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烟草公司县局、驻村工作组食堂外包服务(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金额
174.25万元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09/2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kas-03-2023-022
预算金额174.25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方中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2023/10/09
投标截止时间2023/10/16
公告正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KAS-03-2023-022

项目名称喀什地区烟草公司县局、驻村工作组食堂外包服务(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预算金额:174.25万元(包含两项费用:食堂厨师外包服务费用55万元与食材费用预算为119.25万元,注:食材费用根据每月据实按实际就餐人数及人均标准和服务要求具实核拨给乙方)。

最高限价174.25万元,【包含55万元厨师服务外包费用需做最高限价)+固定金额119.25万元(食材费用根据每月据实按实际就餐人数及人均标准和服务要求付款,不做最高限价)】,最高限价说明:119.25万元+X万元174.25万元。

项目需求:

喀什地区局(公司)所属12县(市)局及两个驻村点食堂服务外包,分别为叶城县局、泽普县局、莎车县局、麦盖提县局、岳普湖县局、伽师县局、英吉沙县局、巴楚县局、图木舒克市局、阿图什市局、乌恰县局、阿克陶县局、莎车县佰镇2村、莎车县佰镇27村提供厨师外包服务和食材供应服务

具体服务要求详见采购文件,合同期限9个月。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及满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

3.(1)法人本人投标的需提供法人身份证原件;被授权委托人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2)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若有不良行为记录,则无条件按照采购人要求或者约定退出采购活动、承担违约责任。如有以下不良行为的不符合本次报名资格要求:

①在“信用中国网”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尚在处罚期内的);

②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

③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及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

④“天眼查”查询存在企业信用失信或违法违规记录、法人关联性查询结果;

⑤中国裁判文书网近3年单位法人存在行贿行为(单位名称、法人姓名、行贿三项需同时查询)。

以上查询需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⑥根据烟草行业对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实施禁入措施的管理要求,凡被列入烟草行业或新疆烟草系统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投标。(本项由招标人查询,投标人无需提供)

⑦采购活动实施过程中,投标人向招标人干部、职工行贿的,将依据制度列入新疆烟草系统不良行为供应商库,终止本项目合作,禁入期限内禁止参加新疆烟草系统其他采购活动。

⑧对存在行贿行为投标人的禁入措施,适用于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和行贿人。在禁入期限内,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或单位,均不得参加新疆烟草系统其他采购活动。

⑨对行贿投标人及行贿人存在“换马甲”“换壳”行为参与本招标项目的,一经发现,拒绝其投标或终止合作,依据制度规定列入新疆烟草系统不良行为供应商库,禁入期限内禁止参加新疆烟草系统其他采购活动。

3)投标单位(供应商)提供《反商业贿赂承诺书》《三年内无重大违规记录承诺书》原件;

4)提供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项目主要参与人员在本单位缴纳的近3个月社保缴纳证明(单位社保缴费凭证和个人明细表);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税收证明:1.2023年(其中任意三个月)纳税期限内的完税或缴税凭证或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2.如提供完税或缴税凭证的,应至少提供其中三个月的完税或缴税凭证扫描件;3.无完税凭证的,须提供2023年内由税务机关出具的针对本年度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投标人应提供2023年(其中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凭证扫描件;无缴费记录的,应提供由投标人所在地社保收费部门出具的《依法缴纳或依法免缴社保费证明》(格式自拟,扫描件或证明材料均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6)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否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一)为本项目的监理人;

(二)为本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三)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四)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五)与委托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六)被责令停产停业的;

(七)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八)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九)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十)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招标项目;

(十一)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夫妻关系的单位,参加同一项目投标的。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及时间

时间:2023年9月26日至2023年10月9日,北京时间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20:00

领取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1)经有关部门年检通过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2)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3)法人代表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4)被委托人领取的需提供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线下获取方式:携带上述招标文件所需资料在新疆喀什地区喀什经济开发区深喀大道浙商大厦14楼1402号

招标文件售价:2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6日11: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新疆喀什地区喀什经济开发区深喀大道浙商大厦14楼1402号

开标时间:2023年10月16日11: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新疆喀什地区喀什经济开发区深喀大道浙商大厦14楼1402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少于5日,招标文件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可开始发布。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公告发布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烟草总公司外网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烟草公司

地址:新疆喀什地区喀什市世纪大道12号

2.监督部门信息

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烟草公司监督科

地址:新疆喀什地区喀什市世纪大道12号

3.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名称:新疆方中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新疆喀什地区喀什经济开发区深喀大道浙商大厦14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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