文件的供应商名单和碳商小组成员名单
(一)、网上报名的供应商名单
购买碳商文件的投标人名单 | 购买碳商文件的投标人名单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1 | 大邑县益民职业培训中心 |
2 | 绵阳市安州区华教职业培训学校 |
3 | 绵阳市奥博职业培训学校有限责任公司 |
4 | 绵阳市电气工业职业培训学校 |
5 | 绵阳市浩城区泓力职业培训学校 |
6 | 绵阳市好阳职业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
7 | 绵阳市天龙晟筑职业培训学校 |
8 | 绵阳新高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
9 | 三台县惠民职业培训学校 |
(二)碳商地点及碳商小组成员名单
(1)碳商地点:绵阳市科创园区兴隆路11附18号评标一室进行碳商。
(2)碳商小组成员名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
有关规定,成立了由3人组成的碳商小组(其中,在四川省政府采购评审
专家库抽取经济、法律类和技术类共抽取评审专家2人,采购人授权代表1
人负责本次采购项目的碳商工作。
组长及填表人:石明金
评审专家:陈峰蝶
采购人代表:周瑾
五、评审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情况、供应商响应
文件评审情况、碳商情况、报价情况等
(一)评审过程中的情况记录和说明
无
(二)有效碳商投标人名单。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1 | 绵阳市奥博职业培训学校有限责任公司 |
2 | 绵阳市浩城区泓力职业培训学校 |
3 | 绵阳市天龙晟筑职业培训学校 |
4 | 绵阳新高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
5 | 三台县惠民职业培训学校 |
(三)无效碳商投标人名单原因、理由及依据。
无效投标人名单 | 无效投标人名单 | 无效投标人名单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原因理由及依据 |
1 | 绵阳市好阳职业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 未提供社保缴纳证明 |
2 | 大邑县益民职业培训中心 | 授权代表未在规定时间内到场参与碳商。 |
(四)有效碳商投标人的最终报价。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金额(元) |
1 | 绵阳市奥博职业培训学校有限责任公司 | 824000.00 |
7n
2 | 绵阳市浩城区泓力职业培训学校 | 824000.00 |
3 | 绵阳市天龙晟筑职业培训学校 | 824000.00 |
绵阳新高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 824000.00 | |
5 | 三台县惠民职业培训学校 | 824000.00 |
A
六、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排序名单及理由
(一)、评标结果
碳商谈判结果 | 碳商谈判结果 | 碳商谈判结果 | 碳商谈判结果 | 碳商谈判结果 | 碳商谈判结果 | 碳商谈判结果 | 碳商谈判结果 | ||
排序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人名称 | 总得分 | 总得分 | 理由(可提行填写) | 理由(可提行填写) | ||
第一名 | 绵阳市浩城区泓力职业培训学校 | 绵阳市浩城区泓力职业培训学校 | 绵阳市浩城区泓力职业培训学校 | 97.50 | 97.50 | ||||
第二名 | 绵阳市奥博职业培训学校有限责任公司 | 绵阳市奥博职业培训学校有限责任公司 | 绵阳市奥博职业培训学校有限责任公司 | 92.83 | 92.83 | ||||
第三名 | 绵阳市天龙晟筑职业培训学校 | 绵阳市天龙晟筑职业培训学校 | 绵阳市天龙晟筑职业培训学校 | 72.00 | 72.00 | ||||
第四名 | 绵阳新高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 绵阳新高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 绵阳新高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 64.67 | 64.67 | ||||
第五名 | 三台县惠民职业培训学校 | 三台县惠民职业培训学校 | 三台县惠民职业培训学校 | 51.33 | 51.33 | ||||
成交候选人顺序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报价 | 小微企业扣除金额 | 小微企业扣除金额 | 节能环保扣除金额 | 节能环保扣除金额 | 评审价格 |
第一成交候选人 | 绵阳市浩城区泓力职业培训学校 | 绵阳市浩城区泓力职业培训学校 | 绵阳市浩城区泓力职业培训学校 | 824,000.00 | 一 | 一 | 一 | 一 | 824,00.00 |
第二成交候选人 | 绵阳市奥博职业培训学校有限责任公司 | 绵阳市奥博职业培训学校有限责任公司 | 绵阳市奥博职业培训学校有限责任公司 | 824000.00 | 一 | 一 | 824,000.00 | ||
第三成交候选人 | 绵阳市天龙晟筑职业培训学校 | 绵阳市天龙晟筑职业培训学校 | 绵阳市天龙晟筑职业培训学校 | 824,000.00 | -- | -- | 824000.00 | ||
第四成交候选人 | 绵阳新高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 绵阳新高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 绵阳新高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 824000.00 | 824,000.00 |
(二)、碳商谈判授标建议
被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投标人名单
W
第五成交
三台县惠民职业培训学校824,000.00824,00.00
候选人
七、碳商小组成员有不同意见的说明
本组成员对碳商过程和评审结果有不同意见,特说明如下:
无
碳商小组组长签名:
碳商小组签名:
监督人员签名:
签字日期:2022年12月01日
此表格一式两份,采购人一份,代理机构一份
联系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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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分公司:无锡市中国传感网国际创新园F11栋2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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