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kfcg-2021110801582
预算金额8250.00元
招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合同正文
货物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KFCG-JZ-202111080158-1

采购人(全称): 长沙市开福区水利建设事务中心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湖南迪烽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2)项目名称:  园林生态园泵站拆除重建工程电气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3)采购计划编号: KFCG-202111080158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标的名称政府采购品目型号规格数量单位数量总价(元)
1 干式变压器 其他电气设备SCB12-250KVA1140000
2 高压成套配电柜(进线柜) 其他电气设备KYN28-12156985
3 高压成套配电柜(PT) 其他电气设备KYN28-12130196
4 高压成套配电柜(出线柜) 其他电气设备KYN28-12154722
5 直流柜 其他电气设备40AH-DC220V147439
6 低压成套配电柜(进线柜) 其他电气设备GCK142150
7 低压成套配电柜(计量柜) 其他电气设备GCK128086
8 低压成套配电柜(电容柜) 其他电气设备GCK155360
9 低压成套配电柜(出线柜) 其他电气设备GCK148071
10 电力电缆 电气设备零部件YJV22-10/3*5011045100
11 电力电缆头 电气设备零部件冷缩3*5044800
12 电缆保护管 电气设备零部件CPVC-167*812013200
13 电杆 电气设备零部件190*15217000
14 导线 电气设备零部件JKLYJ-10/501658250
15 杆上隔离开关 其他电气设备HGW9-12KV/630KVA142000
16 分支分路开关 其他电气设备AC10KV/630KVA/SF61321141
17 氧化锌避雷器 其他电气设备HY5WS-5134500
18 电力金具 其他电气设备电力金具150000
19 槽钢 电气设备零部件10*100604800
20 镀锌扁铁 电气设备零部件5*502004000
更多明细详见附件:合同明细.xls 合计金额小写: 1093000 元 合计金额大写:壹佰零玖万叁仟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货物总价含税(人民币):小写:109300.00元 大写:壹佰零玖万叁仟元整 (详见附件)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自签订合同后,30天内完成全部供货、安装及调试,或听采购人通知。

3.2 履行地点:按需方指定地点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1.1负责送货、卸货并搬运到指定的场地。

1.2中标人应保证产品包装完整,到达指定的交货地点前未拆封。

1.3货物应按照在采购人确定的时间在采购人指定的所在地现场免费进行开箱、安装、调试,免费指导安装、免费配合调试及提供相应的专用工具,由此所产生的一切工具费、人工费、手续费、差旅费、食宿费和加班费等,均由中标人承担。

1.4在安装期间要注意成品保护,安装期间因供应商的原因造成对采购人及采购用户单位建筑物、构筑物、环保、绿化等破坏由中标人负责修复和赔偿。

1.5如果因中标人产品设计的原因发生的人身伤害等责任事故,一切责任由中标人负责。免费指导安装、免费配合调试及提供相应的专用工具,由此所产生的一切工具费、人工费、手续费、差旅费、食宿费和加班费等,均由中标人承担。

1.6在货物安装过程中如发生货物质量问题,中标人应派人员免费提供现场更换或维修服务,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1.7由中标人提供货物安装、调试所需要的耗材。

1.8中标人送达产品及进行指导安装调试,应提前两天以上和采购人及采购用户单位取得联系,以便采购人及采购用户单位安排验货和配合安装调试等工作。中标人需加强安装调试过程的组织管理,所有安装调试人员需遵守文明安全操作的有关规章制度,持证上岗。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06021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97,说明:供方设备进场经甲方、监理确认并验收后,一周内付清剩余97%货款,该期为履约验收期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3279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3,说明:质保期满后一周内付清剩余3%货款

4.2 收款账户: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世纪城分理处(湖南迪烽电力工程有限公司:18078801040004077)

4.3 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5.1 验收程序采用简易程序验收5.2 质量要求

1、中标人提供的产品应是原装正品,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具有出厂检验证书或生产许可证或出厂合格证或国家鉴定合格证。

2、整体项目质保期要求一年。 质保期内出现售后不及时或售后不到位的情况,视情况严重程度扣除质保金或反馈至政府采购管理部门依法依规处理。(中标人承诺的质保期长于招标文件规定时,以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为准)。质保期内,免费提供所有硬件设备的维修服务,由此产生的费用均不再收取。

3、中标人需加强安装现场施工的组织管理,所有施工人员需遵守文明安全施工的有关规章制度,持证上岗。

4、项目完成后,中标人应将项目有关的全部资料,包括产品资料、技术文档、施工图纸等,移交采购人。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1、本项目按照简易程序进行验收。

2、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采购人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3、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中标人原因造成的,由中标人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4、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中标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需方:

1、负责提供和供方生产相关的资料以便于供方正常生产。

2、对供方的产品进行质量检查,如发现质量不符合要求时,有权拒绝验收。

供方:

1、保证产品质量达到合同要求的标准。

2、负责组织好生产制造。

3、保证按期交工,服从需方和工地工程监理公司的监督。

4、生产、运输之间的所有人员的安全等事宜都由供方负责,如发生意外全部由供方自己承担和需方无关。

5、供方负责免费对物业公司专业人员进行交底、培训。

7.违约责任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7.2 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0.5%(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7.3供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供方遇到可能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需方。需方在收到供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迟延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

7.4如果供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需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周(一周按七日计算,不足七日按一周计算)赔偿迟交货物的交货价或延期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甲方可以终止合同。

7.5如果供方迟延交货,需方有权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并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供方应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

8.解决争议的方法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向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3) 响应文件(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本合同自 合同签订之日起 生效 合同签订时间: 双方签章时间

11.其他条款

供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合同转包。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合同正文结束
甲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乙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地址: 长沙市开福区滨河北路筒车坝泵站 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秀峰街道龙福路2号金霞湘绣园办公楼1008房
法定代理人: 刘硕 法定代理人: 文铁兵
委托代理人: 朱志强 委托代理人: 刘铁
电话: 0731-85555273 电话: 0731-85820128
传真: 0731-85555273 传真:
采购计划明细附件列表:
  1. 合同明细.xls
附件下载请到网址:http://changs.ccgp-hunan.gov.cn/gp/gpcategory/showNew/236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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