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和林格尔乳业开发区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6500万元
项目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03/0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6500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鼎亨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2023/03/10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和林格尔乳业开发区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和林格尔乳业开发区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项目已经和林格尔县人民政府同意,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内蒙古呼和浩特和林格尔乳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内蒙古鼎亨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和内蒙古呼和浩特和林格尔乳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的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社会资本方。
二、项目概况
2.1 招标项目名称:和林格尔乳业开发区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项目
2.2 项目编号(招标编号):DHTFW-2023-02
2.3 特许经营权使用费:5350万元
2.4 项目基本情况:
和林格尔乳业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始建于2003年,2005年正式投入运行,经过2012年、2015年、2017年三次升级扩建,目前设计处理能力为3万吨/日,设计出水水质为国家《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但现状污水处理厂存在工艺系统老旧、进出水水质不稳定、实际处理能力不足、能耗较高等问题。
2.5 项目资产内容:
本项目存量资产包括污水处理厂区设施,具体以资产评估范围为准。
2.6 项目位置:
和林格尔乳业开发区污水处理厂位于和林格尔乳业开发区工业区西北角,占地面积约78亩。
2.7 服务范围:
污水处理厂为经济开发区园内所有企业、商铺、居民等的管网废水提供污水处理服务,主要企业用户包括蒙牛集团、可口可乐、圣牧、富有联合、内蒙古师范大学等公司及高校等。
2.8 技改工程建设规模及标准
目前污水处理厂内设施设备老旧,运行工况不佳,实际运营中仅能保证约1.5万吨/日达标处理能力,且排水企业出水执行综排三标准后,现有处理工艺无法满足稳定达标运行要求,根据园区内污水实际增长情况及环境保护需要,提出技改工程。技改工程的实施目标是:在不新增建设用地的条件下,对现状反应池、生化池进行改造及新建,新增除臭系统,通过技改工程使污水处理厂实际处理规模恢复至3万吨/天,设计出水水质稳定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经咨询评估,技改工程估算投资金额约为6500万元。具体工艺、技改内容,由未来中标社会资本成立的项目公司提出并负责建设实施,最终投资以经审计的实际投资额为准。
2.9 特许经营期限
本项目特许经营期设置为30年,其中改造期1.5年,运营期28.5年。特许经营期限自存量设施移交日起至移交日止。
2.10 标段划分情况:本招标项目共划分1标段。
三、招标范围
本项目采取“改建-运营-移交”(ROT)模式。项目招标范围是对和林格尔乳业开发区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项目进行社会资本方招标。和林格尔县人民政府授权和林格尔乳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作为实施机构,通过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择社会资本,授予社会资本在和林格尔县独资成立的项目公司向实施机构支付特许经营权使用费以获得项目的特许经营权。在特许经营期内,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投融资、技改、运营维护,为和林格尔乳业开发区内所有企业、商铺和居民的管网废水提供污水处理服务,并有权根据《特许经营协议》获得政府支付的污水处理服务费。特许经营期满后将项目设施无偿移交给实施机构。在特许经营期内,项目公司获得的特许经营权具有独占性,即和林格尔县人民政府不得将特许经营权或其任何部分授予其他任何第三方。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需满足以下基本要求和特定条件:
4.1 基本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投标人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根据开标当日招标方查询结果为准。
(7)投标人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作为不同主体参与投标。
4.2 特定条件
(1)投标人在国内至少具有一个30000t/d(含)及以上规模且稳定运营1年及以上的城镇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或PPP项目运营业绩,如该业绩为成立项目公司负责具体实施的,投标人应为项目公司的控股股东(持股比例超过50%)。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获取方式:投标人须提供如下材料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原件扫描件一套,发送至dinghengtai@163.com邮箱,经代理机构审核通过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1)被授权人身份证;
(2)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签章)和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3)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有效期内的“三证合一”);
(4)投标人需提供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会计制度的声明函(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人公章)(后附2020-2021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设立不足二年的企业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1年或最近会计期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当年新成立的企业不能够提供相关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提供其它的财务状况证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5)投标人需提供2022年以来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依法免税或免缴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6)“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查询结果截图。
(7)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拟);
(8)提供符合公告4.2(1)特定条件要求的业绩证明材料。
(9)单位基本信息表:内容包括联系人、联系方式、地址、邮箱等,格式自拟。
注:审核材料按(1)-(9)的顺序以PDF格式发送,资料不全或资料清晰度难以辨别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
5.2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自2023年 3 月 6 日至2023年 3 月 10 日止。
5.3 招标文件售价:本次招标文件售价为 2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信息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3月 28日上午9:30时整(北京时间)。
6.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二号开标室(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阿吉泰路3号)
6.4开标时间:2023年3月 28 日上午9:30时整(北京时间)。
6.5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七、其他要求
7.1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伍拾万元整(小写:500000元)。
2)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方式:投标人可以使用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1)采用银行转账方式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基本账户以转账或电汇等非现钞形式交到以下指定账户。
账户名称:内蒙古鼎亨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呼和浩特金谷农村商业银行昭乌达支行
银行账号:0200501220000000154804
注: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时间以保证金账户实际到账时间为准,投标人必须在转账单备注栏上注明:“投标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投标保证金”(可简写,标明用途即可),否则,因投标保证金未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到账或款项用途不明等原因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转账凭证复印件和基本账户证明文件复印件须附在投标文件中。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资金在途时间,在规定的时限前按照上述规定自行办妥投标保证金缴纳手续。
(2)采用支票、汇票、本票或者保函等方式的,支票、汇票、本票或者保函复印件须附在投标文件中,原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投标文件一起递交给招标代理机构,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注:①支票、汇票或者本票出现无效或者背书情形的,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保函有效期低于投标有效期的,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
②采用金融、担保机构出具保函的,必须为无条件保函,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
7.2场所服务费
中标单位需向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缴纳交易服务费,收取办法为:按特许经营权使用费1‰收取(即¥53500元,大写人民币伍万叁仟伍佰元整)。成交公示期结束之后,若无异议,中标单位应及时缴纳此项费用,以免延误成交通知书的发放。(中标单位汇款时请务必公对公转账)。
账户信息:
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财务信息:
开户行:华夏银行呼和浩特分行营业部
账 号:5830 2000 0181 9100 0311 31
开户行行号:304191001951
地  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阿吉泰路3号
发  票:中标单位向代理机构领取中标通知书时,请注意索要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开具的收据(黄色底单),凭此收据一年内,到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1楼12号窗口换取发票(开票前可先拨打电话:0471-3473014确认是否可以开具发票)。
八、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gg.nmgztb.com.cn)、内蒙古产权交易市场(http://www.nmcqjy.com)上发布。其他媒介转发无效。
九、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内蒙古呼和浩特和林格尔乳业开发
区管理委员会
代理机构:内蒙古鼎亨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和林格尔县
地    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永泰城写字楼C座10楼1001室
联系人:巴特尔
联系人:苗志梅
电  话:0471-7391969
 
电  话:18947193743
 
邮  箱:dinghengtai@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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