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空港航空地面服务有限公司2023年登机牌及行李条框架供应商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重庆空港航空地面服务有限公司2023年登机牌及行李条框架供应商采购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重庆空港航空地面服务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点:重庆江北国际机场
2.2 项目概况:登机牌2021、2022年实际采购量约为1737万张;行李条2021、2022年实际采购量约为372万张。
注:以上数量仅作为投标人报价参考使用,招标人根据现场生产保障情况按批次下订单,合同期内不向供应商承诺最低采购量。
2.3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约195万元(暂定)
2.4 服务周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两年,合同期内按批次下单。
2.5 招标范围:重庆空港航空地面服务有限公司担负着重庆江北国际机场范围内大部分航空公司的地面服务工作,为保障生产的顺利进行,需不定期的对登机牌和行李条进行采购。招标人将确定1家登机牌和行李条定点供应商,招标人不承诺最低采购量。
2.6交货期:收到采购订单后30个日历天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需持有《印刷经营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至少具有1个单项合同金额50万元(含)以上或框架合同年度结算金额50万元(含)以上的登机牌或行李条供货业绩。
(4)其它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 2 月 14 日(北京时间,下同)起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下载招标文件、图纸、澄清、修改、补充通知、最高限价通知等全部内容。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潜在投标人全部知晓有关招投标过程和全部内容。
4.2 投标人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本项目招标公告网页下方“我要提问”栏提出疑问,提问时间从本公告发布至2023年 2 月 18 日 10 时 00 分(北京时间)前。
4.3 招标人应于2023年 2 月 20 日 17 时 30 分(北京时间)前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发布澄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 3 月 6 日 09 时 30 分,地点为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重庆市渝北区清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B10栋),具体房间号见当天展示牌或查阅《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cqggzy.com)网上的开标安排。采用纸质文件递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上发布。
7、其他
7.1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重庆空港航空地面服务有限公司党群工作部。
7.2招标文件售价: 0 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空港航空地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江北国际机场东路9号
联系人:王女士
电话:023-67153291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江北区五里店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A座
联系人:易先生
电话:023-67707425
重庆空港航空地面服务有限公司2023年登机牌及行李条框架供应商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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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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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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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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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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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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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02001764188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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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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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银行重庆上清寺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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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12300340200116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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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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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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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9048087106300116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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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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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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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2601010400083780000007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