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石化上海工程有限公司连云港原油商业储备基地工程(BEPC)总承包项目安防系统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上海市
发布时间
2023/07/0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中石化上海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孔令霖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上海招标中心
代理联系人李晨光021-58661005
标书截止时间2023/07/11
投标截止时间2023/07/25
公告正文
中石化上海工程有限公司连云港原油商业储备基地工程(BEPC)总承包项目安防系统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3年07月04日
本标在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平台操作,请登录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并使用CA数字证书加密制作投标文件,操作流程见下方说明。
Report
连云港原油商业储备基地工程项目上海工程安防系统框架协议采购采购招标公告 |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连云港原油商业储备基地工程项目上海工程安防系统框架协议采购(WZ20230724-3431-9028-B1)招标人为中石化上海工程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安防系统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2.2 招标范围: | ||||||||
序号 | 物资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备注 | ||||
1 | 其他监视设备及配件 | 1.00 | 台 | 包1-安防系统 | ||||
2 | 安防控制系统 | 1.00 | 套 | 包1-安防系统 | ||||
3 | 视频监视设备 | 1.00 | 套 | 包1-安防系统 | ||||
4 | 视频会议终端 | 1.00 | 套 | 包1-安防系统 | ||||
2.3 技术规格:技术规格见具体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提供承诺函:承诺如中标,须自收到中标通知之日起,1个月内申请法人信用认证和产品质量评价,3个月内完成相关认证评价。 3.1.7 生产商通过质量管理体系标准认证,并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 3.1.8 投标人近三年在“信用中国”网站,或生产所在地省级政务公开平台,无因环保问题的行政处罚事项(已撤消的行政处罚不计入)。 3.1.9 本次项目不支持联合体投标 3.1.10 投标人应在近期内具有从事安全综合视频系统集成的经验,应标时提供近三年内石油石化行业的视频系统业绩表,其中至少有一个项目规模与本项目相近,并提供合同复印件。 3.1.11 投标方必须取得所投主要设备(包括:周界安防系统分布式振动光缆、反无人机主动防御系统、防爆设备箱、光纤收发器、线缆、电子巡更系统)的原厂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书。 3.1.12 投标方提供的安防系统各子系统配套设备必须适合现场环境条件和爆炸危险环境条件。爆炸危险环境下使用的产品必须具有满足招标技术文件规定防爆等级的防爆合格证书。 3.1.13 投标商必须负责本项目的生产监控子系统平台与老厂扬子石化生产监控平台的兼容性,投标商需要出具详细对接方案。 3.1.14 投标商应满足请购书1.6.13~1.6.15项关于设备集成等要求。 3.1.15 投标商应能确保分布式振动光缆系统与安防视频监控子系统的联动控制功能,并承诺配合向周界视频监控子系统厂商提供系统联动和集成所需的软件支持,投标商需要出具详细的联动方案。 3.1.16 满足安防系统规格书5.8条安防系统联网要求。 3.1.17 投标商所投分布式振动光纤周界入侵报警系统应具有国家安全防范报警系统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或公安部安全与警用电子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出具的型式检验报告(提供有效期内证书,原件备查)。投标商应对分布式振动光纤周界入侵报警系统及其配套产品的设计、材料采购、工件的制造、零部件的组装、图纸、资料的提供和检验以及在指定场所进行的试验负有完全责任。还应对分布式振动光纤周界入侵报警系统及其配套产品的性能、总体装配质量、运输、现场安装调试负责。 3.1.18 分布式振动光线子系统报警主机须具有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3C认证)和国家安全防范报警系统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型式检验报告(提供有效期内证书)。 3.1.19 分布式振动光线子系统定位方式:分布式,入侵报警指示功能:最大探测距离:单通道≥5km、定位精度:≤3m(以产品的型式检验报告数据为准)。 3.1.20 分布式振动光线子系统入侵报警功能响应时间:≤2s、断纤报警功能响应时间:≤2s(以产品的型式检验报告数据为准)。 3.1.21 分布式振动光线子系统设备防爆等级不低于[Ex op is T6 Ga] IIC(提供有效资质证书)。 3.1.22 投标商所投反无人机主动防御系统产品应具有国家防爆认证资质单位出具的防爆证书,防爆等级达到IIC T6 ,证书需在有效期内,并提供复印件;同时应具有国家反恐办组织委托国家无线电监测检测中心进行检测,并提供相应的检测合格报告;应提供国家安全防范报警系统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北京)、公安部安全与警用电子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的复印件,所投产品名称、型号须与检测报告上送检产品名称、型号完全一致。 3.1.23 卖方应提供“安全不干扰生产技术方案”,即:提供本设备在开机状态下,不与企业在用生产相关的通信对讲、巡检、校时、传感等设备冲突;以及对防护上空可能出现的军用、民用航空器造成不良影响的技术方案。 3.1.24 投标方必须提供技术规格书中要求的各类证书报告、检测报告以及其他要求的证明文件。 3.1.25 投标商必须配合设计单位完成中标后机柜、机箱内的设计。并将机柜、机箱对外的接线端子图;机柜、机箱内的设备安装布置图;各机柜、机箱的电源消耗功率按规定的时间提供给设计单位。 3.1.26 投标方必须出具承诺书承诺:负责所有本系统室内机房机柜内设备的接线工作,其余部位负责指导施工单位接线。 