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渤海装备辽河热采机械公司井口木箱加工项目(变更)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3/05/2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bhzb-fw-2023092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油集团渤海石油装备制造有限公司第一机械厂招标采购中心
代理联系人张梅梅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渤海装备辽河热采机械公司井口木箱加工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渤海装备辽河热采机械公司井口木箱加工项目(招标编号:BHZB-FW-2023092),招标人为中国石油集团渤海石油装备制造有限公司辽河热采机械制造分公司,资金(资金来源)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本项目为渤海装备辽河热采机械公司下属的井口制造厂长庆套管头、浙江套管头及出口井口装置所用井口木箱的外协加工项目。本次招标为定商定价不定量定履行期限形式,预计工作量380万元(工作量为预估,按实际交付数量结算)。履行期限为合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5月31日。
2.2服务地点:辽宁省盘锦市辽河热采机械公司井口制造厂 。
2.3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5月31日,自收到订单之日起当天内完成合箱,确保产品发货时间。
2.4付款方式:承揽业务交付验收合格后,乙方开具合法足额发票,甲方挂账60日后启动付款程序,30日后以电汇方式付款,可按进度分期分批结算。
2.6标包划分:本招标项目共一个标包。标包一见下表,设最高投标限价,此最高限详见下表:
标包一:
注:投标报价含人工费、13%增值税、运费、装卸费、现场包装费价格等相关费用。(甲方不再支付其他费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为有能力完成上述全部招标货物生产、售后服务等全过程工作的制造商,须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出境货物木质包装除害处理标识施加资格证书。
3.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相关会计报表),财务状况良好,企业没有处于被接管、破产或关、停、并、转状态。
3.3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2022年同类制造加工工序的业绩汇总表 ,汇总表后附相应的合同及发票扫描件。
3.4服务要求:现场服务的操作人员需有同类作业3年以上工作经验,且每个工种不少于2人常驻现场,保证接到发货订单随时包装,以确保产品发货时间。(投标人须提供服务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
3.5信誉要求: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此次投标(附网站下载信用信息报告);同时,投标人如为中石油集团公司库内供应商,应处于没有因违约、诚信等原因被中国石油停止交易资格的状态(附能源一号网网站截图及查询网址)。
3.6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 √不接受。
3.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3年05月17日11:00:00 时至2023年05月22日23:59:59 时,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在线报名购买电子招标文件。 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在线报名,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本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 此次采购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投标人需要使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的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与本次采购招标的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首页----操作指南---《关于招标平台U-KEY办理和信息注册维护通知》)。其他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的相关章节,有关注册、报名等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也可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4008800114。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 1000 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次招标采取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方式。
5.1.1网上电子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人应在5.2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为避免受网速及网站技术支持工作时间的影响,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2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网上开标):2023年05月31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5.3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所有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在线参加开标仪式)。
5.4潜在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按项目提交40000元(肆萬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投标小知识可同时关注微信公众号“能源一号网官方服务号”。
6、投标保证金缴纳流程