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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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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沙坪坝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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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40101200100288350092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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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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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建设银行重庆中山路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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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328137600006632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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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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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七星岗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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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102029004201466173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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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13-招标文件-重庆空港航空地面服务有限公司2023年登机牌及行李条框架供应商采购项目-定稿.doc 20230213-招标文件-重庆空港航空地面服务有限公司2023年登机牌及行李条框架供应商采购项目-定稿.doc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1.1.2 | 招标人 | 名称:重庆空港航空地面服务有限公司地址:重庆江北国际机场东路9号联系人:王女士电话:023-67153291 | ||||||||||||||||||||||||||||||||
1.1.3 | 招标代理机构 |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单位地址:重庆市江北区五里店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A座联系人:易先生联系电话:023-67707425 | ||||||||||||||||||||||||||||||||
1.1.4 | 招标项目名称 | 重庆空港航空地面服务有限公司2023年登机牌及行李条框架供应商采购项目 | ||||||||||||||||||||||||||||||||
1.1.5 | 项目地点 | 重庆江北国际机场 | ||||||||||||||||||||||||||||||||
1.1.6 | 项目规模 | 详见招标公告 | ||||||||||||||||||||||||||||||||
1.2.1 | 资金来源 | 企业自筹 | ||||||||||||||||||||||||||||||||
1.2.2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
1.3.1 | 招标范围 | 详见招标公告 | ||||||||||||||||||||||||||||||||
1.3.2 | 服务期限 | 详见招标公告 | ||||||||||||||||||||||||||||||||
1.3.3 | 质量标准 | 满足本招标文件、服务合同及技术标准和要求。 | ||||||||||||||||||||||||||||||||
1.4.1 |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 | 本项目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营业执照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2.资质要求投标人需持有《印刷经营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提供:提供证书复印件。3.业绩要求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至少具有1个单项合同金额50万元(含)以上或框架合同年度结算金额50万元(含)以上的登机牌或行李条供货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投标人如果提供框架合同的还需同时提供发票或订单或其他证明材料,证明其年度结算金额满足上述要求)。4.投标截止日投标资格情况投标人自行承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在被执行期内;(2)被国家、重庆市(含市或任意区县)有关行政部门处以暂停投标资格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限内;提供: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见第六章),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5.其他要求投标人须承诺登机牌和行李条的尺寸必须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见第六章),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特别提示:1.上述要求须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并装入投标文件中。2.上述要求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等资料,以及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等资料,在评标阶段无需提供原件核验。投标人应对上述资料真实性负责,招标人在合同签订前均有权对投标人提供的资料进行核实,若发现弄虚作假,按相关法律法规报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处理,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投标人承担因此造成的相关责任并赔偿相应损失。 | ||||||||||||||||||||||||||||||||
1.4.2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 ||||||||||||||||||||||||||||||||
1.4.3 |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5)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6)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8)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9)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10)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11)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1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以及其他形式有资产关联关系的投标人,都不得在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 ||||||||||||||||||||||||||||||||