3.1.27 卖方投标文件与本请购文件有偏差时,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所附的偏差表中逐一列出,当偏差项不可接受时,将被视为不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将直接作废标处理。 3.1.28 投标人应逐条响应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书设备材料表中列出的品牌,投标人如选用等同品牌,需开标前书面澄清。 3.1.29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30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7月4日 8:00时至2023年7月11日 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0元,售后不退。 4.3尚未注册的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账户信息等)。投标人务必确保注册信息准确。如注册信息有误,可能导致投标人无法购买招标文件、缴付投标保证金、收回投标保证金、取得费用发票、签约等。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7月25日09:30时,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本次招标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2023年07月25日09:30 开标地点:网上投标,网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上海招标中心现场。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6.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sinopec.com)和易派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epec.com)上发布。 6.2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在2023年07月25日09:30前与招标联系人联系,技术咨询请与技术咨询联系人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的形式)。 6.3其他投标说明: (1)本项目为电子CA标,首次参加的投标人,请尽快向网站购买U-KEY,并下载标书制作软件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和编制投标文件。操作流程见网站说明。购买CA数字证书、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文件制作、模拟解密、网站网页问题以及相关系统软件操作,请咨询400-8198786;标书费支付、保证金支付出现问题,请咨询95388-5。 (2)购买标书须通过本招标公告网页最下方“我要投标”直接支付标书费,不接受其他方式支付。标书一经售出,不予退还。招标项目中含“(重招)”二字的,为重新招标项目,第一次招标已购买的投标人,一般可免于支付重新招标的标书费,但须在招标文件售卖期内进入系统完成报名方可直接下载标书。保证金支付须按标(包)分开支付至对应的广发银行账号。识别第一次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不需要招标人勾选。 (3)请在开标前提前上传加密的技术和商务电子标书,无特殊说明的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和 U盘。无特别通知的各投标人无须到开标现场投标,但需安排授权代表在线处理解密及答疑等相关事宜。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未按时解密的,视为撤销投标。 (4)注意事项: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包括但不限于对招标公告的修改、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开标时间调整等)均以澄清的方式在招标平台系统中发布,投标人应及时关注和查阅招标平台中的澄清内容,如认为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或有其他疑问的,应在接到澄清后按照澄清规定的时间向招标机构提出,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招标文件澄清导致的损失和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购买招标文件后不参加本次投标的,须在售卖截止后3日内将加盖公章的放弃投标函及购买招标文件的证明截图发至项目投标咨询联系人邮箱,如出现未在规定时间内发出放弃投标函并且不参与投标的,影响招标人采购进度,相关投标人将纳入中石化供应商诚信体系考核。3)投标发票要求:本次招标采用发票信息核验功能,仅接受通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供应商发票”功能选择的发票。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发票信息维护和核验发票的维护和核验操作步骤详见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系统(https://bidding.sinopec.com)首页“操作指南”中“投标发票管理操作手册”。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的,对投标文件中的发票评审以通过“供应商发票”功能选择的发票为准。 7. 联系方式 | ||||||||
招 标 人: | 中石化上海工程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上海招标中心 | |||||
地 址: | 上海浦东张扬路769号 | 地 址: | 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上海招标中心 | |||||
邮 编: | / | 邮 编: | / | |||||
联 系 人: | 孔令霖 | 联 系 人: | 李晨光 | |||||
电 话: | 021-58366600 | 电 话: | 021-58661005 | |||||
电子邮件: | konglinglin.ssec@sinopec.com | 电子邮件: | wzlicg@sinopec.com | |||||
2023年7月3日 | ||||||||
附件:
招标公告.pdf
|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