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南京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江北新区学校新建工程项目基坑监测及沉降观测服务采购公告
金额
111.05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11/0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hjbdl(23)-004(04)
预算金额111.05万元
招标联系人胡工025-58193763
招标代理机构捷宏润安工程顾问(江苏)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全子龙18051025801
标书截止时间2023/11/09
投标截止时间2023/11/22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南京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江北新区学校新建工程项目基坑监测及沉降观测服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捷宏润安工程顾问(江苏)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1月22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HJBDL(23)-004(04)
2.项目名称:南京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江北新区学校新建工程项目基坑监测及沉降观测服务
3.项目规模:项目拟规划用地面积130831.57平方米。新建75个班的中学(初中30个班,高中45个班)。总建筑面积为197676.45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139468.35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
58208.1平方米。
4.招标控制价:111.0540万元
5.招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支护结构坡顶水平竖向位移监测;深层水平位移监测;地面(道路、管线)沉降监测;地下水位监测;建筑物竖向位移监测;立柱桩沉降观测;砼支撑轴力监测、巡视检查等常规和非常规监测项目,并对施工单位的自行监测工作进行监督管理。(2)与工程所在行政区域的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进行基坑监测及沉降观测工作的协调,申报基坑监测及沉降观测技术成果的审批。保证技术成果能够通过相关部门认可,确保不因基坑监测及沉降观测工作影响本工程项目的建设进度和竣工验收,确保基坑监测及沉降观测工作和监测观测报告不影响本工程项目的质量创优等评审。按照相应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要求分标段出具监测观测报告。(3)在进行基坑监测及沉降观测任务的过程中与该工程相关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咨询单位、建设主管部门等相关单位的协调工作。
6.合同履行期限:工程全过程(含前期准备阶段、现场施工阶段及完工后跟踪监测观测)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并提供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提供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后附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的规定,以上涉及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可以在投标文件中一次性提交,也可以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不再需要提供上述涉及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投标文件中仅提供信用承诺书而未提供涉及的证明材料的,须在中标后,另行提供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一式三份),材料须加盖公章并胶装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通知书。
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仍须提供上述证明材料: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经调查核实后,按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督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资质要求:供应商资质等级及范围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①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②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含工程测量及岩土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③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含岩土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颁发的测绘(含工程测量)甲级及以上资质。(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证书。
三、获取招标文件
1.出售时间:2023年11月03日起至2023年11月09日止,每天9:00~11:30,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出售地点:捷宏润安工程顾问(江苏)有限公司(南京市玄武区板仓街9号(玄武文化科技园)B7栋3楼)
3.出售方式:供应商的授权方可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至捷宏润安工程顾问(江苏)有限公司购买。
4.文件售价:100 元/份,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2日下午14点30分(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2023年11月22日下午14点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南京市江北新区公共工程建设中心(南京市镇南河路100号)106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发布公告媒介:本次采购公告在“江苏政府采购”(http://www.ccgp-jiangsu.gov.cn/)”上发布,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政府采购”(http://www.ccgp-jiangsu.gov.cn/)”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本项目中标后不允许转包。
3.对项目技术及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社会代理机构提出,询问、质疑由社会代理机构负责答复。
4.现场考察或答疑:不组织(自行考察)。
5.投标文件份数要求:正本一份、副本肆份,电子件一份。
6.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管理:
(1)根据《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2018]10 号) 有关规定,凡在南京地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事先登陆“信用南京”(www.njcredit.gov.cn)或“南京市政府采购网”(www.njgp.gov.cn)主页“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栏目进行注册登记。由于特殊原因未及时注册的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2 天内办理登记注册手续。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无论是新用户注册或已注册成功的,均应在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信用南京”或“南京市政府采购网”在线打印其“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经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后作为投标(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是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必备材料。
(3)“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一式两份,一份装订在投标(响应)文件中,一份用封套单独加以密封,并在封套上注明“信用记录表”字样,随投标(响应)
文件一并递交。未按上述要求提供信用记录表的,投标(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南京市江北新区公共工程建设中心
单位地址:南京市镇南河路100号
联系人:胡工
联系方式:025-5819376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捷宏润安工程顾问(江苏)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玄武区板仓街9号(玄武文化科技园)B7栋3楼
联系人:全子龙
联系方式:18051025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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