1.9.1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 | ||||||||||||||||||||||||||||||||
1.10.1 | 投标预备会 | 不召开 | ||||||||||||||||||||||||||||||||
1.11.1 | 分包 | 不允许 | ||||||||||||||||||||||||||||||||
1.12.1 | 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 | ||||||||||||||||||||||||||||||||
1.12.3 | 偏差 | / | ||||||||||||||||||||||||||||||||
2.1 |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 招标人发出的澄清及修改 | ||||||||||||||||||||||||||||||||
2.2.1 |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疑问的截止时间 |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及附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文字表述不清,图纸尺寸标注不明以及存在错、漏、缺、概念模糊和有可能出现歧义或理解上的偏差的内容等应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前在本项目招标公告网页下方“我要提问”栏提交。 | ||||||||||||||||||||||||||||||||
2.2.2 |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澄清的截止时间 | 招标人应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前,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发布澄清。 | ||||||||||||||||||||||||||||||||
2.2.2 | 投标截止时间 | 详见招标公告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 | ||||||||||||||||||||||||||||||||
2.2.3 |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的时间 | 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须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发布,发布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须相应延后投标截止时间。 | ||||||||||||||||||||||||||||||||
2.2.4 |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及澄清修改提出异议的截止时间 |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和澄清修改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做出答复,答复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以修改的形式于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澄清修改区发布。发布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须相应延后投标截止时间。 | ||||||||||||||||||||||||||||||||
3.1.1 |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 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及补正(但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 ||||||||||||||||||||||||||||||||
3.2.3 | 报价方式 | 一、报价投标报价包括但不限于:供货、装配(如有)、包装、运输和保险、装卸、安全保证、配合并指导使用、安装及调试(如有)、税费、质量保证期内的维修、维护、保养、人员培训(如有)以及其它相关伴随服务等一切费用。二、报价说明1.投标人应自主考察现场及运输条件,自主确定运输路线、运输方式,根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货物品种、规格型号、品牌产地及自身实力和市场情况自主报价。2.本项目招标人给出的单价为厂家运至招标人指定地点的货物的最高单价。单价为单项货物到现场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供货(制造,含备品、备件、专用工器具等)、装配[指出厂前组装、测试和检测、检验、现场整体组装(如有)]、包装、运输和保险、装卸、安全保证、配合并指导安装、调试(如有),质量保证期内的维修、维护、保养、人员培训(如有)以及其它相关伴随服务等工作内容产生的一切费用以及因此产生的税费(如关税等)。3.本次招标的登机牌和行李条的具体材质要求详见“第五章技术要求”;招标人不承诺最低采购量,请投标人自行预估市场风险进行报价。投标人可根据招标人提供的技术要求,以及自身的供货能力,按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报价,不得填报零报价或负报价。4.暂定采购量本项目以2021年-2022年登机牌实际采购量1737万张作为本项目登机牌暂定采购量;本项目以2021年-2022年行李条实际采购量372万张作为本项目行李条暂定采购量。注:以上数量仅作为投标人报价参考使用,招标人根据现场生产保障情况按批次下订单,合同期内不向供应商承诺最低采购量。5.最高限价本项目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暂定):1944249.00元;登机牌单价最高限价为:0.0797元/张;行李条单价最高限价为:0.1505元/张。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及各单项报价不得高于其对应的最高限价,否则其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注:本项目总价最高限价(暂定)和各单价最高限价均不含增值税。6.投标报价采用人民币计价,为不含税金额,单位为元。 | ||||||||||||||||||||||||||||||||
3.3.1 | 投标有效期 | 90日历天(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起计算) | ||||||||||||||||||||||||||||||||
