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起步区第五组团市政次干路工程(二期)(NB6、NB7、NB8、NB9路)工程独立选址报告(含规划条件)编制招标公告(本项目为非依法必招项目,采用自愿招标的方式)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北省
发布时间
2023/07/06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起步区第五组团市政次干路工程(二期)(NB6、NB7、NB8、NB9路)工程独立选址报告(含规划条件)编制招标公告 (本项目为非依法必招项目,采用自愿招标的方式)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起步区第五组团市政次干路工程(二期)(NB6、NB7、NB8、NB9路)工程独立选址报告(含规划条件)编制已由 / 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雄安集团基础建设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新区财政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中国雄安集团基础建设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 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起步区第五组团EB4路以南、EA4路以北区域,包含4条次干路,分别为NB6路、NB7路、NB8路、NB9路。次干路道路总长约7.10公里。项目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再生水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工程、照明工程、燃气工程、热力工程、排管工程等。
2.1.2 服务期限: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完成独立选址报告(含规划条件)编制并通过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2.1.3 服务地点:河北雄安新区。
2.1.4 质量标准:合格。
2.1.5 本项目的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2.1.6中标人数量:1家。
2.1.7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2.2招标范围:起步区第五组团市政次干路工程(二期)(NB6、NB7、NB8、NB9路)工程独立选址报告(含规划条件)编制报告内容及要求满足国家、地方和行业相关规范标准,并通过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专项资格要求:须具有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业绩要求:/。
3.1.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要求:1名,具有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3.1.4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况:①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②近1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受到行政处罚的;③以弄虚作假方式骗取中标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限内的;④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且在公示期内的;⑤在雄安新区范围内,因涉嫌围标、串通投标被立案调查,尚未调查结束的;上述①~④条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
3.1.5其他要求:(一)其他要求:/。(二)基本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3)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在雄安新区的投标资格;(10)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或许可证,或吊销资质证书;(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12)在近三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承担项目存在重大质量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13)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14)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5)在近三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16)根据《河北雄安新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管理暂行办法》(雄安公服发[2022]84号)规定,被雄安新区相关部门列入河北雄安新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在限制投标期内的投标人。(17)以弄虚作假方式骗取中标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1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7-07 09:00至2023-07-18 08:59(北京时间,下同), 登录“中国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xabidding.cn)(以下简称“交易平台”)供应商端,找到本项目并点击参与项目;在“我的项目”中免费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 投标人按前款下载招标文件前,应先在“交易平台”按该平台公布的操作手册进行用户注册和CA数字证书办理,已完成注册和CA办理的供应商不必重复操作。 获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07-18 09:00 ,地点为 递交方式: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递交TBJ格式投标文件,无需提交纸质版文件。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开启方式: (1)投标人须登录中国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在线完成开标工作。开标时,供应商进入项目工作台,然后点击【开标】切换流程节点,再点击【进入开标系统】可进入远程开标系统。开标时,投标人需进入开标系统后在线签到,签到须填写“签到人姓名”、“手机号码”。 (2)在开标准备环节,投标人无需操作,等待开标人完成招标文件导入即可。 (3)开标人下达解密指令后,投标人须在电脑插入CA数字证书后点击【解密】,输入数字证书密码完成解密,投标人须在60分钟内完成解密并进行确认。 因投标人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忘记CA登陆密码、CA数字证书发生故障或用错、未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等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因招标人原因或系统发生故障等,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标时间。 (4)解密时间结束后,等待开标人点击唱标后,投标人即可查看唱标内容。开标人生成开标一览表后,投标人可进行查看。开标过程中,可在线提出异议,开标人回复后可进行查看。其他:如需帮助,请登陆中国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网站首页“帮助中心”-“业务操作指南”查看《中国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操作手册_投标人》。 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相关说明及注意事项 警告:中国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已接入智慧纪检监督系统,如投标人中存在使用同一台电脑制作或上传投标文件的,将被系统自动识别为存在围标、串标嫌疑。相关数据直接上链并移交相关部门。 一、递交投标文件 1、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小时前上传,充分考虑到网络及系统平台可能存在的非正常情况。(对于超过50M的文件,请您预留更多时间)。 2、投标人提早在招标项目文件获取截止时间、递交文件截止时间前进行相应业务操作。