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32848.75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1/08/26
公告正文

普宁市北部生活垃圾环保处理中心项目工程设计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项目业主为普宁市广业生物质能发电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普宁市北部生活垃圾环保处理中心项目工程设计

2.2 项目位置:项目位于揭阳普宁市广太镇。

2.3 项目概况:本项目规划建设总规模为处理生活垃圾1200t/d+餐厨垃圾200t/d,配置2台处理能力为600t/d机械炉排焚烧炉及2台中温次高压余热锅炉(6.4MPa ,450℃),配置2台15MW中温次高压凝汽式汽轮机(6.2MPa ,445℃)及2台15MW的发电机。项目分两期建设,本期建设1台600t/d机械炉排焚烧炉及1台中温次高压余热锅炉(6.4MPa ,450℃),100t/d的餐厨垃圾处置设施,配置1台15MW中温次高压凝汽式汽轮机(6.2MPa ,445℃)及1台15MW的发电机。

2.4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5 工程造价(含设备购置费):32848.75万元

2.6 服务期限:工程建设全过程。

2.7 招标内容:普宁市北部生活垃圾环保处理中心项目工程设计(具体见设计任务书)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含餐厨垃圾处理系统)用地规划红线图外1米(含1米)以内工程完整的工艺系统及配套工程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和竣工图绘制、全厂景观绿化规划设计;施工配合、垃圾焚烧厂系统调试以及性能测试的所有技术服务和配合工作等;编制设备采购招标的技术文件、配合进行工程设备与材料的采购及土建安装施工单位招标工作,提供相关技术支持。

设计范围不包括: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用项目用地规划红线图1米以外电力接入系统的设计(初定,具体分界点最终以招标方意见执行),乙方应提供相关的接口设计与配合;全厂钢结构网架的二次深化设计(但要对厂家提供的二次深化图纸进行复核确认并出具施工图、竣工图),渗滤液处理系统的工艺设计(但要对厂家提供的图纸进行复核确认并出具施工图、竣工图)、园林绿化深化设计、精装修设计。

2.8 最高投标限价: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510.45万元。(设计最终结算以财政部门审定的服务费用为准。)

设计费由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以及企业自身情况填报,不得超过设计费控制价。投标人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方案及要求进行设计,工程设计费根据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及国家发展改革委颁布的《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进行计算。在合同实施期间设计费按建设规模和设计工作量调整,但投标下浮率不变,下浮率=[1-(设计费投标报价/设计费控制价)]×100%,下浮率以百分比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最终结算价以财政部门审定的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营业执照有效且经营范围涵盖所投服务的内容。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有效(已办理“三证合一”的投标单位,仅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标人(满足(a)或(b)或(c));

(a)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b)电力行业(火力发电)乙级及以上资质;

(c)市政行业【环境卫生工程(含固体废弃物处理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3)投标人须具有1个总规模600t/d及以上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或具有1个总规模15MW及以上发电项目的设计业绩。

3.2 主要负责人资格要求: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住建部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者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动力)资格。

3.3 不接受投标。

3.4 其它要求

(1)投标人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投标登记前已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2) 2018 年以来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经营中没有发生因设计原因导致的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书面声明)。

3)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

(4)广东省外的投标人须已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

(5)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如不同投标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同意被视为自动放弃中标,由招标人没收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赔偿招标人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同意招标人把投标人列入黑名单,且承担因此而产生的全部法律责任。

注:参加投标之前,投标人应查询企业信息登记情况、拟报项目负责人的使用状态,以免出现企业信息登记、拟报项目负责人不能被使用的情况。上述情况有可能导致投标信息无法录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服务系统。如出现上述情况,投标人有可能失去投标机会,因其可能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发布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获取:

4.1发布招标公告时间:2021年8月4日16时0分至2021年8月9日16时0分。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5.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开标时间及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5.1A)办理投标登记手续起始时间:2021年8月5日至2021年8月9日上午9时 30 分―11时 30 分,下午14时 00 分―16时 00分。请投标人务必在上述时间内将《投标登记申请表》和《登记申请资料》上传至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www.gzebid.cn)办理登记手续。《投标登记申请表》自行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章。《登记申请资料》需按本公告附件格式和要求提供。

5.1.1广东省外企业和人员须提供“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的证明材料;提供企业基本信息、资质情况和驻粤技术管理人员情况信息(网上公开信息打印件)

5.1.1购买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500 元,由收款机构开具收据。

注:1.已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完成企业信息登记的投标人,请自行登录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将以电子版的形式发送至各投标人网上购买文件时登记的邮箱。

2.如供应商尚未在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站注册,请根据网站指引进行注册,注册完成后登录系统完善资料并提交审核,只有审核通过的供应商才可以购买文件。文件购买支持微信、支付宝两种方式,支付成功后,我司会为您开具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届时您可以登录系统选择对应项目下载电子发票。(有关网上注册及购买文件发票等事宜,请联系客服。热线电话:400-150-3001,网站客服(QQ):3151435402)。 3.在规定的投标登记期间,投标登记的单位不足3名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有权:

(1)发布公告延长接受投标登记时间。在延期投标登记时间内,已投标登记单位的资料仍有效并可自行补充资料,未投标登记的单位可根据公告的约定参与投标登记。

(2)依法重新招标。

5.2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21年8月26日9时00分。截止时间:2021年8月26日9时30分。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开标室(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2楼)。

5.3开标时间:2021年8月26日9时30分。

5.4 A的、未送按照投标招 标人

5.5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补充公告中明确说明。请密切留意补充公告中的相关信息。

5.6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5.7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由评标委员会负责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时只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进行下一阶段的评审。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单位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本项目为非电子评标,投标人需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纸质文件及U盘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gzggzy.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7 其它事项

7.1 投标人自行踏勘本项目的周边环境。

7.2 项目的其他情况在可行性研究报告中详细介绍。本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更详细的信息以招标文件为准。

7.3 有关投标登记及购买招标文件相关事宜,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7.4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普宁市广业生物质能发电有限公司

联系人: 刘杰成

电话: 13560148452

地址: 揭阳普宁市广太镇

7.5投标人应及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因企业或项目负责人录入异常造成投标登记不成功的,不予接收其投标登记。投标人应及时维护其企业登记信息。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普宁市广业生物质能发电有限公司

授权代表:刘杰成

地址:揭阳普宁市广太镇

电话: 13560148452

招标代理: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授权代表:陈吴锐、彭智杰

地址: 广州市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0楼1002室

电话:020-83540304

电子邮箱:2959503074@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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