3.4.1 | 投标保证金 | 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方式:投标人可选择以下三种方式之一。方式一一、以电子投标保函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1. 电子投标保函交纳形式及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金融服务平台电子投标保函系统向金融机构申请开具电子投标保函,电子投标保函应至少体现如下内容:①担保项目必须为本项目;②受益人必须为本项目招标人;③保函担保金额必须满足本项目要求;④保函生效时间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有效期限必须至少包含整个投标有效期;⑤保函须不可撤销且见索即付。若投标截止时间延期,则电子投标保函提交的截止时间和投标截止时间应当保持一致。不满足上述要求的电子投标保函无效。2. 以电子投标保函形式担保的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3 万元整(人民币)。3. 电子投标保函以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现场展示的电子投标保函交纳情况为准,投标人在投标时无须再提供电子投标保函的相关资料。4. 若投标人为联合体,则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电子投标保函。二、电子投标保函的注销招标人应当在法定时间内确定中标人。招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2个工作日内将中标通知书和电子投标保函退还通知抄告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收到电子投标保函退还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将保函注销信息推送给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金融服务平台,由保函出具机构注销除中标人和中标候选人以外的投标人电子投标保函。招标人应当在法定时间内和中标人签订合同。招标人应当在合同生效后2个工作日内将签订的合同和电子投标保函退还通知抄告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收到电子投标保函退还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将保函注销信息推送给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金融服务平台,由保函出具机构注销中标人和中标候选人的电子投标保函。方式二一、以转账支票或电汇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1、投标保证金交款形式及要求:投标人从企业的基本账户(开户行)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转账支票直接划付或以电汇方式直接划付至下面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若投标截止时间延期,则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截止时间和投标截止时间应当保持一致。不满足上述要求的投标保证金无效。投标人自行考虑汇入时间风险,如同城汇入、异地汇入、跨行汇入的时间要求。以转账支票或电汇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3 万元整(人民币)。投标保证金账户及账号(任选其一):详见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对应本项目招标公告信息栏中的保证金信息。投标保证金以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现场展示的保证金交纳情况为准。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证明文件。4、投标人必须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是“重庆空港航空地面服务有限公司2023年登机牌及行李条框架供应商采购项目项目投标保证金”。项目名称可简写为:登机牌及行李条。5、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6、根据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开展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信息登记工作的公告》的要求,投标人在开标前需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办理市场主体信息登记手续。因故未能提前办理市场主体信息登记或更新的,评标过程中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证明文件核实其投标保证金是否由基本账户转入,未从基本账户转入的,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7、若投标人为联合体,则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交投标保证金。二、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招标人应当在法定时间内确定中标人。招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2个工作日内将中标通知书和保证金退还通知抄告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收到保证金退还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向除中标人和中标候选人以外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招标人应当在法定时间内和中标人签订合同。招标人应当在合同生效后2个工作日内将签订的合同和保证金退还通知抄告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收到保证金退还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和中标候选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由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制定,关于保证金相关情况的问题请咨询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电话:023-63626436。方式三一、以纸质投标保函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1. 纸质投标保函交纳形式及要求:(1)缴纳形式:投标人提供不可撤销且见索即付的银行保函;(2)具体要求: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银行开具的纸质投标保函正本扫描件,纸质投标保函正本原件应当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开标现场递交招标人保管。纸质投标保函应至少体现如下内容:①担保项目必须为本项目;②受益人必须为本项目招标人;③保函担保金额必须满足本项目要求;④保函生效时间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有效期限必须至少包含整个投标有效期;⑤保函须不可撤销且见索即付。若投标截止时间延期,则纸质投标保函递交的截止时间和投标截止时间保持一致。不满足上述要求的纸质投标保函无效。2. 以纸质投标保函形式担保的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3 万元整(人民币)。3. 投标人须确保其递交的纸质投标保函能在重庆市中心城区(区县项目应在重庆市中心城区或项目所在区县)相关银行核验真伪,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纸质投标保函的核验地点、方式和联系人,否则该纸质投标保函视为无效。4. 投标人在开标现场递交的纸质投标保函原件应与投标文件中提供的纸质投标保函扫描件一致,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5. 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招标人应当对投标人(至少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的纸质投标保函开展核验。招标人按照投标人提供的核验地点、方式和联系人等信息无法对该纸质投标保函进行核验的,或发现投标人递交的纸质投标保函弄虚作假的,对已取得中标候选人资格或中标资格的投标人,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或中标资格,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投标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招标人对纸质投标保函无法核验的,应当报行政监管部门依法依规处理;对纸质投标保函弄虚作假的,应当报行政监管部门和公安机关依法依规处理。二、纸质投标保函的退还、注销招标人应当在法定时间内确定中标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向除中标候选人以外的其他投标人退还纸质投标保函正本并书面通知相关银行本项目准予提前注销纸质投标保函。具体注销事宜由投标人与银行协商。招标人应在法定时间内和中标人签订合同,并同时书面通知相关银行向中标人和其他中标候选人注销纸质投标保函。具体注销事宜由投标人与银行协商。 | ||||||||||||||||||||||||||||||||