避免临近截止时间因网络环境、个人电脑环境等原因导致您未能及时参与、报价、递交文件,导致投标失败。 3、在生成投标文件后,请对照招标/招标文件要求,认真核对签名信息和数量后再上传投标文件;上传成功后,请务必下载、检查,确保文件内容和签名无误。 二、开标 (一)投标人参加方式:投标人/投标人须登录中国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供应商端,通过【我的项目】-【项目工作台】进入项目后点击【开标】进入开标会(或点击【开标大厅】进入)。 (二)开标前必须进行驱动检测 1、请投标人务必在开标前进行驱动检测(打开数字签名服务-驱动管理,点击“一键检测”),如未进行驱动检测导致开标时无法解密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2、建议使用google、Edge、火狐浏览器登录,确保CA数字证书能正常使用,如有问题可拨打技术支持电话010-21362559。 3、请投标人提前准备好加密CA数字证书和电脑,确保网络顺畅,推荐使用公司办公环境的有线网络。 三、评标 在评标过程中投标人应随时关注平台信息,在规定时间内答复评标委员会发出的澄清、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的,评标委员会将按照评标办法作出最不利于该投标人的量化。 四、服务电话 电子交易平台:010-21362559 北京CA数字证书:15028921277(微信同号) 注册审核:0312-5673386 五、潜在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有在法定时限内行使异议或者投诉的权利。 1、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仅涉及开标的除外),异议书格式及内容应符合《河北雄安新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异议和投诉处理暂行办法》及招标文件的要求。 异议受理的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思莹 电 话:15535135146 电子邮件:wangsy@sstc20.com 地 址:北京市海淀大街8号中钢国际广场16层 提交地点: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异议与回复”环节提交 2、异议应当以异议书形式提交,提出异议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①异议书应当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有效的联系方式。异议处理对接人非单位法定代表人的,还应由该单位为对接人出具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 ②异议书应当包含异议人的名称、地址、电话、邮箱、日期等基本信息及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有效线索、证明材料、相关请求及主张; ③开标现场未提出相关异议或已经投标人确认的事项,开标后不得就同一事项提出异议; ④已经做出明确答复,无新的事实证据的,不得就同一事项提出异议; ⑤异议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异议人应当同时提供简体中文译本。外文与简体中文译本不一致的,以简体中文译本为准。 ⑥不满足本条要求的不予受理。 3、异议人撤回异议的,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人撤回异议的,视为该异议无效,异议程序自然终止,异议人不得以同一理由再次提出异议。 4、被质疑人须配合招标人对异议事项进行核查。 被质疑人无正当理由拒绝配合调查的,招标人有权取消被质疑人中标资格,并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候选人排序依次确定其他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依法重新招标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本次招标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及中标结果公示均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hebeieb.com/)、中国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http://www.xabidding.cn/)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起步区第五组团市政次干路工程(二期)(NB6、NB7、NB8、NB9路)工程独立选址报告(含规划条件)编制已由 / 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雄安集团基础建设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新区财政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中国雄安集团基础建设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 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起步区第五组团EB4路以南、EA4路以北区域,包含4条次干路,分别为NB6路、NB7路、NB8路、NB9路。次干路道路总长约7.10公里。项目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再生水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工程、照明工程、燃气工程、热力工程、排管工程等。
2.1.2 服务期限: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完成独立选址报告(含规划条件)编制并通过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2.1.3 服务地点:河北雄安新区。
2.1.4 质量标准:合格。
2.1.5 本项目的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2.1.6中标人数量:1家。
2.1.7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2.2招标范围:起步区第五组团市政次干路工程(二期)(NB6、NB7、NB8、NB9路)工程独立选址报告(含规划条件)编制报告内容及要求满足国家、地方和行业相关规范标准,并通过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专项资格要求:须具有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业绩要求:/。
3.1.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要求:1名,具有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3.1.4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况:①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②近1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受到行政处罚的;③以弄虚作假方式骗取中标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限内的;④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且在公示期内的;⑤在雄安新区范围内,因涉嫌围标、串通投标被立案调查,尚未调查结束的;上述①~④条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
