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条件
山西高速石化有限责任公司所属加油站无线式气体探测器采购项目,已由山西高速石化有限责任公司请示报告同意采购,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有。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询比采购,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
二、采购人名称:山西高速石化有限责任公司
三、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山西交科开发经营有限公司
四、采购项目概况:山西高速石化有限责任公司所辖加油站磁吸无线式气体探测器采购项目,为加强公司运营安全管理,公司所属加油站需购置磁吸无线式气体探测器40台,气体报警主机21台。
五、采购最高限价:人民币贰拾万元整(¥200000.00)
六、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
1.采购内容:山西高速石化有限责任公司所辖加油站磁吸无线式气体探测器采购项目,包含但不限于货物的供应、运输、装卸、安装指导、调试、验收、售后服务、税费等。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采购文件的相应规定为准。
2.标包划分:本次采购划分为一个标包;
3.供货期:自合同签订后共15天内完成供货;
4.供货地点:山西境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5.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行业技术规范要求,符合采购人要求。
七、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商或代理商,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供应商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否则相关报价均无效: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
(2)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
(3)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相互兼职的关联企业;
7.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8.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9.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2020年11月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无行贿犯罪行为(供应商须提供书面承诺);
10.供应商须出具2022年度由具有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11.供应商近两年内(2021年1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1项类似供货业绩;
12.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及《防爆合格证》(气体探测器);如为代理商,须提供主要货物(气体探测器、气体报警主机)生产商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及营业执照,并出具生产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及《防爆合格证》(气体探测器);同一品牌的货物仅能由生产商自身或由其授权委托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代理商参与。
13.所提供的主要货物(探测器、气体报警主机)须提供具有检测资格第三方出具的有效的产品合格检测报告;
1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八、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九、采购文件的获取
1.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11月17日18:00~2023年11月22日18:0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
2.采购文件获取方式:登录山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投标采购交易平台在线申请下载采购文件。
注:凡有意参与的供应商,须在山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投标采购交易平台注册(供应商在注册时根据系统指引进行办理),如需办理CA数字证书,请查看山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投标采购交易平台中“业务办理--数字证书服务”栏目。
3.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标包,售后不退。
账户名称:山西交科开发经营有限公司
账户号码:351904865710302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太原分行营业部
供应商须公对公转账或授权代理人私对公转账或授权代理人现金交纳,并标注“项目名称(可简写)、标包号、文件费”,并将转账凭证或现金收据扫描件发至sxjkkfjyyxgs06@163.com。
4.获取采购文件需提供的资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及防爆合格证(如为代理商,还须提供生产商的授权书、生产商的营业执照及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
(2)基本账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开户信息;
(3)供应商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协议书为准);
(4)具有检测资格第三方出具的有效的产品合格检测报告(如为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商出具的检测报告);
(5)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供应商近一年内任意一次纳税凭证(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
(6)2022年度由具有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者2022年度财务报表;
(7)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网页完整截图;
(8)供应商及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承诺书;
(9)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经办人身份证;
(10)供应商联系表一份(内容包括:联系人、电话、手机、传真、电子邮箱、开票信息等信息)。
以上全部资料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彩色扫描件整理成册上传至“山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投标采购交易平台”。
注: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十、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3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太原市小店区许坦西街交科大厦2层会议室。
十一、响应文件的开启
1.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地点:同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十二、评审办法
本项目采购评审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十三、监督机构
采购单位监督部门:山西高速石化有限责任公司物资招采部
地 址:太原市同创谷西南二楼
联 系 电 话:0351-7783266
十四、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山西省招标投标协会/山西招标采购服务平台》、《山西国资数智采购系统》、《山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投标采购交易平台》网站上发布。
十五、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山西高速石化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太原市同创谷西南二楼
联 系 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15383408001
代理机构:山西交科开发经营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太原市小店区许坦西街交科大厦2楼
联 系 人:吴女士
联系电话:0351-8868115 、0351-8868125
采购文件获取方式:网上在线获取。已在“山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投标采购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控电子招采平台”)注册的供应商直接在线点击“我要报名”,按要求操作完成报名,并获取采购文件;未注册供应商需在交控电子招采平台点击“投标人/供应商注册”,按要求完成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后方可报名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在注册时根据系统指引进行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