3.6.1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 不允许 | ||||||||||||||||||||||||||||||||
3.7.3 | 签名盖章要求 | 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位置按招标文件要求签名或盖章、盖单位公章。委托代理人签名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公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名确认。未按上述规定执行的,交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 ||||||||||||||||||||||||||||||||
3.7.4 | 投标文件的份数 | 1、投标人应准备投标文件的正本1份,副本2份,并提供3个投标文件的U盘(U盘须加盖单位公章);在每一份投标文件上要明确注明“正本”或“副本”,一旦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2、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应使用打印机打印或用不能轻易擦去且不易褪色的档案墨水书写,投标文件的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不论是书写、打印或复制,均应做到清晰、整洁、规范。注:1、U盘加盖单位公章只是为了交易中心存档使用,不作为否决投标条件,请各投标人配合盖章。2、中标后,中标人应按招标人要求的份数向招标人提供投标文件副本。 | ||||||||||||||||||||||||||||||||
3.7.5 | 装订要求 | 本项目技术部分采用明标评审,投标文件须装订成册,并应编制目录,若装订过厚,也可分订成多册。 | ||||||||||||||||||||||||||||||||
4.1.1 | 投标文件的密封 | 1、投标文件袋使用投标人自备的“投标文件”袋(箱)。2、《投标文件》与电子版文件一起装入“投标文件”袋(箱)中,密封并在袋上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3、“投标文件”袋(箱)应按本表第4.1.2项的规定写明相应内容。4、如果“投标文件”袋没有按本招标文件规定密封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收。注:(1)如投标文件较厚,上述投标文件不能装入相应的一个袋(箱)中,投标人可按上述要求增加投标文件袋(箱)。(2)投标文件袋可由投标人自制,也可采用盒(箱)装的形式,但需满足相关密封要求。 | ||||||||||||||||||||||||||||||||
4.1.2 | 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 应在“投标文件”大袋封套上写明如下内容:招标人名称: 投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 投标文件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 | ||||||||||||||||||||||||||||||||
4.2.2 |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 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区(具体请登陆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查询或递交文件当日见交易中心大厅电子显示屏)。 | ||||||||||||||||||||||||||||||||
4.2.3 | 投标文件是否退还 | 否 | ||||||||||||||||||||||||||||||||
5.1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具体请登陆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查询或递交文件当日见交易中心大厅电子显示屏)。 | ||||||||||||||||||||||||||||||||
5.2 | 开标程序 | 1. 宣布开标纪律;2. 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3. 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4. 核验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被授权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若开标现场投标人代表身份核验无效,其将不被允许参加开标会,但不影响其《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其无条件接受开标结果。注: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活动的不需要授权委托书,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活动的除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外还须提供授权委托书。5. 汇总投标保证金交纳情况5.1 展示以电子投标保函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情况,展示内容应至少包含投标人名称、金额、投标保函提交时间、保函有效期及是否具有不可撤销且见索即付属性等。电子投标保函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至指定系统,异常情况在开标记录表“异常情况”栏中记录并交由评标委员会评审。5.2 展示以电子转账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情况,展示内容应至少包含投标人名称、金额、投标保证金打入指定账户的时间等,异常情况在开标记录表“异常情况”栏中记录并交由评标委员会评审。5.3 展示以纸质投标保函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情况,并记录在“纸质投标保函递交情况一览表”中,异常情况在开标记录表“异常情况”栏中记录。5.4 打印所有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交纳情況,并由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签名确认。6.投标文件的密封检查:投标人可对自己的投标文件封装情况进行检查,以确认其投标文件密封完好。7.开标顺序:随机开启; 8.开启投标文件大袋,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9.各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名。10.开标结束。 | ||||||||||||||||||||||||||||||||
6.1.1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由招标人依法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依法组建。 | ||||||||||||||||||||||||||||||||
6.3.2 |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 | 推荐经评审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名前1-3名为中标候选人。 | ||||||||||||||||||||||||||||||||
7.1 | 中标候选人公示 | 中标结果将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公示三日,请各投标单位自行查询。公示期结束没有收到在本次招投标过程中有违法行为投诉或相关质疑、或投诉质疑不成立的,招标人将按规定发出中标通知书。 | ||||||||||||||||||||||||||||||||
