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衡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先生0351-4605078
标书截止时间2020/11/26
投标截止时间2020/11/27
公告正文

“太原市尖草坪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移动PCR方舱实验室项目”已经由太原市尖草坪区人民政府批准,项目资金已落实。山西衡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太原市尖草坪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委托,根据财办库[2020]23号和晋财购[2020]3号就本项目进行谈判采购,兹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谈判采购活动。
1 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太原市尖草坪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移动PCR方舱实验室项目
1.2 采购项目编码:HYZB-2020305
1.4 釆购代理机构:山西衡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1.3 采购人:太原市尖草坪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1.5 采购项目概况:采购PCR移动方舱实验室舱体及其他附加仪器设备等,包括实时荧光定量PCR仪(进口产品)1台、全自动核酸提取仪1台、生物安全柜1台、超净工作台1台、灭菌器1台、医用冰箱2台、紫外线消毒车3台、混匀器4台、移液器10把、移液器架2个、带滤芯超微吸头3箱、小型离心机2台、高速冷冻离心机1台、多点漩涡振荡器2台、
样本保存液+咽拭子500人份、核酸提取或纯化试剂500人份、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ORF1ab/N基因双重核酸检测试剂盒(荧光PCR法)-三重500人份、实验专用凳6把、微电脑智能鞋套机1套、一次性鞋套2盒、安装现场工程及吊装运输费用1项、方舱基座1个等。
1.6 成交供应商数量:一家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本项目采购内容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售后及其他相关服务等。具体内容详见谈判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2.2 交货安装期:签订合同后15个日历天内完成
2.3 交货地点:太原市尖草坪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辖区指定地点
2.4 质保期:1年
2.5 货物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合格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 资质要求:供应商应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和产品制造商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国内产品适用);所供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的须具备《医疗器械注册证》,不属于医疗器械的须附界定的相关证明文件。
(2) 财务要求:具备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良好。
(3) 信誉要求:供应商信誉良好,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经营异常名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谈判。
(4) 其他要求: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涉及进口产品的设备,应提供设备制造商或区域代理商出具的合法授权书;同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采购;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3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有意参加谈判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2020年11月24日至2020年11月26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节假日休息,下同),持单位委托书或介绍信原件及承办人身份证复印件(须包含承办人姓名、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在山西衡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采购文件。
4.2 釆购文件每套售价5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5 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11月27日14时30分,地点为山西省太原市长风大街113号千禧大厦16层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6 谈判时间和地点
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应委派代表准时参加谈判活动,谈判开始时间为2020年11月27日14时30分。谈判地点为山西省太原市长风大街113号千禧大厦16层会议室。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谈判釆购公告在《山西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上发布。
8 其他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9 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太原市尖草坪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代理机构:山西衡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山西省太原市长风大街113号千禧大厦16层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0351-4605078、18135194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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