3.1.5其他要求:(一)其他要求:/。(二)基本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3)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在雄安新区的投标资格;(10)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或许可证,或吊销资质证书;(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12)在近三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承担项目存在重大质量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13)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14)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5)在近三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16)根据《河北雄安新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管理暂行办法》(雄安公服发[2022]84号)规定,被雄安新区相关部门列入河北雄安新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在限制投标期内的投标人。(17)以弄虚作假方式骗取中标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1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7-07 09:00至2023-07-18 08:59(北京时间,下同), 登录“中国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xabidding.cn)(以下简称“交易平台”)供应商端,找到本项目并点击参与项目;在“我的项目”中免费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 投标人按前款下载招标文件前,应先在“交易平台”按该平台公布的操作手册进行用户注册和CA数字证书办理,已完成注册和CA办理的供应商不必重复操作。 获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07-18 09:00 ,地点为 递交方式: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递交TBJ格式投标文件,无需提交纸质版文件。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开启方式: (1)投标人须登录中国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在线完成开标工作。开标时,供应商进入项目工作台,然后点击【开标】切换流程节点,再点击【进入开标系统】可进入远程开标系统。开标时,投标人需进入开标系统后在线签到,签到须填写“签到人姓名”、“手机号码”。 (2)在开标准备环节,投标人无需操作,等待开标人完成招标文件导入即可。 (3)开标人下达解密指令后,投标人须在电脑插入CA数字证书后点击【解密】,输入数字证书密码完成解密,投标人须在60分钟内完成解密并进行确认。 因投标人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忘记CA登陆密码、CA数字证书发生故障或用错、未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等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因招标人原因或系统发生故障等,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标时间。 (4)解密时间结束后,等待开标人点击唱标后,投标人即可查看唱标内容。开标人生成开标一览表后,投标人可进行查看。开标过程中,可在线提出异议,开标人回复后可进行查看。其他:如需帮助,请登陆中国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网站首页“帮助中心”-“业务操作指南”查看《中国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操作手册_投标人》。 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相关说明及注意事项 警告:中国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已接入智慧纪检监督系统,如投标人中存在使用同一台电脑制作或上传投标文件的,将被系统自动识别为存在围标、串标嫌疑。相关数据直接上链并移交相关部门。 一、递交投标文件 1、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小时前上传,充分考虑到网络及系统平台可能存在的非正常情况。(对于超过50M的文件,请您预留更多时间)。 2、投标人提早在招标项目文件获取截止时间、递交文件截止时间前进行相应业务操作。避免临近截止时间因网络环境、个人电脑环境等原因导致您未能及时参与、报价、递交文件,导致投标失败。 3、在生成投标文件后,请对照招标/招标文件要求,认真核对签名信息和数量后再上传投标文件;上传成功后,请务必下载、检查,确保文件内容和签名无误。 二、开标 (一)投标人参加方式:投标人/投标人须登录中国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供应商端,通过【我的项目】-【项目工作台】进入项目后点击【开标】进入开标会(或点击【开标大厅】进入)。 (二)开标前必须进行驱动检测 1、请投标人务必在开标前进行驱动检测(打开数字签名服务-驱动管理,点击“一键检测”),如未进行驱动检测导致开标时无法解密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2、建议使用google、Edge、火狐浏览器登录,确保CA数字证书能正常使用,如有问题可拨打技术支持电话010-21362559。 3、请投标人提前准备好加密CA数字证书和电脑,确保网络顺畅,推荐使用公司办公环境的有线网络。 三、评标 在评标过程中投标人应随时关注平台信息,在规定时间内答复评标委员会发出的澄清、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的,评标委员会将按照评标办法作出最不利于该投标人的量化。 四、服务电话 电子交易平台:010-21362559 北京CA数字证书:15028921277(微信同号) 注册审核:0312-5673386 五、潜在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有在法定时限内行使异议或者投诉的权利。 1、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仅涉及开标的除外),异议书格式及内容应符合《河北雄安新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异议和投诉处理暂行办法》及招标文件的要求。 异议受理的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思莹 电 话:15535135146 电子邮件:wangsy@sstc20.com 地 址:北京市海淀大街8号中钢国际广场16层 提交地点: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异议与回复”环节提交 2、异议应当以异议书形式提交,提出异议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①异议书应当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有效的联系方式。异议处理对接人非单位法定代表人的,还应由该单位为对接人出具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 ②异议书应当包含异议人的名称、地址、电话、邮箱、日期等基本信息及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有效线索、证明材料、相关请求及主张; ③开标现场未提出相关异议或已经投标人确认的事项,开标后不得就同一事项提出异议; ④已经做出明确答复,无新的事实证据的,不得就同一事项提出异议; ⑤异议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异议人应当同时提供简体中文译本。外文与简体中文译本不一致的,以简体中文译本为准。 ⑥不满足本条要求的不予受理。 3、异议人撤回异议的,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人撤回异议的,视为该异议无效,异议程序自然终止,异议人不得以同一理由再次提出异议。 4、被质疑人须配合招标人对异议事项进行核查。 被质疑人无正当理由拒绝配合调查的,招标人有权取消被质疑人中标资格,并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候选人排序依次确定其他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依法重新招标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本次招标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及中标结果公示均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hebeieb.com/)、中国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http://www.xabidding.cn/)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中国雄安集团基础建设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
地址: | 中国(河北)自由贸易试验区雄安片区容城县雄安市民服务中心雄安集团办公楼336-1 | 地址: | 北京市海淀大街8号中钢国际广场16层 |
邮编: | / | 邮编: | / |
联系人: | 王经理 | 联系人: | 王思莹、李想、薛建伟、封勋 |
电话: | 0312-5670805 | 电话: | 0312-4078180,15535135146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wangsy@sstc20.com |
网址: | / | 网址: |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 |
账号: | / | 账号: | / |
返回顶部