7.2 | 评标结果异议提交渠道 | 对结果的异议应按相关要求向招标人(重庆空港航空地面服务有限公司)和监督部门(重庆空港航空地面服务有限公司党群工作部)同时提交。招标人:重庆空港航空地面服务有限公司地址:重庆江北国际机场东路9号联系电话:023-67153291监督部门:重庆空港航空地面服务有限公司党群工作部地址:重庆江北国际机场东路9号联系电话:023-67153808 | ||||||||||||||||||||||||||||||||
7.4 |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 否,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推荐前1-3名为中标候选人。 | ||||||||||||||||||||||||||||||||
7.7.1 | 履约保证金 | 1. 担保形式:银行转账。2. 担保金额:人民币壹拾万元整(大写:¥10万元)。3. 中标通知书发出15日内以转账方式交到招标方财务部门,在合同期满后无息退还。中标单位在合同履约过程中,未按招标书承诺提供产品或服务、给招标方造成机场不能正常运行、重大安全事故、因自身原因无法履行合同造成机场运行困难的或影响的等情况,招标方有权终止合同,且不退还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本项目合同执行期满无违规事件、无劳资纠纷等问题后40天内无息退还。注:履约保证金退还不计利息,按合同条款规定的违约扣除部分不予退还。 | ||||||||||||||||||||||||||||||||
8.1 | 重新招标的情形 | 1.按投标人须知第8.1(1)执行;2.按投标人须知第8.1(2)执行;3.按投标人须知第8.1(3)执行;4.按投标人须知第8.1(4)执行。注:本款只适用于首次招标。 | ||||||||||||||||||||||||||||||||
8.2 |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 重新招标的投标人仍然少于三个的,按照招标投标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开标和评标。重新招标经评审有有效投标人的,应当依法确定中标候选人;无有效投标人的,可以不再进行招标,但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审批、核准、备案手续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应当报原项目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核准、备案。 | ||||||||||||||||||||||||||||||||
10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
10.1 | 关于对招标文件及投标争议的解释 | 对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的评标标准和方法,以及资格审查和否决投标条款理解有争议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招标人的解释,但违背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除外。对投标文件理解有争议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交该投标文件的投标人的解释。 | ||||||||||||||||||||||||||||||||
10.2 | 招标代理服务费 | 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投标人应将此费用纳入投标报价但不单列。招标代理服务费按以下标准执行:服务类型费率中标金额(万元)货物招标服务招标工程招标100以下1.5%1.5%1.0%100(含)-500(不含)1.1%0.8%0.7%500(含)-1000(不含)0.8%0.45%0.55%1000(含)-5000(不含)0.36%0.18%0.252%5000(含)-10000(不含)0.16%0.064%0.128%10000(含)-100000(不含)0.02%0.02%0.02%100000(以上)0.004%0.004%0.004%注:(1)按本表费率计算的收费为招标代理服务全过程的收费基准价格。(2)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 服务类型费率中标金额(万元) | 货物招标 | 服务招标 | 工程招标 | 100以下 | 1.5% | 1.5% | 1.0% | 100(含)-500(不含) | 1.1% | 0.8% | 0.7% | 500(含)-1000(不含) | 0.8% | 0.45% | 0.55% | 1000(含)-5000(不含) | 0.36% | 0.18% | 0.252% | 5000(含)-10000(不含) | 0.16% | 0.064% | 0.128% | 10000(含)-100000(不含) | 0.02% | 0.02% | 0.02% | 100000(以上) | 0.004% | 0.004% | 0.004% |
服务类型费率中标金额(万元) | 货物招标 | 服务招标 | 工程招标 | |||||||||||||||||||||||||||||||
100以下 | 1.5% | 1.5% | 1.0% | |||||||||||||||||||||||||||||||
100(含)-500(不含) | 1.1% | 0.8% | 0.7% | |||||||||||||||||||||||||||||||
500(含)-1000(不含) | 0.8% | 0.45% | 0.55% | |||||||||||||||||||||||||||||||
1000(含)-5000(不含) | 0.36% | 0.18% | 0.252% | |||||||||||||||||||||||||||||||
5000(含)-10000(不含) | 0.16% | 0.064% | 0.128% | |||||||||||||||||||||||||||||||
10000(含)-100000(不含) | 0.02% | 0.02% | 0.02% | |||||||||||||||||||||||||||||||
100000(以上) | 0.004% | 0.004% | 0.004% | |||||||||||||||||||||||||||||||
10.3 | 综合交易服务费 | 按照重庆市物价局渝价〔2018〕54号文件规定,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将向中标人全额收取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由中标人全额缴纳(含招标人须缴纳部分)。 | ||||||||||||||||||||||||||||||||
10.4 | 支付方式 | 详见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 ||||||||||||||||||||||||||||||||
10.5 | 其他 | 1.招标人将进一步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其投标将被否决,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若在评标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时提供了虚假资料,招标人将在上报监督部门批准后,取消其中标资格且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若在合同实施阶段发现承包人在投标时提供了虚假资料,招标人按合同相关条款处罚,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承包人依法承担违约赔偿责任。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3.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无故放弃中标候选人资格的,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将被列入招标人黑名单。4.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将被列入招标人黑名单。5.评标期间若发现投标人有围标、串标或以他人名义参加投标的,其投标将被否决,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将被列入招标人黑名单;若在评标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有围标、串标或以他人名义参加投标的,招标人将在上报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取消其中标资格且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将被列入招标人黑名单;若在合同实施阶段发现承包人在投标时有围标、串标或以他人名义参加投标的,招标人按合同相关条款处罚并上报行政主管部门,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承包人依法承担违约赔偿责任,并将被列入招标人黑名单。