6.1投标人从企业基本账户(以在该平台注册时填写的基本账户为准)将所需投标保证金转至平台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
银行账号:2690 2100 1718 5000 0010
银行行号:3132 6501 0019
开户行: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
昆仑银行客服电话:4006696569
6.2转账成功后,平台自动存入投标人平台电子钱包。
6.3投标人登录平台,进入所投项目主控台,选择“递交投标保证金”,将项目或标段所需投标保证金从电子钱包分配至所投项目或标段。
6.4平台规定:投标人必须将投标保证金分配至所投项目或标段,方可认定投标保证金缴纳成功。
6.5投标保证金退还:评标结果确定后,未被列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由招标组织部门将其保证金解冻,并退回投标人在昆仑银行设立的账户(钱包)中,中标候选人需待中标人合同签订后方可执行退款流程。
7、招标服务费
7.1 本项目收取招标服务费,招标服务费向中标人收取。
7.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应向招标采购中心一次性支付相应的招标服务费。
7.3 本项目招标服务费按项目缴纳:标包一:20000元(贰万元整)。
7.4招标服务费缴纳账户:
开户银行:建行青县石油支行
开户名称:中国石油集团渤海石油装备制造有限公司第一机械厂
账 号:13001697236050500562
联行行号:105143200606
备注:(请在备注栏注明招标项目编号)
同时,将招标服务费汇款凭证发送邮箱:271130882@qq.com,并电话通知项目负责人。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机构:中国石油集团渤海石油装备制造有限公司第一机械厂招标采购中心
地 址:河北沧州青县东环路102号
项目负责人:张梅梅
电 话:0317-2577777/15028626447
10.标书费和招标服务费发票领取事项
1. 标书费和招标服务费开票信息内容以投标人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中注册的信息为准,如因信息有误造成的开票信息错误,由投标人承担相应责任。
2. 标书费统一开电子发票,并通过“51发票平台”发送至投标人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中填写的邮箱地址。
3. 招标服务费开具增值税纸质发票。需邮寄的,请按点击下方链接或扫描二维码填写发票邮寄的相关信息,发票开具后我方将按所填写的相关信息办理到付邮寄业务,请各投标人注意查收。信息填写必须准确,项目招标编号以招标文件封面招标编号“BHZB -…-…”格式内容为准,如因信息有误造成的邮寄问题,由信息填报人承担相应责任;未进行填报的,视为自行领取,招标中心仅代替保管一年。
4.招标服务费发票邮寄信息填写链接和二维码:http://ml10nlv0818n5hox.mikecrm.com/bQzPbcl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渤海装备辽河热采机械公司井口木箱加工项目(招标编号:BHZB-FW-2023092),招标人为中国石油集团渤海石油装备制造有限公司辽河热采机械制造分公司,资金(资金来源)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本项目为渤海装备辽河热采机械公司下属的井口制造厂长庆套管头、浙江套管头及出口井口装置所用井口木箱的外协加工项目。本次招标为定商定价不定量定履行期限形式,预计工作量380万元(工作量为预估,按实际交付数量结算)。履行期限为合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5月31日。
2.2服务地点:辽宁省盘锦市辽河热采机械公司井口制造厂 。
2.3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5月31日,自收到订单之日起当天内完成合箱,确保产品发货时间。
2.4付款方式:承揽业务交付验收合格后,乙方开具合法足额发票,甲方挂账60日后启动付款程序,30日后以电汇方式付款,可按进度分期分批结算。
2.6标包划分:本招标项目共一个标包。标包一见下表,设最高投标限价,此最高限详见下表:
标包一:
协作项目名称 | 具体内容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最高限价 单价(元) |
井口木箱加工 | 长庆套管头普通木箱包装 | 1520*1020*1230mm 305*305*610mm 285*285*570mm 430*360*470mm | 套 (四个规格为一套) | 600 |
长庆套管头加固木箱包装 (木方龙门架加斜支撑) | 1560*1040*1270mm 310*310*615mm 290*290*575mm 435*365*475mm | 套 (四个规格为一套) | 660 | |
长庆套管头纯木质木箱包装 | 1600*1100*1310mm 325*325*630mm 305*305*590mm 445*375*485mm | 套 (四个规格为一套) | 990 | |
普通木箱 | ≥0.5 m3 | 立方米 | 270 | |
<0.5 m3 | 立方米 | 305 | ||
普通木箱(钢带捆扎) | ≥0.5 m3 | 立方米 | 670 | |
<0.5 m3 | 立方米 | 750 | ||
出口纯木质 (木质包装除害处理) | ≥0.5 m3 | 立方米 | 640 | |
<0.5 m3 | 立方米 | 760 | ||
出口普通木箱 (木质包装除害处理) | ≥0.5 m3 | 立方米 | 530 | |
<0.5 m3 | 立方米 | 670 | ||
钢带箱 | ≥0.5 m3 | 立方米 | 310 | |
<0.5 m3 | 立方米 | 340 |
注:投标报价含人工费、13%增值税、运费、装卸费、现场包装费价格等相关费用。(甲方不再支付其他费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为有能力完成上述全部招标货物生产、售后服务等全过程工作的制造商,须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出境货物木质包装除害处理标识施加资格证书。
3.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相关会计报表),财务状况良好,企业没有处于被接管、破产或关、停、并、转状态。
3.3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2022年同类制造加工工序的业绩汇总表 ,汇总表后附相应的合同及发票扫描件。
3.4服务要求:现场服务的操作人员需有同类作业3年以上工作经验,且每个工种不少于2人常驻现场,保证接到发货订单随时包装,以确保产品发货时间。(投标人须提供服务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
