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浙江鼎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丽水市土地储备中心南城分中心危险化工废料清运处置项目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金额
4600.00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1/06/0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浙鼎峰磋商【2021】119号
预算金额4600.00元
招标联系人罗露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鼎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朱润锋0578-2522968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浙鼎峰磋商【2021】119号

二、项目名称:丽水市土地储备中心南城分中心危险化工废料清运处置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中标(成交)金额(元)中标供应商名称中标供应商地址
1氯苯异氰酸酯聚合物报价:4600(元),对笨二异氰酸酯聚合物报价:4600(元),废油报价:4600(元)浙江春晖固废处理有限公司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

2.废标结果:

序号标项名称废标理由其他事项
////

四、主要标的信息

1.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2.工程类主要标的信息:

3.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标项名称标的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
1丽水市土地储备中心南城分中心危险化工废料清运处置项目丽水市土地储备中心南城分中心危险化工废料清运处置项目详见附件详见附件详见附件详见附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刘雄兰,洪洋俐,罗露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国家标准收费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144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丽水市土地储备中心南城分中心

地 址:丽水市水阁工业绿谷大道238号第九楼

传 真:0578-2990206

项目联系人(询问):罗露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8) 2990181?

质疑联系人:许女士

质疑联系方式:0578-29902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鼎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庆春街979号3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朱润锋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8-2522968

质疑联系人:林秋丽

质疑联系方式:0578-2571155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

地 址:丽水市莲都区绿谷大道238号

传 真:0578-2059116

联系人 :顾倩瑜

监督投诉电话:0578-2059116

2021年05月28日2021年06月09日

附件信息:

  • 6.9成交人公告公.doc

    20.5K

  • 5.28 丽水市土地储备中心南城分中心危险化工废料清运处置项目.doc

    335.6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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