注:黑名单有效期3年,被列入黑名单的单位在黑名单有效期内禁止参与招标人的项目投标。6.“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是“投标人须知”正文相应条款针对本项目的具体修改和补充,《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不一致时,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为准;若有补遗澄清说明的,则以补遗澄清说明为准。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1 | 评标方法 | 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 | 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相等的,以技术部分得分高的优先;技术部分得分相等的,则由评标委员会采用投票表决的方式确定排名顺序。 | |
2.1.1 | 形式评审 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如有)一致 | |
2.1.1 | 形式评审 标准 | 投标函签名盖章 |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或加盖单位章。由法定代表人签名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名的,应附授权委托书。 | |
2.1.1 | 形式评审 标准 | 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 |
2.1.1 | 形式评审 标准 | 投标文件的签署 | 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的须齐全。 | |
2.1.1 | 形式评审 标准 | 联合体投标人(如有) | 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 |
2.1.2 | 资格评审 标准 | 营业执照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规定 | |
2.1.2 | 资格评审 标准 | 资质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规定 | |
2.1.2 | 资格评审 标准 | □财务要求 | / | |
2.1.2 | 资格评审 标准 | 业绩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规定 | |
2.1.2 | 资格评审 标准 | 投标截止日投标资格情况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规定 | |
2.1.2 | 资格评审 标准 | □项目负责人 | / | |
2.1.2 | 资格评审 标准 | 其他要求 | ||
2.1.2 | 资格评审 标准 | □联合体投标人(如有) | / | |
2.1.3 | 响应性评 审标准 | 投标报价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2 款规定 | |
2.1.3 | 响应性评 审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1 项规定 | |
2.1.3 | 响应性评 审标准 | 服务期限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2 项规定 | |
2.1.3 | 响应性评 审标准 | 质量标准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3 项规定 | |
2.1.3 | 响应性评 审标准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3.1 项规定 | |
2.1.3 | 响应性评 审标准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4.1 项规定 | |
2.1.3 | 响应性评 审标准 | 权利义务 | 符合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投标文件不应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由投标人承诺,承诺书格式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 |
2.1.3 | 响应性评 审标准 | 实质性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本次投标不得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其他违反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行为。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 |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2.2.1 | 分值构成(总分 100 分) | 商务部分:12分;技术部分:18分;投标报价:70分。 |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所有通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除外)的投标总报价中去掉六分之一(不能整除的按小数点前整数取整,不足六家报价则不去掉)的最低价和相同家数的最高价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投标总报价的评标基准价。以上计算取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最终结果取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在评标基准价计算完成后(除计算错误外),在后续的评审中不得再对其做出调整。 | ||
2.2.3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 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 ×(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偏差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
2.2.4(1) | 商务部分标准(12分) | 投标人业绩(10分) | 在满足资格条件的基础上,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每多具有1个单项合同金额50万元(含)以上或框架合同年度结算金额50万元(含)以上的登机牌或行李条供货业绩的得1分,本项最高得10分。注:1.提供合同复印件(投标人如果提供框架合同的还需同时提供发票或订单或其他证明材料,证明其年度结算金额满足上述要求)。2.此处类似业绩仅限于国内外机场登机牌或行李条业绩,其余印刷类产品均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
2.2.4(1) | 商务部分标准(12分) | 认证证书(2分) | 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分;投标人具备有效的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分,本项最多得2分。提供:认证证书复印件。 | |
注:以上商务部分评审提供的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鲜章。 | ||||
2.2.4(2) | 技术部分 评分标准(18分) | 登机牌技术要求(5分) | ①材质要求(2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1分,优于招标文件要求得2分;②打印质量要求(2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1分,优于招标文件要求得2分;③撕断力(1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0.5分,优于招标文件要求得1分; | |