3.5信誉要求: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此次投标(附网站下载信用信息报告);同时,投标人如为中石油集团公司库内供应商,应处于没有因违约、诚信等原因被中国石油停止交易资格的状态(附能源一号网网站截图及查询网址)。
3.6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 √不接受。
3.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3年05月17日11:00:00 时至2023年05月22日23:59:59 时,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在线报名购买电子招标文件。 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在线报名,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本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 此次采购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投标人需要使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的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与本次采购招标的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首页----操作指南---《关于招标平台U-KEY办理和信息注册维护通知》)。其他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的相关章节,有关注册、报名等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也可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4008800114。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 1000 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次招标采取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方式。
5.1.1网上电子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人应在5.2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为避免受网速及网站技术支持工作时间的影响,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2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网上开标):2023年05月31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5.3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所有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在线参加开标仪式)。
5.4潜在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按项目提交40000元(肆萬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投标小知识可同时关注微信公众号“能源一号网官方服务号”。
6、投标保证金缴纳流程
6.1投标人从企业基本账户(以在该平台注册时填写的基本账户为准)将所需投标保证金转至平台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
银行账号:2690 2100 1718 5000 0010
银行行号:3132 6501 0019
开户行: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
昆仑银行客服电话:4006696569
6.2转账成功后,平台自动存入投标人平台电子钱包。
6.3投标人登录平台,进入所投项目主控台,选择“递交投标保证金”,将项目或标段所需投标保证金从电子钱包分配至所投项目或标段。
6.4平台规定:投标人必须将投标保证金分配至所投项目或标段,方可认定投标保证金缴纳成功。
6.5投标保证金退还:评标结果确定后,未被列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由招标组织部门将其保证金解冻,并退回投标人在昆仑银行设立的账户(钱包)中,中标候选人需待中标人合同签订后方可执行退款流程。
7、招标服务费
7.1 本项目收取招标服务费,招标服务费向中标人收取。
7.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应向招标采购中心一次性支付相应的招标服务费。
7.3 本项目招标服务费按项目缴纳:标包一:20000元(贰万元整)。
7.4招标服务费缴纳账户:
开户银行:建行青县石油支行
开户名称:中国石油集团渤海石油装备制造有限公司第一机械厂
账 号:13001697236050500562
联行行号:105143200606
备注:(请在备注栏注明招标项目编号)
同时,将招标服务费汇款凭证发送邮箱:271130882@qq.com,并电话通知项目负责人。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机构:中国石油集团渤海石油装备制造有限公司第一机械厂招标采购中心
地 址:河北沧州青县东环路102号
项目负责人:张梅梅
电 话:0317-2577777/15028626447
10.标书费和招标服务费发票领取事项
1. 标书费和招标服务费开票信息内容以投标人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中注册的信息为准,如因信息有误造成的开票信息错误,由投标人承担相应责任。
2. 标书费统一开电子发票,并通过“51发票平台”发送至投标人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中填写的邮箱地址。
3. 招标服务费开具增值税纸质发票。需邮寄的,请按点击下方链接或扫描二维码填写发票邮寄的相关信息,发票开具后我方将按所填写的相关信息办理到付邮寄业务,请各投标人注意查收。信息填写必须准确,项目招标编号以招标文件封面招标编号“BHZB -…-…”格式内容为准,如因信息有误造成的邮寄问题,由信息填报人承担相应责任;未进行填报的,视为自行领取,招标中心仅代替保管一年。
4.招标服务费发票邮寄信息填写链接和二维码:http://ml10nlv0818n5hox.mikecrm.com/bQzPbc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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