2.2.4(2) | 技术部分 评分标准(18分) | 行李条技术性能(4分) | ①材质要求(2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1分,优于招标文件要求得2分;②印刷和切模要求:(2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1分,优于招标文件要求得2分; | |
2.2.4(2) | 技术部分 评分标准(18分) | 服务方案(2分) | 根据服务方案里的可行性及时效性综合评分,包括但不限于售后服务、送货期等因素,优秀得2分;一般得1分;差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 |
2.2.4(2) | 技术部分 评分标准(18分) | 经营合作(2分) | 提供登机牌广告资源经营合作方案,根据方案的可行性和经济性评分,优秀得2分;一般得1分;差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 |
2.2.4(2) | 技术部分 评分标准(18分) | 设备工艺(5分) | ①为满足登机牌广告印刷效果要求,具备PS版印刷机械设备1台,得2分,最多得2分。②为满足登机牌及行李条批量生产要求,每具备柔版印刷机械设备1台,得1分,最多得3分。提供:设备购买合同复印件、发票复印件、设备照片。 | |
2.2.4(2) | 注:评标委员会成员为5人及以上时,所有评委打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分,余下评委打分取算术平均值为该投标人技术部分得分。技术部分得分的最终结果取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 |||
2.2.4(3)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70分) | 投标总报价(70分) | 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同时,得满分70分。在此基础上,各投标总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每增加1%扣 1 分,每减少1%扣 0.5 分,扣完为止。按插入法计算得分。未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仍应参加计算相应分值。投标总报价得分最终结果取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 |
3.评标程序 | 1.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2.1.1至2.1.3的规定对所有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只有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才能进行后续评审。2.对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人按照本附表第2.2.4(1)目规定的评分方法对商务部分进行评分。3.对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人按照本附表第2.2.4(2)目规定的评分方法对技术部分进行评分。4.对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人按照本章第2.2.2项计算方法计算评标基准价,并按本附表第2.2.4(3)目规定的评分方法对投标总报价进行评分。5.对技术部分、商务部分、投标总报价得分进行汇总,确定得分由高至低前三名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6.因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导致有效投标人不足三个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所有投标。但是有效投标人的经济、技术等指标仍然具有市场竞争力,能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可以继续评标并确定中标候选人。 | |||
3.2.3 | 投标人得分 | 投标人得分=A+B+C |
招标文件章节号 | 条款名称 | 否决投标条件 |
第二章3.2.3 | 投标报价 | 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及各单项报价不得高于其对应的最高限价,否则其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 |
第二章3.4 | 投标保证金 |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 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
第二章3.6 | 备选方案 |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
第三章3.1 | 初步评审 |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
第三章3.1 | 初步评审 |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1)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招标文件的偏差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或最高项数;(2)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
第三章3.1 | 初步评审 |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并要求投标人书面澄清确认。投标人拒不澄清确认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
第三章3.2 |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
货物名称 | 规格 | 单位 | 不含税单价(元/张) |
张 | |||
张 |
GA重庆机场集团有限公司ChongqingAirportGroupCo.,Ltd023-96666624小时投诉/客服热线1登机牌BoardingPass2登机牌BoardingPass航班号FLIGHT1日期DATE始发站FROM7到达站DEST/舱位CLASS1序号NO.登机口GATE登机时间BODTIME座位号SEAT待定重庆飞请查询航班动态屏幕,留意登机口临时变更信息登机口起飞前15分钟关闭微信手机扫一扫优惠信息早知道 | GA重庆机场集团有限公司ChongqingAirportGroupCo.,Ltd023-96666624小时投诉/客服热线1登机牌BoardingPass2登机牌BoardingPass航班号FLIGHT1日期DATE始发站FROM7到达站DEST/舱位CLASS1序号NO.登机口GATE登机时间BODTIME座位号SEAT待定重庆飞请查询航班动态屏幕,留意登机口临时变更信息登机口起飞前15分钟关闭微信手机扫一扫优惠信息早知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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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名称 | |||||||
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话 | |||||
联系方式 | 传真 | 网址 | |||||
组织结构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项目负责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成立时间 | |||||||
企业资质等级 | |||||||
营业执照号 | |||||||
注册资金 | |||||||
开户银行 | |||||||
账号 | |||||||
员工总人数: | |||||||
经营范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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